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聚餐(第2/2页)生如戏唱

西,不会有多高的神秘感,只不过就是一种“工具”而已,就像杀人,战士用剑砍地精,巫师用魔法杀地精,如此而已,不足为奇。而无论是魔法的普及,是巫师的常见,还是魔法学理论的精细、成体系和普适(可以公开招生,是个人都能学,除了智力之外,不要求任何特殊的天赋、血脉什么奇怪的限定),营造出了这个世界的居民,具备普遍的“科学意识”。他们或许不懂半点魔法,但他们知道“这只是魔法而已”。

    用前面的分析来看,FR这种高魔世界,首先违反了“稀有罕见”的前提,又违反了“隐秘”的前提,更违反了“不具备普遍科学意识”的前提,原本应该是很神秘的魔法,自然就堕落成了神秘度为0的东西。

    结论:

    所谓太阳下面没有新鲜事,无论什么,写的其实都是人的故事。而人的故事,其实也无非生老病死,爱恨情仇。如果要讲本质,本质上大家都一样;如果要讲表现形式,那么奇幻相比于其他,其最重要的特色,无疑是魔法的存在——此处魔法是广义,也包括魔法生物、魔法现象之类

    魔法要保持神秘感,应该如何做呢?我认为

    首先它不能普及。由于魔法基本都是人来用的,也就是说魔法师应该少——注意,此处魔法师不等于巫师,牧师德鲁伊什么的一概都算

    其次它不能广为人知,一个在各大城市开设魔法学院公开招生的世界,一个酒馆里动辄看到有人表演法术的世界,一个走在街道上都能看到巫师施法的世界,一个家里洗澡都直接从水元素位面抽水的世界,显然是不够格的

    再次它应该设计严格而且奇怪的限定条件——不能单纯是智力,甚至应该刻意地不考虑智力因素,因为推崇智力,认为智力越高则必定学魔法能力越强,原本就是一种潜在的推崇逻辑和科学意识的想法,应该大力打压、摒弃。DND设定以及由此衍生的设定,都把智力作为学习魔法的充分且必要条件,这种做法的好坏不论,但对于“神秘感”是绝对的破坏。因为这分明就是把魔法当做科技来研究,而科技是最要不得神秘二字的。那么设定什么限定条件呢?这个就因人而异,比如血统啊、某些体貌特征啊都可以。似乎是《金枝》还是哪本书里曾经说过,原始人的祭司、女巫之类,往往有些奇怪的要求,例如孪生、畸形之类,本意只是因为这样更罕见,更难寻,但也正因此而赋予了一层神秘感。如果你直接说“谁智力最高,谁就来当巫师”,那就一点意思都没了

    废话这么多,最后举个例子作为结束

    比如很多里,常常会形容某位美女有“神秘”的气质——那么什么样的美女有神秘气质呢?

    首先她需要相貌美丽,而且是稀有的美丽——倘若相貌平庸,遍地都是,那神秘个鬼啊

    其次她需要穿一定的衣服,不能裸奔——全了摆在面前,香艳则香艳矣,神秘还神秘你个头

    再次她也不能穿得太多太厚——厚到让人压根看不出身材看不见面容,连理睬都不理睬,那确实是神秘到家,神秘到被直接遗忘了,那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了

    前几点其实容易做到,或者说相对容易做到,往往最不被注意的,就是最后这个“普遍性的科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