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7 韦府热闹了】(第1/2页)明鹿鼎记

    “韦宝是什么东西?居然敢拉帮结派与九千岁为敌,太不像话了。”

    “他不就仗着攀附上了英国公府这颗大树,现在不把九千岁放在眼里了吗?”

    “我早就看那个韦宝不顺眼,辽西乡里人一个,整个一个马屁精,除了会投机专营,还会干什么?”

    “九千岁做的对,这个时候在陛下面前揭破韦宝,比再过一阵,把这家伙养的更加壮实了的时候,要容易对付的多。”

    众人七嘴八舌,一起攻讦韦宝。

    魏忠贤瞧在眼里,心情舒坦了一些。

    韦宝再能干,不是自己的亲信。

    而这帮家伙再废物,都是依靠自己的亲信,离开自己就活不成。

    所以说,能干不能干,是次要的,关键还是得同一条心。

    “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韦宝也没有反咱家,是咱家不放心他。而且咱家在陛下面前也没有将话说死!”魏忠贤道。

    众人听了九千岁的话之后,稍微冷静了一点点。

    “叔父,现在既然已经撕破脸,就不存在转圜余地了吧?以韦宝如今的权势,又深得陛下赏识,再加上英国公府当靠山,既然撕破脸,只能打死他,以防后患。”魏良卿道。

    众人闻言,纷纷附和。

    “说点有用的,没有实质的证据,谁能拿韦宝怎么样?韦宝新近才封了侯爵,这么快就被杀,陛下会肯吗?而且大臣们和民间会怎么议论?是陛下有眼无珠,还是我有眼无珠?韦宝的兵马和张维贤的兵马会肯吗?我们手里有多少人马?有事的时候,谁能抵挡大军?”魏忠贤连续的灵魂发问。

    让众人再度冷静下来。

    以前魏忠贤与韦宝关系不错,韦宝又很会做人,在场的人,就没有一个人没有受过韦宝好处的。

    所以,在场的人,真的没有一个人设想过有朝一日会与韦宝闹翻。

    “关键还是韦宝会搞银子。”魏忠贤皱了皱眉头,“否则,咱家今天也不会这么做,你们有一个人有韦宝搞银子的本事吗?如果韦宝的提议,换成你们去做,拿了几个通商口岸,收拢了大明水师之后,谁能保证为朝廷立马筹集八百万两,九百万两的纹银出来?”

    众人于是都不敢吭声了。

    八百万两,九百万两的纹银?

    听着都吓人啊。

    天启朝的新增军费-辽饷里,当然有依靠商业税的部分,但那和阉党关系不大,反而和东林党关系更大点儿。

    田赋加征更是朝廷上下处理实务的官员的共同看法。

    甚至可以说,魏公公敛的财,和辽东前线没啥关系,都用来修三大殿,或者中饱私囊,进了魏忠贤个人的腰包,而且这些钱的数目也不大,加在一起,还没有韦宝几个月的时间里面给魏忠贤的银子多。

    这样看来,魏公公作为大明朝廷的实际执政者,恐怕并不怎么样。

    明末加赋的首要原因就是应付辽东战事的军费,简称“辽饷”。

    辽东战事关乎明朝生死存亡,筹办辽饷则是天启年间的首要大政。

    天启朝前后东林、阉党分别得势时的辽饷政策的变动,就很能说明问题。

    魏忠贤即便是手中有权,也弄不到银子,或者说,魏忠贤手下没有一个人有本事像韦宝一样弄银子。

    弄银子不光是要够狠够辣,关键还是得有头脑。

    否则的话,魏忠贤手下的狠人是不少的。

    为了管理辽饷,万历48年起在太仓另设“新库”,收贮从各个渠道征发来的辽饷,专门供应“抗金”前线,并增设户部新饷司专门管理。

    辽饷中除了原来辽东镇的军饷外,还有田赋加派、杂项、盐课、钞关几大项。

    这几项在天启年间的征收情况。

    万历45年,1617丁巳京察,三党大破东林;光宗一月天下,起用部分东林人物,东林借移宫案重振旗鼓。

    天启初年东林得势,天启三年初癸亥京察,东林大胜三党,“党势”达到极盛。

    之后阉党开始形成。杨涟弹劾魏忠贤、万燝被杖杀,这些事情是天启4年6月。

    叶向高致仕于7月,当年11月顾秉谦升任首辅。

    次年王绍徽、周应秋先后上任,阉党控制吏部和都察院。

    阉党控制户部则是在天启五年郭允厚任户部尚书后。

    大致可以说天启初政是在东林和亲东林人士主导下展开的,而天启三年的夏秋之际,是阉党翻转局面的开始。

    田赋加派是在万历46年,1618年9月,户部尚书李汝华是中立派大臣,提议全国除贵州外,每亩民田加征银0.0035两,也就是三厘五毫。

    当时说是只有一年的临时性措施。

    次年12月,在辽东经略熊廷弼,熊廷弼应该算是齐楚浙党,其实该算半个阉党。

    熊廷弼阅视辽东军务,在给事中姚宗文,等齐楚浙党之人的建议下,又加征0.0035两。

    万历48年3月,在户部等衙门建议下又加征0.002两,起初分归兵、工二部管理。

    天启2年一并划归户部。

    也就是说,从万历48年起,辽饷中田赋加派总额为每亩0.009两,俗称“九厘银”。

    全国总额数是520万两。

    天启年间,田赋没有再加派,天启2年免去了北直隶的43万两辽饷。

    同时免去了作为海运基地的山东登、莱、青三府辽饷约10万两。

    魏忠贤是北直隶肃宁人,阉党骨干崔呈秀、魏广微、冯铨等人也是北直隶人,这是阉党给家乡免税。

    然而这时候根本还没有阉党这个政治集团,魏公公也没那么大影响力。

    明朝皇亲国戚的庄田多在北直隶的原因更大。

    天启五年,就已经预征了明年的三成的加派,之后除了收齐本年的七成之外,又预征了下年的三成。

    这样相当于朝廷又临时加收了100多万两。

    此外天启3年起,楚、桂、蜀、滇四省的辽饷加征改用于镇压奢安之乱了。

    这样辽饷专款中的田赋加派的收入就减少了82万两。

    天启3年的额数是348万两。

    直到崇祯三年,明廷为了应付己巳之变之后大增兵的新局面,在户部尚书毕自严的建议下,又加派每亩0.003两。

    杂项所谓杂项,是天启元年的户部尚书汪应蛟,东林党大臣提出的多种增加收入的名目的总称。

    汪应蛟在奏疏中称每年增加收入可达296万两。

    当年开始实行,但未规定各省具体的份额,共征得116万两。

    天启2年只收到65万两。

    天启3年开始规定各省具体份额,其中楚、桂、蜀、滇四省杂项收入同样镇压用于奢安之乱,其它各省共定额181万两。

    根据天启3年的份额,杂项中包含的各项目如:卫所屯田的“子粒”收入,之前没有参加辽饷田赋加派,现加收万两。优免丁粮:明朝官员、有科名者、为政府服务的儒士、吏员等人分别享有免除本身的差役及减免不同数额的田赋的特权,现除秀才之外,酌情加收,共44.4万两。

    这显然就是所谓的“向士绅收税”。以上两条实际上是继续增加田赋收入。

    平籴仓谷:平籴仓是地方州县的储备仓,平时每年入藏一定数量的粮、银,饥荒时用于赈济。现将其中一半收入上交中央。共14.6万两。

    抽扣工食:明初地方政府所需的人力都以“役”的形式强制从民间调发,后来逐渐取消强制性,改为地方政府加收工资即“工食银”,从民间雇佣。将“工食银”的一部分上交中央。共67.9万两。

    马夫祇候:是将给地方官服务的马夫等人的工资支出的一部分上交中央。近10万两。

    督抚军饷、巡按公费:各省的督抚和巡按御史以中央官员身份到地方上办差,本无直接的地方财政收入可以支持,按例地方上要调拨办公经费,且督抚办案有罚金之权,也可充当经费。

    现将这些经费的一部分上交中央,共19.8万两。

    这四条是中央从地方财政中争夺收入。

    房产税契:房产交易税,税率2%,额征近29万两。

    典铺酌分:将各省的典当铺按资产分成5等,每年分别征税10-50两不等,额征19.5万两。

    这两条可是向金融、房地产两大暴利行业征的税啊,又不影响“实业”。

    准许民众捐银130两买生员身份,未见定额。

    生员可以不纳丁银,这实际是在出卖一种免税特权。规定税额很详尽,然而地方财政能力有限,每年还是只能交上来60多万两。

    到崇祯二年户部开始做预算,把杂项重新规定为97万两,显然是现实面前的无奈举动。

    这次预算把之前征不上来的“督抚军饷、巡按公费”减去了,但崇祯四年预算中重新出现了这项,并开始征收“生员优免”40余万两,向之前仍然赋予免丁役特权的生员下手。

    盐课盐课加征是天启元年户部主管辽饷的官员新饷司郎中杨嗣昌提出来的。

    当时明廷使行“纲法”,规定一批固定的商人每年认购盐引。

    本来商人在认购盐引时就要交纳“余盐银”,实际上是政府失去了一部分灶户、盐田的控制权,反而将这笔钱转嫁到商人头上,现在认购盐引时还要交额外的辽饷。

    天启3年辽饷数据中有“盐引银”32万两,就是天启元年定下的数目。

    天启4年5月曾加征盐课54.7万两,但这笔加征持续时间不详,且后来叙述辽饷者都未提到这笔加征,是其它名目下,比如修三大殿、修皇陵的加征。

    之后又有一些陆续的加征,实际数额不详。

    崇祯三年将之前的盐课加征都归入辽饷,并将额数增加到94万两。

    明代在水路交通集散地设有钞关,对过往船只根据载货量进行征税。

    有的钞关还同时征缴对商人货物征收的“商税”。

    天启元年在原额34.5万两的基础上加征6.5万两,天启5年增加2处钞关,并加征13.5万两。

    这算是天启朝的后三年,辽饷中唯一一次增加的税额。

    魏忠贤征收工商税,除了落在这13.5万两上,实在是无迹可寻。

    魏忠贤指使人诬告徽商给人家“坐赃”没收家产倒是有的,可惜那是为了修三大殿,本来就是另一笔不必要的开支。

    约在崇祯2年,又增加5万两。

    崇祯3年将总额加到了33.6万两。

    随后13年又加征20万两。

    总体来看,田赋加征是万历朝末年定下来的政策,那时候并非东林执政。

    杂项、盐课、关税的加派全都是天启朝初年东林执政,当然在位官员并不都是东林,可以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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