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第 105 章(第1/1页)大着肚子奔小康
清晨七点,大公鸡在院子里打了个扑棱,扬起脖子嘹亮的叫了一声。季宏推开门,发现外面下雾了。都说春雾风,夏雾晴,春天下雾很有可能是酝酿着一场凄风。季宏没想那么多,喂过小白之后便穿上外套出门跑步。
而高博怀着小山子的时候养成的早起溜弯儿的习惯还没改过来,沈敬谦大周一的需要早起准备总监级例会,所以没能陪他。昨天高博就对山上那个小木屋很感兴趣,今天一早跑步的时候又在雾气朦胧中看见那个小木屋。于是高博溜哒着上了小山,出门的时候小山子还在睡,高妈妈在厨房里准备早餐,林奶奶一早就过来了,生怕高博一个人带孩子会忙不过来。当然,沈老爷子是每日必来报道,一天看不见他的亲亲重孙子心里就各种不舒服。
东岭的地里现在都浇了反青水,田里是进不得,高博只好沿着山路往上溜哒。山顶牧场上果然来了几只新面孔,大大小小十几匹马,竟然还有狼狗大小的马。高博知道那叫矮马,纯观赏系的马。不过这种马价值不菲,相信大海也没有这头脑去购买这种马。估计是沈敬谦买来,让人养在牧场里的。高博走过去摸了摸小矮马的头,这马倒不怕人,应该是养熟了。
那个小木屋就在山顶牧场旁边,木屋比想象中的要大一些,房顶上竟然还有个顶棚露台,白色的遮阳伞,白色的欧式桌椅。木屋前面还围了白色栅栏,栅栏里的土地收拾的异常平常,一根杂草都看不到。这人的耐心,真不是一般的好。
高博好奇的走了过去,这里好像动过一个小小的工程,应该是在他做月子那段时间建起来的。门口还铺了一块一块的圆形石头用来走路,石头一直漫延到山顶小路上,高博踩着石头走过去,感觉心情都舒畅了不少。看样子,建这个小屋的人,非常注重品味。
高博走近小木屋,门竟然没锁,他轻轻一推就推开了。里面基本没什么装修,纯木质的家具,包括,床、桌椅、柜子,不过造型很漂亮,是高博喜欢的那种。而且看这手工,应该在他三舅之上才是。与其说这是个房子,还不如说是工艺品。就连桌子上的摆件儿都是用木头雕的,木头的瓶,木头的朵,朵是用爆木做的,应该是做家具的下脚料。这人真是有一双巧手,高博对他越发好奇起来。
这时候门突然被推开了,季宏一身运动装出现在门口,长发在雾气下挂了露珠,连睫毛都是湿湿的,眼睛在这湿气的映衬下显得很有灵气。松松的运动装挂在他精瘦却不单薄的身体上,竟然显得比盛妆打扮的舞会男主还多出几分色彩来。高博呆了呆,这个男人身上的气质太霸道,霸道的让人不得不盯着他看。
季宏推门走了进来,给了高博一个非常温暖的微笑,高博就像着了魔似的,觉得这个微笑就像干渴了好久的麦田突然下了一场反青雨,特滋润。
“有没有人告诉你,私闯民宅是犯法的啊?”季宏一边笑一边往里走。但高博似乎被施了咒,呆呆的站在那里盯着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季宏又笑了笑,从桌子上拿起茶杯倒了一杯水:“一直死死的盯着别人看,也是没有礼貌的行为哦。”季宏将茶杯递给高博,高博这才反应过来,接过季宏的茶杯,有点儿窘迫的道:“不……不好意思,我只是……挺喜欢这个小木屋的,好以一时好奇进来看看。抱歉……我不是故意打扰的,刚才……也不是故意冒犯你的。”
季宏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没关系,你以后可以随便进来,反正现在我也不住这里。”
高博道:“对了,上次,我不是故意要收你那么多钱把这块儿地租给你的。因为当时我……”高博没有说理由,毕竟这个理由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嗯,要是你喜欢这块儿地,以后就归你了。合同上写的一年,我改成三十年。反正这两座小山我也是承包的三十年,你可以一直住在这里。”
季宏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没关系,我可以理解。尝尝我泡的茶,味道还不错。”
高博喝了一口,果然很香甜,这人明明很年轻,却热衷于泡茶的技术。呵呵,又有一点是他不能理解的了。不过这世界上人的性格千变万化,他怎么能凭自己的想法来决定一个人的习惯呢。
“这房子是你请人盖的吗?很精致啊!”高博由衷的说道。
季宏做了个请坐的手势,自己也坐在了木椅上,左腿盘在右腿上,随意的一个坐姿都让高博觉得气质出众。季宏嘬了一口茶:“呵呵,不是,是我自己盖的。”
高博目瞪口呆:“这个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自己做的吗?”
季宏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他:“有需要的话,可以找我。”
高博接过名片,只见上面写着,季宏,木制品工艺师。高博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职业,不过他做的木工还真心不错,比村儿里的木匠不知道好多少辈了。
“原来是季先生,呵呵,对了季先生,你什么都能做吗?”
季宏道:“只要你想要。”
“哦,这样啊!”高博道:“我……我的儿子现在刚满月,还没准备婴儿车,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请您帮忙做一个婴儿车吗?当然,费用方面,我不会少给的。”高博下意识的觉得要对这个人非常尊敬,可能是他身上的气质太出众了,总觉得他是那个不是特别容易相处的人才对。
“哦,婴儿车啊!这样的话,可以让我先见见你的儿子吗?我要根据孩子的性格还有他给我的感觉来做,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拿捏婴儿车的风格。不知道方不方便?”
高博道:“当然方便了,我家就在山下,不如你和我一起过去看看我儿子啊!他现在刚出满月,特别淘气,动不动就咬……呵呵,挺喜欢咬人的。”高博差点说漏嘴,咬胸这种事,还是不要随便和外人讲了。
季宏的眼睛眯了起来,他觉得高博这个样子好可爱,就是个孩子。他心地还是太单纯了,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不过好在,他有人保护,自己就只能听天由命。怪只怪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自负,也因此而害死了陆之轩。
季宏伸手抚摸了一下高博的发顶:“你真可爱。”
高博脸红了红,形容一个男孩子为可爱,是不是不太贴切?不过高博还是没有反抗,反而觉得被抚摸的很舒服。
季宏可能是觉得自己有点失态了,二十多年了,终于可以近距离接触,总是有点情不自禁。季宏将手从高博脑袋上拿下来:“不如,现在就带我去看看你儿子吧!我还挺喜欢小孩子的,说不定你儿子也喜欢我。”
高博立即起身道:“那好啊!我带路,刚好带你去我家坐坐,早餐还没吃吧?不如去我家吃早餐啊!”
季宏突然好享受和高博相处的感觉,万一舍不得和他分开怎么办?之前总觉得割舍其实没什么,远远能看着他就可,可能是年龄越来越大了,总希望能时时看到他。他不喜欢这种感觉,这种自己竟然已经很老了的感觉。
高博在前面走,季宏跟在他身后,打量着他的背影。竟然没有长到很高哦,呵呵,不过这样更可爱。能得到季家的男人,是沈家的福气。下山的时候天晴了,是雾晴,应了那句老话,春无凄风秋无苦雨。今年估计又是个风和日利的丰收年,放眼望去,梯田里青许许的一大片,反青的小麦显得生命力很是旺盛。
小黑欢腾的追了上来,身后跟了一群已经长大了的小狗崽儿。季宏随手摸了摸小黑的脑袋,小黑挺亲人的,在季宏的手上舔了舔。高博呵斥了小黑一声:“小黑,老实点儿,那是客人,对客人要有礼貌听到没有?”
季宏道:“没关系,狗狗舔人就是他们表达友好的方式。你看,他的尾巴摇的。”身后的那群小狗崽儿们也围了上来,长得都不小了,一个个挺壮实的。
高博呵呵笑了笑:“这狗也奇怪,明明是公的,竟然还下崽儿了,呵呵……”高博脸红了红,不是跟自己一样吗?明明是男的,竟然还生娃儿了。他记得小黑那会儿是在村口儿发现的,当时高博因为自己怕狗,所以妈妈才把他送到高大海家里养着的。还记得小时候去大海家,还被小黑咬了一口。虽然没破皮,可也把他吓得够呛。所以他小时候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害怕狗狗。
高博看着热情过度的小黑有点儿尴尬:“小黑就是热情过度了,呵呵,咱们走吧!”两人并肩朝山下走,由于小黑的职责是看管山顶牧场,所以没跟着高博他们一起下山。狗狗是最忠诚的动物,玩忽职守的事他可不做。
回到家高博先跟妈妈说一声多准备一个人的碗筷,高妈妈见有客人,又多炒了道菜,现成的冬菇炒蒜黄。又做了点粥,都是简单的食材。
高博把季宏带到他和沈敬谦的卧室:“可能还在睡觉,我走的时候还在流口水呢,呵呵。”高博提起儿子就满脸的宠溺,推开门,小山子已经醒了,林奶奶正哄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