322 胆肥儿(第2/2页)天兵在1917
T4高速穿甲弹,有的只有M62穿甲弹,其性能真心是差一截。不过T-34-76也比T-34-85差一截。所以对于充当反坦克主力的炮兵来说,火力依然够用(仅限于打T-34-76)。自然而言,美国炮兵当然没有太多的动力去增强火力。
历史上也是如此,1942年10月,当美国陆军军械局准备发展一种更强大的坦克歼击车(M36)时,竟然遭到了坦克歼击车部队头头布鲁斯将军的反对。其理由很“充分”,他认为M10已经足够强大了。到了1944年6月,美国地面部队指挥部曾经联系美国作战部欧洲战场指挥部,询问他们是否需要M36时,得到的答复依然是不需要!
请注意。这可是1944年6月,当德国人对长管88都不满足上128的时候,当苏联用上了D-10系列100毫米火炮的时候,美国陆军的头头脑脑们竟然认为75和76炮就足够了!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的这种信心。或者说美帝的陆军精英们恐怕是没有想象中那么睿智,其因循守旧和故步自封是多么的顽固!
当然,美国人很快就被好好的教训了一番,当他们发现M10和M18完全承担不了反坦克任务时,就只能临时抱佛脚了。比如前面说的那个T4高速穿甲弹。1945年1月,美军欧洲战场指挥部向国内紧急申请43000发T4。然后到了2月份,还是美军欧洲战场指挥部,他们再次向国内紧急申请10000发T4,以至于在3月份,美国国内的工厂反映钨出现紧缺。而且到最后仅仅有18000发T4送到欧洲。
实际上这个T4穿甲弹也远远称不上好用,其穿甲威力虽然比M62大,甚至高于英国的17磅炮(使用AP弹时),但是精度有限,而且美国人在发展76.2毫米坦克/反坦克炮时,为了省钱,又搞了两个版本,比如M10装备的是3英寸的M7,而M18装备的是其简化的轻量化的改进版。请注意,这两者口径是一致的(76.2毫米),不过是为了区分才特别一个叫三英寸,一个叫76.2。
为什么要特别区分呢?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弹药是不能通用的!3英寸的这种可承受的膛压更高,所使用的发射药更为劲爆。而M18使用的轻量化版本以减轻重量的代价牺牲了威力(也牺牲了通用性)。所以T4穿甲弹实际上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给M10用的,穿甲威力更强,而给M18用的威力小一些。
所以美国人其实也挺扯淡的,完全没有民 主国家所谓的前瞻性和睿智,其在二战中的武器选择,真心只能说凑活。比如这一次,哪怕是拿到了T-34-76也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反倒是美国人的敌人——德国,对于战场上出现的变化异常的上心,因为只有真正在东线对抗了苏联之后,才知道东线有多么残酷,以及真正的坦克之间的绞杀战是什么样子的。
在希特勒的强烈要求下,施佩尔不得不上马了虎2和黑豹2工程,前者发展成了虎王,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难产取消,不过其相关技术还是用在了黑豹的改进以及后面E系列上。
当然,德国人也是被逼得有点走火入魔,弄出了一堆不切实际的怪物企图抵抗红军的钢铁洪流,实践证明,这么搞也是死路一条……(未完待续。)
PS: 抱歉,上午时间太多了,来不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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