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本官的头好疼啊(第2/2页)买宋


    同时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

    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

    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名曰“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

    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

    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

    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

    这时,仇家就趁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

    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闹一番。

    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乐。

    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

    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不得不说,十分凄惨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