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南龙府付之一炬(第3/3页)珠帘卷雨

无界,无限扩张和滥用时,我们就不得不质疑某种公权的正当性了。

    近些年来,我国某些地区发生的一些众所周知的案例,颇能昭示我国公权、私权的现状。现略举两个因“亡者归来”,“死囚变无罪”的案例:

    案一、“佘祥林案”。

    ……

    案二、“赵作海案”。

    ……

    佘祥林、赵作海两案,皆因“亡者归来”而湔冤,这充分说明了中国司法还存在昏暗现象。

    “亡者归来”方能湔冤,这个问题向执法者拷问什么?在下看来起码有如下几点:

    (一)……

    (二)……

    (三)……

    (四)……

    (五)……

    (六)“死刑犯”变成无罪人(本来就是无罪人)获“国家赔偿”,这赔偿由谁埋单?各级形成冤假错案的执法者又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罚?

    更有甚者,……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且说梁山舟在花样翻新、极其残酷的严刑逼供下,全垮了——梁山舟承认了“除夕夜纵火烧龙府”的罪行;并交出同党常白三和马山奎。何文轩又命令刑警去把常白三、马山奎抓捕归案;常白三、马山奎也供认不讳——何文轩只用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一举破获江州有史以来最大的纵火案,并将凶犯全部逮捕归案。这种功绩不可谓不大——何文轩荣立一等功,获五千元奖金;侦缉处荣立集体二等功,获一万元奖金。

    得意洋洋,一定要置梁山舟于死地的何文轩副局长立即令人做成铁案卷宗,移交江州法院。几经调查取证、开庭审理、陈述答辩,最终判处首犯梁山舟死刑,立即执行。判处从犯常白三、马山奎有期限徒刑十五年。

    这事儿传到社会上,有人说判重了,说是何文轩利用职权报复,与法院串通,重判了梁山舟。也有人说判得不重,是梁山舟心狠手辣,把龙府那么豪华的三栋大楼烧毁了!这是罪有应得,否则不能儆戒其他……众说纷纭。反正“乱世法不明”,判得轻一点,重一点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