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虎死威犹在、凶气扑面来1(第1/1页)仙气纵横
百度搜索 本书名 + 第五文学 看最快更新
三个人立即信了,他们不信也没办法,谁见过跟人一样力气的猫呢?
更何况,王方三人虽说惊叹败家猫的力气,但也绝对不会想到一只猫会和李重合伙骗人,这很正常,在地球上,人士最聪明的动物了,要说人被动物骗了,会笑掉大牙的。
但是,三个人忘了,对于人来说,不说谎话叫诚实,是非常良好的品行,骗人那只能叫奸诈。但对于动物来说,欺骗是生存本能,动物欺骗那叫狡猾,是智慧的象征。看看自然界,狮子、老虎,狐狸、野狼在捕猎的时候都会使用一些简单的计谋来欺骗猎物。
在所有动物里,猫算是比较聪明的了,另外狐狸、狼之类的动物智商也很高,这也是神话传说里狐狸精比较多的原因。
当然,最聪明的动物一定是猿猴了,猿猴骗人的本事相当高,据说有种叫官猿的猿猴最会骗人,甚至已经修炼到连自己都骗的地步。民间传说,官猿到了四十岁以上,甚至能口吐人言,在上古时期,有位砍柴的樵夫就听过官猿说话,当时大官猿这再给一群小官猿讲话,不过樵夫只听到最后一句,内容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对于动物来说,欺骗是智慧的象征,骗了人,只会得意,而不会感到内疚。当然了,在败家猫出现以前,人被动物欺骗的次数还是少得可怜。
李重看到败家猫如此配合,很是高兴的揉了揉败家猫的脑袋。
败家猫也非常得意,伸出舌头在李重的手掌上舔了舔,李重感到手掌一阵酥麻,随口说道:“别舔我了,认识一下这几个人,只要他们不打你的话,以后别咬他们。”
败家猫非常听话的喵了一声,然后闻了闻李重的手掌,接着跳到程甜甜身边,在程甜甜腰上蹭了蹭,痒的程甜甜娇笑不已。紧接着灰猫又闻了闻王方身上的气味,不过临走的时候,还用尾巴抽了王方一下,报复之意溢于言表。
最后败家猫才来到周晓红身边,闻了闻周晓红的手掌。
不过这次败家猫并没有闻过就走,而是歪着脑袋沉思了一下,又跑到李重的手掌上闻了闻,居然还点了点头。
这次几个人都看出来了,肯定是周晓红手上有李重的气味,不要怀疑猫的嗅觉,虽然嗅觉最出名的是狗,但猫的嗅觉也不差,人们之所以不训练猫来破案,主要是因为猫的性格太懒散了。而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动物嗅觉都比人强,除了智慧,人简直弱爆了。
灰猫觉得周晓红手上有李重的气味,自然而然的认为周晓红跟李重关系密切,很是亲昵的在周晓红身上蹭了蹭。
不过接下来,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败家猫忽然供到周晓红胸口,用力闻了闻,又跑到李重手上,做出同样的动作……其中的意味显而易见。
“哈哈……”王方和程甜甜笑的前仰后翻,李重的脸都黑了,最尴尬的就是周晓红了,修得满脸通红,也顾不得败家猫的凶悍了,伸手就扭向败家猫的耳朵。败家猫一扭尾巴,闪电般的窜了出去。
李重见状干咳两声,解围道:“猫都是这样,喜欢柔软的东西,它也经常往我妹妹怀里钻。”
王方眼珠一转,坏笑道:“你那个妹妹也不是亲的吧?”
李重恼羞成怒,喝道:“你是不是皮子紧了?”
不得不说,还是绝对武力好用,王方立即转换话题,说道:“快到点了,你们还不去上班吗?”
“这就去。”周晓红也巴不得赶紧离开,省得被王方和程甜甜嘲笑。
李重却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王哥,如果我想随身带把刀,怎么办?”
王方看看了看李重手中的钢刀,沉思了一会,这才慢慢说道:“办法倒是有,但你这个到不行,得换一把兵器。”
“为什么?”李重问道。
王方解释道:“现在咱们国家管制的很厉害,想要随身带着凶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凶器变成文物。所以你这把刀卖相实在不行,最好是换成宝剑什么的,对了,宝剑你用的惯吗?”
李重点头道:“虽然比刀差一点,但还凑合吧。”
这里一定要解释一下,青莲剑气诀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并不是专门修炼剑气的法决,前文说过,青莲剑气其实就是庚金之气。而修炼青莲剑气诀的方法和小说里的剑仙完全是两回事,小说里的剑仙修炼的是“剑”,而青莲剑气诀修炼的是“气”。
直白点说,李白的青莲剑气诀更像是能发出无形剑气的绝世高手,而不是御剑杀敌与千里之外的仙人。刀剑,只是用来释放庚金之气的媒介,而不是性命相托的本命法宝,哪怕是换成锄头棍子,效果也是一样的。
但对于李重来说,刀可比宝剑顺手多了,原因无他,挥刀乱砍可以,挥剑乱砍就不怎么正常了。所以李重才说剑也可以凑合。
“那就没问题了,交个我吧。”王方满不在乎的说道:“我尽量给你弄一把看得过去的刀,顺道再给你办个证书,这样你就可以拎着凶器满大街溜达了。”
朝中有人好办事,李重心情大好,顺口说道:“不亏你,过两天我给你个好东西。”
王方眼睛顿时雪亮雪亮的,急声道:“高手、大侠,你是不是也要给我弄一颗朱果,太幸福了。”
你怎么不吃大粪,我自己还想吃传说中的朱果呢,李重心里暗骂道,嘴里却只能胡编乱造:“大哥,你以为朱果是大白菜啊,弄一颗给你吃,我还没吃过呢,一共就一颗,还被败家猫吃了,你也别打算移植什么的,朱果本来就是天地灵气凝结而成,败家猫吃了果子,整株果树就灰飞烟灭了。”
“我擦……”王方忍不住怒骂一声,嘟囔道:“我怎么觉得你是给我编仙侠小说呢?”
李重摊手说道:“你要是不信就没办法了,朱果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天地灵物,有缘者得之,我就是眼睁睁看着败家猫吃的,无缘之人,比你痛苦多了。”
“也是啊!”王方一下子感觉平衡多了。
几个人又聊了一阵,就一同到酒吧去了。李重也带着败家猫认了认门,不过随即李重就后悔了,看到众人喝酒,败家猫就嘴馋了,眼巴巴的看着酒杯,哈喇子流出老长。
周晓红和程甜甜见不得败家猫的可怜模样,于是就给败家猫也倒了一杯,这下子好了,喝到美酒之后,败家猫顿时就爱上了杯中之物,一晚上就干掉了半斤多白酒,如果不是王方为了讨好败家猫,包下了酒水消费,李重就欲哭无泪了。
一直到了第二天,李重才有机会败家猫找自己来干什么。
败家猫示意李重跟着自己,一路往校园方向走去。到了李重和败家猫见面的地点,败家猫没有停留,一路向北方走去。
雒阳大学的校址靠近城区边缘,再往北方,就是农田和荒地的交接处了,走了大约四五里,前方开始出现稀疏的树林。一群群乌鸦矗立在树枝上,,见到李重这个不速之客,立即鼓噪起来,哇哇的叫声令人心烦不已。
李重揉了个雪团,对准一只乌鸦打了过去,却引来更加烦躁的叫声,不过败家猫冲着树上的乌鸦嘶吼两声,就吓得乌鸦四处乱飞了。
李重摸着下巴想了想,觉得败家猫应该是经常拿这些乌鸦打牙祭,震慑力这才比自己强。
不要怀疑猫上树的本领,传说中猫头鹰就是猫和老鹰的混血儿。
又走了一会,李重就发现有些不对了,四周的天地元气竟然慢慢浓郁起来。难道前面有天灵地宝,李重顿时高兴起来,昨天瞎编了一下午,终于等到报应了……不对,是好人有好报才对。
一边走李重一边细细感受,却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按理说天地元气属于无属性的,不阴不阳,中正平和,但这里的天地元气竟然有种肃杀之意。
肃杀之气不是置身其中就感到面如刀割,这是一种玄妙的感觉,普通人是感觉不到的。李重能感觉得到,是因为李重对天地元气十分敏感。
李重顿时不敢往前走了,能散发出这种肃杀之气的家伙,肯定修为高深,李重可不想上去打照面。万一是敌非友的话,估计就回不来了。
见到李重驻足不前,败家猫冲着李重一阵挤眉弄眼,李重看的头晕脑胀,这不会说话真叫人无语,平时还行,一到复杂情况就抓瞎。败家猫喵了一阵,也没有办法,只能跑过来扯李重的裤脚。
李重犹豫了一下,觉得败家猫应该不会害自己,再说了,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妖怪,偏赶上自己就遇见一个。于是李重继续跟着败家猫往前走,终于来到一个相对高耸的荒地,败家猫停下脚步。
不到十米的高地上狂风乱舞,四周没有一根杂草,就连积雪都被吹得一干二净,乍一看,就像是扫过一样。
天地灵气的浓度也到了顶点,站在原地,李重感到十分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