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休妻的硝烟(第2/2页)重生纣王玩转封神

  绿女孩引经据典,卖弄自己的渊博知识:“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瞅瞅。把生子提升到了多么恐怖的高度来加以认识!!!)由此可见,古代因无子休妻的现象,普遍存在。”

    黄.女孩一脸悲悯的说道:“以现在的社会价值观来看,虽然结婚的目的并不仅仅是生孩子,但生育问题,仍是当今社会夫妻反目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使是科学发达的今天,还有很多女性为生了女儿而感到自卑。那么,在古代,‘无子’作为休妻条款之一,也就不足为奇了。”

    绿女孩:“在古代。重男轻女,并不应简单的将之归结为一种陋习——封建社会是农业社会,每个家庭都需要大量劳动力来维持生计,正是这种客观存在的现实,导致儿子比女儿更受‘欢迎’。现代科技的发展。大大缩小了男性和女性在创造财富方面的体力差距,因此,重男轻女在当今社会才成为一种陋习。同样,如果社会现实使女儿的‘财富创造力’超过儿子,就‘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了……嗯。很现实的考量问题的方式啊。”

    梓星又给她们“泼冷水”了:“现在,咱们也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你们的梓星哥哥已经是有‘儿子’的人了。那是他跟龙吉公主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啊,已经有后的男人,是没有资格拿‘无后’这一条来作为‘休妻’借口的了!!!”

    器灵女孩们不得不又一次承受“失败”的打击!

    ……

    器灵女孩们毫不气馁,再接再厉。

    青女孩及蓝女孩一块来研究“七出休妻条款第三条”。

    青女孩:“七出’休妻第三条杀手锏——淫。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这个,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

    蓝女孩:“对已婚妇女来说,这一点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嘛。难怪,古代尤其重视‘处女贞’,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而宫廷惩治淫.乱的妇女的刑罚,格外惨烈,比如像‘幽.闭’(注意!可不是把女子关在一间小黑屋中!!!即,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啊!……)。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这在后代影响深远……”

    说到这儿,不等梓星哥哥开口反驳,青女孩和蓝女孩自己就否定了姜小姐会触犯此条款的可能性:“唉唉,这个绝对不可以扣到姜姐姐的头上了。以她的品行,咱们都敢替她打包票——梓星哥哥你这一辈子都不愁会戴绿.帽子的……”

    梓星哭笑不得。

    紫女孩与黑女孩共同研究“七出休妻条款第四条”。

    紫女孩:“七出’休妻第四条杀手锏——恶疾。妻子有了‘恶疾’,就构成休妻条件了。至于如何来定义‘恶疾’?东汉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宽泛,有‘滥杀无辜’之嫌——连女方‘秃’了,都可以休妻,这打击面可太大了些啊!!!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对周围之人并非带伤害性的,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

    说到这,怕其它人听不懂,紫女孩又解释一句:“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在古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黑女孩:“后来,对‘恶.疾’的定义,越来越深入了,比如说,古人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还有一个关于恶疾的解释,是暗疾,即在婚前刻意隐瞒自己的疾病。这个说法虽然不符合《大戴礼记》的解释,但还算合理;合不合情,就不能一言蔽之了。”

    女孩们讨论来、讨论去,结论是“以女方身患疾病”就休妻,太残忍了些啊!不是“我辈”能狠下来干的勾当儿!!!

    对善良的姜小姐采取此等恶劣的借口及手段,更是“于心难安”。

    别说真的付诸行动了,想想都要有一种“罪恶感”啊!!!(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