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权势滔天(第1/2页)买宋
就像前文所说,单登得到萧观音的手书十香词后,便持出与清子云“老婢淫案已得,况可汗性忌,早晚见其自练挂粉履也。”
妇乙辛得书,遂构词,命登与朱顶鹤赴北院陈首伶官赵惟一私侍懿德皇后,有十香淫词为证,乙辛密呈奏懿德皇后私伶官疏于道宗。
“大康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据外直别院官婢单登及教坊朱顶鹤陈首。”
“本坊伶官赵惟一向要结本坊人内承直高长命,以弹筝琵琶,得召人内。”
“沐上恩宠,乃辄干冒禁典,谋侍懿德皇后御前,忽于咸雍六年九月,驾幸木叶山。”
“惟一公称有懿德皇后旨,召人弹筝,于时皇后以御制回心院曲十首,付惟一人调。”
“自辰至酉,调成,皇后向帘下目之,遂隔帘与惟一对弹,及昏,命烛,传命惟一去官服,着绿巾,金抹额,窄袖紫罗衫,珠带乌靴。”
“皇后亦着紫金百凤衫,杏黄金缕裙,上戴百宝花髻,下穿红风花靴召惟一更人内帐,对弹琵琶命酒对饮,或饮或弹,至院鼓三下,敕内侍出帐。”
“登时当直帐,不复闻帐内弹饮,但闻笑声,登亦心动,密从帐外听之闻后言日,可封有用郎君,惟一低声言日,奴具虽健,小蛇耳,自不敌可汗真龙。”
“后日,小猛蛇,却赛真懒龙此后但闻惺惺若梦中啼而已,院鼓四下,后唤登揭帐。”
“日,惟一醉不起,可为我叫醒登叫惟一百通,始为醒状,乃起,拜辞,后赐金帛一箧,谢恩而出其后驾还虽时召见,不敢入帐,后深怀思因作十香词赐惟一。”
“惟一持出夸示同官朱顶鹤,朱顶鹤遂手夺其词,使妇清子问登,登惧事发连坐,乘暇泣谏后怒,痛笞,遂斥外直,但朱顶鹤与登共悉此事。”
“使含忍不言,一朝败露,安免株坐,故敢首陈,乞为转奏,以正诛臣惟皇帝以至德统天,化及无外,寡妻匹妇,莫不刑于。”
“今宫帐深密,忽有异言,其有关治化,良非渺小,故不忍隐讳,辄据词并手书十香词一纸,密奏以闻。”
道宗看完奏章大怒,召皇后对诘,皇后痛哭辩白道“妾托体国家,已造妇人之极,况诞育储贰,近且生孙,儿女满前,岂忍更作淫奔失行之人乎。”
于是道宗将十香词拿出来问皇后“此非汝作手书,更复何辞”
后日“此宋国忒里蹇所作,妾即从单登得而书赐之耳,且国家无亲蚕事,妾作那得有亲桑语”
上曰“诗正不妨以无为有,如词中合缝靴,亦非汝所着,为宋国服耶道宗异常气愤,以铁骨朵击打皇后,皇后当即伤残严重,几乎毙命道宗命参知政事张孝杰与耶律乙辛审理此案,乙辛对赵惟一,高长命等加以酷刑,致使赵惟一等屈打成招,诬案已成道宗看过对此案审讯的卷宗后,依然有些犹豫。
这时,张孝杰就怀古诗进行曲解,说道:“宫中只数赵家妆,惟有知情一片月”,两句诗中包含了“赵惟一”三字,这正是皇后思念赵惟一的表现。
至此辽道宗怒不可遏,完全相信了乙辛和张孝杰所言,认定萧观音与伶官赵惟一私通。
便敕令萧观音自尽,族诛赵惟一,并斩高长命。
当时皇太子及齐国诸公主咸髡发流涕,乞代母死。
道宗说“朕亲临天下,臣妾亿兆,而不能防闲一妇,更何施眉目,觋然南面乎。”
而萧观音也乞求再见道宗一面,但没有得到允许,乃作绝命词后以白练自缢,道宗怒气未解,命裸后尸,以苇席裹还其家,春秋三十有六,正符白练之语
才华横溢,深明治道的懿德皇后萧观音就这样含冤死去,酿成了辽朝有史以来宫廷斗争中最大的冤案。
至于萧观音冤案产生的原因,也辽臣王鼎在焚椒录指出“自古国家之祸,未尝不起于纤纤也,鼎观懿德之变,固皆成于乙辛。”
“然其始也,由于伶官得入宫帐,其次,则叛家之婢,使得近左右,此祸之所由生也,第乙辛凶惨无匹,固无论。”
“而孝杰以儒业起家,必明于大义者,然懿德所以取祸者有三,日好音乐,与能诗善书耳。”
“假令不作回心院则十香词安得诬出后手乎,至于怀古一诗,则天实为之,而月食飞练,先命之矣。”
另外,姚从吾先生在辽道宗宣懿皇后十香词冤狱的文化分析一文中,谈到萧观音一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文化方面的阴差阳错。”
他指出,“单就中原儒教的观点,或契丹游牧社会的观点,都是不可能发生的。惟有契丹接受中原文化以后,这些阳差阴错的事情,才会发生。”
此外,这场冤案所以发生还在于“契丹人秉性的暴虐与游牧民族立法的严酷”以及“契丹皇室有骨肉相残的不良传统”。
田广林教授着文指出,除了姚从吾先生所阐释的原因之外,导致宣懿皇后悲剧出现的直接原因还包括辽朝中晚期日趋剧烈的党争和道宗皇帝的昏聩失察。
总之,反正上述分析都非常有道理的,而从此次事件所涉及到的几个重点人物着手,我们认为可以把这一事件的原因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
其中,主观因素包括萧观音,辽道宗二人的生活环境及其性格不和所导致的感情悲剧,客观因素则是辽道宗身边的佞臣和萧观音身边近侍的所作所为,造成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要知道萧观音出身于“一门生于三后,四世出于十王”的契丹显贵后族家庭。
据考证,萧观音为圣宗钦哀皇后之女越国公主耶律槊古同钦哀皇后之弟萧孝惠所生,并指出辽史中所记萧孝忠即为萧孝惠,只因“忠“与“惠“二字字形相近,所以才把萧孝惠误记为萧孝忠。
萧观音的父亲萧孝惠是辽朝开国功臣萧阿古只的五世孙,萧阿古只是辽太祖淳钦皇后述律平的弟弟,官至北府宰相,他的女儿为辽世宗怀节皇后。
萧孝惠的父亲萧谐里,又名萧陶瑰,官拜国舅详稳,赠魏王,母亲为齐国太妃,太妃有五子,长子日孝穆,枢密使兼政事令吴国王。
次讳孝先,兵马都总管,燕京留守晋王;次讳孝诚,大国舅兰陵郡王;次讳孝友,西北路招讨使,兰陵郡王;次讳孝惠,北宰相,殿前都点检,楚王。
女三人,长女日长沙郡妃,适同政事门下平章事,长沙郡王;次女日法天应运仁德章圣皇太后;三女为检校太师耶律元之妻晋国夫人。
其中,萧孝穆的女儿萧挞里为兴宗仁懿皇后。
萧观音的母亲耶律槊古为辽圣宗与钦哀皇后所生,据辽史记载资质秀丽,礼法自将,初封越国公主,后进燕国长公主,终于秦越国大长公主。
在太平三年1023嫁与萧孝惠,父亲萧孝惠是一个汉化程度很高的契丹政治家,太平年间擢升为北府宰相。
因此这就使得萧观音从小受到汉化环境的熏陶,有了充足的享受汉文化教育的机会,她通经博史,工诗善论,无所不通。
不仅如此,萧观音还通晓音,再加上其“姿容端丽,为萧氏称首“,萧律,善书画观音是辽朝罕见的美貌绝伦,才华横溢的女子。
如此优越的家世,绝世的才华,超群的容貌,造就了萧观音高傲的气质和无与伦比的优越感,同时也形成了萧观音自信,坚毅的性格和仁远贤淑,刚正不阿的品格。
高贵典雅的萧皇后最讨厌和鄙视轻浮的女子,她在登上皇后位置后,曾经不止一次地责骂辽朝重臣重元的妻子“贵家妇宜以庄临下。”
于是,重元的妻子与萧观音结下了仇怨,并成为耶律重元叛乱的催化剂。
结合辽道宗朝所发生的耶律重元父子叛乱的事实,我们不难看出重元叛乱为萧观音冤案的发生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耶律重元父子的叛乱被平定后,原来扶持重元的奴婢单登,成为萧观音的近侍家奴。
由于单登出身于重元的家奴,且琵琶弹奏水平的平庸亦曾屡遭萧观音的斥责尤其是对道宗用单登当朝弹奏一事更是严厉训斥,并告诫辽道宗“此叛家婢女中独无豫让乎,安得轻近御前”
无独有偶,单登之妹清子恰与当时得势权柄日重的耶律乙辛勾搭成奸,而乙辛对这位聪颖过人明察秋毫的萧观音十分恐惧,并早有除此心腹大患之意。
众所周知,耶律乙辛是因为平定重元父子叛乱有功而深得辽道宗的信任,并成为权倾朝政的第一重臣。
而单登和清子的特殊关系使耶律乙辛有了制造冤案的机会。
加之萧观音的这种直言不讳和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性格,根本没有把这些奸佞小人放在眼里,可以说萧观音由于涉世较浅且很少有防范意识,其许多做法表现出过于简单或单纯,面对朝政中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自己的身份与皇帝之间那种变化无常的潜在的威胁。
萧观音显然还处在无知或懵懂的状态中,她认为自己是绝代佳人,无论是容貌和才华都属当朝之冠,且又是道宗皇帝的正宫之位,最重要的是已经为道宗生下皇子,未来作为想当然的皇后或皇太后的位置是不可动摇的。
因此,萧观音不仅敢于对那些佞臣,媚奴家婢的阿谀奉承之举进行斥骂,并对皇帝的不理朝政,沉湎于狩猎游玩的行径也予以责备。
总之,萧观音缺少那种温和的态度和循循劝慰耐心体贴的性格,导致她在皇宫内部结怨过深过多,日积月累致使冤案的发生。
辽道宗耶律洪基,字涅邻,辽太祖长子耶律倍六世孙,辽兴宗长子重熙元年132生,12岁总知北南院枢密使事,进封燕赵国王;21岁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知惕隐事,开始参与朝政。
重熙二十二年153,纳萧观音为妃;重熙二十四年155,年仅24岁的辽道宗继承皇位,萧观音被册封为皇后。
帝后可谓青梅竹马,堪称是最完美的结合。
即位之初的辽道宗是玉树临风,意气风发,不但在政治上颇有作为,“求直言,访治道,劝农兴学,救灾恤患。”
而且还具有很深的文学造诣辽道宗善作诗词,通跷音律,勤于书画在侯延庆退斋闻雅录中记载“本朝道宗皇帝好文,先人每荷异眷,尝于九日进菊花赋次日赐批答一绝句云昨日吟卿菊花赋,剪碎金英作佳句。至今襟袖有余香,零落秋风吹不去。”
由此不难看出,辽道宗与萧观音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加之萧观音绝伦的美貌,惊世的才华,显赫的家世,辽道宗被萧观音的魅力深深吸引。
但是长久奢华的宫廷生活,使得辽道宗已经没有了即位之初的勃勃雄心,他开始留恋于酗酒作乐,游猎,开始不理朝政,并重用阿谀奉承的奸臣。
作为皇后的萧观音为此深感不安,多次上书进谏。
规劝道宗不要沉湎于酒色玩乐,应该以国家社稷为重,希望道宗能够励精图治,使国家长治久安。
最初,道宗表面还是能够接受萧观音的劝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道宗对萧观音的频繁劝谏开始感到厌烦,随着道宗对朝纲的荒废,奸佞小人得侍左右,道宗的性格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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