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第2/2页)买宋
,谓法纪弁髦,尾大不掉,不治将有隐忧上官嘉其义,调增率其部进剿,获兰枭之。”
作为朝廷“以夷制夷”的工具,高氏一直“忠心耿耿”地贯彻着这一原则。
从高斌祥以来,参加过朝廷调遣征战和平剿暴乱的土司历朝都有。
比如明高昶率部攻克平麓川,立功升职;高聪在嘉靖三年1524年以杀贼功,叠经巡抚,御史奖赏;高嵛五次奉调出兵;高德克平赤石岩等处夷乱;高承祖奉调征讨腾冲等地有功,获“报国忠贞。
高世懋四次征讨蒙化,武定和腾冲等地,立功受赏;高世昌天启二年领兵攻打米郎,必善等寨,擒贼首。
道光以前,“世际承平,士习于庠,农安于野,二百余年,军旅之事未之闻也。
道光以后,高氏土司所辖地界暴乱不断,道光年间,唐贵起义,高善因“办理不利”被朝廷所杀;光绪年间的高长祜和高履坤都死于当地少数民族的战乱。
可见,高氏土司的地位之所以得到保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很好地“践行”了朝廷“以夷制夷”的策略。
至于高氏土司的衰落的话,在明初以前,中央政权还没有对土司进行改土归流。
也就在这个时期,高氏土司达到了鼎盛时期。
后来,高斌祥受朝廷调遣击败明玉珍,生擒反叛的缅甸王立功,由北胜府知府,授中顺大夫四品,功升云南中书省右丞,授资善大夫二品。
也是因此,高斌祥的势力达到了高氏土司的顶点,之后,随着明朝廷的改土归流,高氏土司开始走下坡路。
对于改土归流,明代官吏多持“宜仍土官以顺其情”之策。
比如王守仁议广西思恩土酋叛乱时,曾反对设置流官。
他的理由是“思恩未设流官,土酋岁出兵三千,听官征调”,设流官后,朝廷反需“遣兵数千防戍,是流官之设,无益可知。”
即使是这样,明朝“改土归流”,“土流兼治”的策略还是没有改变。
明洪武十七年,朝廷开始在永胜设流官知州,推行“土流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