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 打擂台(第1/2页)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我知道了!不用在和对方联系了,好!就这样。”
陈锦飞挂了电话,面色阴沉的吓人,刚刚公司在美国的负责人打电话过来,狮门影业已经拒绝了合作提议。
刘小莉知道陈锦飞联系了宋铮在美国的合作方,按照她的想法,这件事应该是十拿九稳了,毕竟没有人能拒绝那么大一笔赞助。
可是现在看起来,事情好像没有那么简单。
“锦飞,怎么了?”
陈锦飞沉声道:“狮门影业拒绝了。”
刘小莉闻言一惊,道:“怎么可能,之前不是说谈的很顺利吗?怎么突然就拒绝了?”
陈锦飞的脸上隐隐带着怒色,道:“本来是很顺利,狮门影业那边也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可是宋铮拒绝了。”
“宋铮?”刘小莉也不禁皱眉,“怎么又是他?不对啊!锦飞,好莱坞不是制片人制度吗?宋铮只是导演,他怎么能拒绝?”
陈锦飞道:“对方解释过了,当初他们和宋铮达成合作协议,宋铮就要求了对这部电影一切相关事物的最终决策权,他要是不答应,狮门影业那边也没有办法。”
“那现在怎么办,茜茜那边要怎么和她解释啊?”
陈锦飞叹了口气,道:“只能实话实说了,其实我还是觉得她既然决定要有这条路,还是应该好好的去上学才是正理,打铁还须自身硬。”
刘小莉看着陈锦飞,她也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把陈锦飞逼得太急了。
“锦飞,我也知道你说的有道理,可是茜茜的脾气你也应该知道,最是个认死理的,咱们想要让她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单靠说,那是不行的。”
陈锦飞闻言,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你说的不错。”
陈锦飞说着,拿起了电话。
“你又要打给谁?”
“美国那边,别的先放在一边,姓宋的以为离了他,我就没办法了吗?只要我想,茜茜随时都能去好莱坞。”
很显然,这次陈锦飞是打算要单干了,不靠别人,独立将刘亦非推向好莱坞。
陈锦飞想的很简单,同样的金钱开路,砸到某一家好莱坞的制作公司答应合作,自己花钱捧刘亦非做女主角。
只是想的很好,但是现实却很残酷。
当天晚上,陈锦飞就得到了回复。
“什么?好莱坞有那么多制作公司,竟然没有一家愿意?那么之前狮门影业为什么会答应?”
狮门影业之所以答应刘亦非可以带资进组,那是因为这部戏里有宋铮,依靠着宋铮现在的号召力,他们根本不用担心这部电影的票房成绩。
可是,陈锦飞要捧刘亦非。
抱歉!刘亦非是谁?
哪怕陈锦飞愿意全额投资,可人家还要当心名声呢,毕竟在好莱坞没有哪一家公司愿意顶着一个烂片制造厂的名声。
倒是有一家公司表达了合作意向,但是人家只是同意提供制作团队,并且承诺代理发行,不过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
可这样也就不算是真正的好莱坞制造了,陈锦飞虽然不惜一切代价的要捧刘亦非,却也不想做这种冤大头。
虽然没能找到合作方,让陈锦飞十分郁闷不过倒是也给陈锦飞提供了一个思路,单捧刘亦非一个人,人家没有兴趣,那么干脆就找一帮大明星来。
华人影星在好莱坞具有号召力的是谁?
宋铮?
他还差点儿,只有一部《飓风营救》,而且还是以引进的形式在美国上映的。
真正具备票房号召力的,毫无疑问是程龙,是李连洁这样的功夫巨星。
这样的大卡司,好莱坞的制作公司应该会感兴趣吧。
而且,程龙,李连洁之前从来都没有合作过,颇有点儿王不见王的意思,这要是将两个人凑在一起,然后让刘亦非跟着这两位天王一起合作,这不就顺势捧起来了吗!
而且,到时候还能在票房上和宋铮打一次擂台,他就不相信了,凭借着程龙,李连洁两大功夫巨星,还不能灭了宋铮。
陈锦飞想着,仿佛眼前已经出现了宋铮面色晦暗,无奈接受失败的画面。
只不过,这个大卡司现在还是没影儿的事,不过陈锦飞一点儿都不担心,只要开出足够多的片酬,他就不相信请不动人。
如果宋铮知道陈锦飞的想法,肯定会深感庆幸,因为《真实的谎言》上映的时候,遇到的都是这种猪对手,暑期档票房冠军,也就不远了。
这个想法尽管现在还只存在于陈锦飞的脑袋里,但是如果让宋铮知道了的话,他分分钟就能拿出剧本,然后双手奉上。
《功夫之王》
宋铮如果不是个穿越众,听说这样的大卡司,肯定也会像个普通的影迷那样,激动万分。
程龙?李连洁?
两大功夫巨星,这样的好话配置,就是和老谋子的《英雄》相比,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但是,凡事都怕这个但是。
豪华的阵容不一定能拍出卖座的电影,就比如王佳卫的《东邪西毒》,当然了,历史上的《功夫之王》和《东邪西毒》相比,就是个*池。
原版《功夫之王》单论情节,其实还是不错的,这个题材如果放在十年前,由香江班底制作,肯定很令人期待。
可是偏偏放在十年后,由“半桶水”的美国佬来拍,就有些“夕阳红”的味道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原版的《功夫之王》其实就是美国编导鼓捣出来的,一部面向海外的“功夫爱好者”们拍的娱乐片。
而国外那些自称中国功夫电影爱好者的fans,基本不区分武侠与功夫,也不区分飞檐走壁与拳拳到肉,“佛山无影脚”与“如来神掌”对他们来说是一样神奇。
对于“中国功夫”而言,除了李小龙,没有比李连洁和程龙更具有代表性的“符号”了,但如何将这两个符号放到一部电影中,角色的正邪、故事的时代、对于“中国功夫”的代表性、交手的时机、场合、招数等等,都得考虑清楚。
除了这些功夫片都应该重点考虑的要素没有捋清楚之外,整部电影的其他方面,也不能让人满意,特别是cg特效,无时无刻都突显着五毛属性。
比如,片头孙悟空“挑逗”一群喽啰的场景就很令人泄气,山头与云海都很明显地看出“布景”的味道来。
这也就算了,cg特效是一家韩国公司做的,棒子们的水平也就那样了,可问题是神通广大的孙大圣对付这帮小喽啰,一没有表现出“横扫千军”的牛b风采,二也没有表现出那种“戏弄”的趣味。
尤其是那几个表现出“猴子意味”的动作,不知是因为李连洁不熟悉猴拳、还是因为那个巨失败的“大圣妆”的缘故,反正是“雷”得要命,观众们在看的时候,估计百分之九十九都马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至于万众瞩目、被各大媒体幻想得天花乱坠的“巨星对决”,也非常简陋。程龙的确是使了“醉拳”,但比起《醉拳1&2》中的酣畅淋漓来,《功夫之王》中连招式的完整性都谈不上。
可能是出于减轻体能消耗的考虑,许多高难度的腰马动作都取消了,剩下的只是用手势和腿脚做些花招。
李连洁的古装招式,向来以潇洒舒展著称,很遗憾在这部戏中完全体会不到,只看到一味斗狠式的猛攻,除了打与被打,就没有任何让人惊艳的“妙招”了。
从个角度来看,对这部电影期待万分的功夫迷们其实挺可怜的,尤其是那些国外的功夫迷就更加可怜了,他们既难以在认识上真正体会到中国功夫的精深,又在感官上分不清银幕上拳脚的花招与敷衍。
也许,的确没必要要求已经功成名就的两位动作巨星“有所突破”,但即使是以“守成”的眼光来看,影片对于中国功夫片一些“符号”元素的表现,也是不充分的。
虽说媒体上不少观众反映片中李连洁显得比程龙厉害,但事实上,反倒是李连洁的优势没有表现出来。
在以往的银幕形象上,无论是古装还是现代,李连洁始终比程龙更有“静若处子、动如脱兔”的气质,这种气质最形象地表现为他的经典pose。
李连洁之前所扮演的经典形象,都有一个让观众印象非常深刻的pose,这种静态的、绝对拉风的造型,不仅突出了李连洁本身的帅气,还借助pose与动态动作之间的停顿与转换,突出一种武学上“收放自如”的修养,这种修养,是李连洁迥异于其他动作演员的特质。
但是很遗憾,这种特质在《功夫之王》中看不到。
电影单单刻画了李连洁沉默寡言、言出必精这一点,却忘了给老李设计一个绝对拉风的pose。
这样李连洁在片中的形象就缺乏一个贯穿始终的核心印象,仿佛真的只是一根猴毛,最后也随着猴毛一起飘飞消失了。
相对应的,程龙的语言与肢体幽默对西方编导而言更容易掌握,所以程龙的形象还算是比较饱满的。
电影中为了加强李连洁“冷幽默”的效果,甚至想出“撒尿成雨”这招来,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有些突兀。
说到底,《功夫之王》的最大问题,其实是节奏,动作场景的节奏与影片整体的节奏,都存在单调、分散和缺乏起伏的毛病。
体现在动作场景中,最恶俗的一点,就是慢镜头的滥用,导演的用意,可能是为了表现出中国功夫每一个动作都是很美,很神奇。
但是,过多的慢镜头,而且表现的都是那些没什么了不起的动作,不仅显得很累赘,而且在功夫迷心目中降低了档次。
另外,在正常镜头与慢镜头之间转换的时机方面,影片也做得非常奇怪,它不是制造期待与紧张,而是起到舒缓神经的作用。
但问题是尼玛这是一部功夫片啊,如果动作镜头的节奏不是让人手心里捏把汗、而是让人让人的思维出现突然迟钝的效果的话,基本上是失败的。
在电影的整体把握上,编导也体现出希望囊括一切的野心,神话、剑侠、拳脚一起上,穿越、拜师、复仇、浪漫、寻宝一起来。
这个故事,鲜明地表现出“拼凑”的特性,也就是说,编导是先把脑海中要表现的东东一股脑倒在台面上,然后再费尽心思地寻找贯通的线索,而不是先有个中心故事,然后再看这中间可以包含哪些更丰富的元素。
两种编剧方式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差别不大,但给人的感受、特别是在感受的自然性上,是有很大不同的。
前者或多或少有些“拉郎配”的生硬,后者则往往有“无心插柳”的惊喜。
毫不奇怪的,《功夫之王》从最初的创意、到中间的实施,都脱不了“应景”和“拼凑”的痕迹,最后结果表现出“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状态,也就不难理解了。
简单来说,这部电影给观众,尤其是中国观众的感觉就是乱七八糟,的确,这部电影的卡司绝对惊人,但是李连洁打程龙,感觉就像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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