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芙娘的仇(第2/2页)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
这一次到达福安,正赶上过上元节。
于是,余颖打算在其中停留一段时间,在这里过上元节。
找到一家比较好的客栈后,订了两间房子。
这时候的阿和正是特别好玩的时候,他已经变得更加活泼,小身体是三头身,很壮实。
不过,长得不错,看上去是个漂亮的小郎君。
当然,作为一个孩子是坐不住的,他常常会跑出来。
旦旦紧跟着,以防止有些人起坏心眼,把孩子拐走。
有些见识的人自然认出来旦旦是什么动物,猞猁也算是猛兽,所以都不敢去找小孩玩。
阿和也不会出客栈,就在外面跑跑就回去。
余颖他们到的时候,算是比较早的,选的房间不错。
很快就客满了,因为上元节的关系,所以有不少人到福安来过上元节。
说起来,在客栈的大门外,就有一些人盯着往来的客人。
能住客栈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钱财,那么就是他们眼里的肥羊。
余颖和阿一在某些人眼里,很瞩目。
看来人少,也没有带着什么奴仆,穿着也多是布衣,看上去也就是平常人家,不像是有什么后台的人。
而且虽然余颖并不怎么出来,但身段苗条,容貌也长得很不错。
于是,有人打上母子两个人的主意。
至于阿一,他们并不怎么惧怕。
阿一在他们看来,是外来人,强龙不压地头蛇,所以他们认为阿一出不了什么花样。
但也有人认为,这一家人不是好惹的,那个猞猁不是好养的,绝对不要去招惹那家人。
后来,事实证明他们的决定太对。
对于别人的打算,余颖已经察觉出来,一个接过很多任务的人,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人的恶意和善意。
但对于那些人,余颖根本就无所畏惧,想要打她的主意,绝对让他们有来无回。
时间很快就到了上元节。
整个福安城变得更加热闹,而到了入夜后,城里的人、城外的人,以及外来的人,都出去看灯。
到处都是闪闪的灯光,成为一个不夜城,还有不少小吃也等着人们的到来。
而阿和在吃晚饭后,就小睡了一下,因为他要出去看灯。
那么,阿一、余颖就带着他出来。
在他们身后,有些人跟上。
要知道,已经有人预定这母子两个人,他们值不少钱财。
走着走着,就有人往前一涌,想着把阿一逼离余颖身边,结果却发现阿一的身体根本就没有变化,甚至阿一回头看了一眼。
那个人身体一僵,有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
就在这时候,一直在房檐上跳跃的旦旦,隐藏起来自己的身形。
像猞猁这种猛兽,具有杀手一样的身手。
那么,就不要让别人看到。
不动则已,一动就要石破惊天,看谁敢动手?
旦旦锋利的爪子,会让别人知道知道它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