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意外的代价(八)(第1/1页)日晕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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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江河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讨论处理有关党政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被处分的其有三人,除左大力之外,另外两人是市建设局副局长鲍进元,市发改委副主任任俞森。后两人都因有年轻貌美的情人,引起家庭纠纷,被妻子举报后查出来的。市纪委在调查中因没有发现经济问题,就提出了给予他俩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使用的处分意见,常委们也一致同意了这一处分意见。
对左大力的处分,市纪委原来提出的方案是党内警告,通报批评。因为左大力是个重量级人物,姜克己提出这一方案预先向薛夕坤作了汇报,得到了薛夕坤的认可。但是,在常委会讨论时,柳晓曼提出,对左大力的处分太轻了,至少得对他处以党内严重警告。理由是左大力犯了三条错误:上班打牌,对下属性骚扰,在歌舞厅请小姐跳舞,每一条错误都够处分。如果对犯错误的领导处分不到位,不仅不利于其个人吸取教训,而且削弱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柳晓曼提出重处左大力,并非出以公心,也不是对左大力有什么私人恩怨,而是为了她的一石二鸟计划。一方面,她知道左大力的事因李毅而起,左大力一旦受到重处,最恨的是李毅,而李毅在三真山工作五年,左大力要找他的把柄应该不成问题。另一方面,左大力如果因为受到处分而采取过激行为,她的心腹贺元作为三真山县的县长就能顺理成章地坐上书记的宝座。
对党员干部的处分,党内分为四个等级:警告,严重警告,留党查看,开除党藉;行政上也分为四个等级:记过,记大过,降级使用,撤消职务。凡是受过上述处分的,都会被记录在本人档案,同时,只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处分的,两年内一律不予提拔重用。像左大力这们的错误,以往一般是批评教育,至多作一份检讨书或通报批评。对他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薛夕坤觉得重了一点,他不清楚柳晓曼这个意见的动机,没有急于表态,而是让常委们充分发表意见。
如果就从严治党的角度看,柳晓曼的意见是有道理的,因此,包括李毅在内的绝大多数常委都赞同柳晓曼的意见。薛夕坤根据这一情况,也不得不拍板形成常委会的最终决定:对左大力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并通报批评。他最后补充了三休意见:第一,对被处分的同志,要找他们谈话,既要指出他们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又要帮助他们吸取教训,振作精神,搞好工作。左大力同志由我本人谈,另外两人请克己同志谈。第二,对左大力同志的通报批评,不提性骚扰的事,因为被骚扰的对象尚未结婚,最近又调到了市委办公室工作,我们要考虑她的名誉。第三,会后由李毅同志负责,搞一个‘关于加强党政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 要充分认识到,思想道德上的腐败,是最深刻的腐败。要着重要体制上解决问题,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结合起来。”
常委会结束后,薛夕坤就把左大力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与他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