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篇 死神的心(第1/1页)机智笨探
卓凡,或许就是这个名字注定了拥有他的人将会一生平凡。而这个名字的主人就是我我。
我出生在玛丽娜斯村,一个美丽的渔村。我们时代都是渔民,我自然也不会例外。所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亲出海捕鱼了。
我父亲跟我母亲的结合相当的平凡由村长介绍,然后就糊里糊涂地结合了。接下来就有了我他们爱情的结晶。其实这话说的不地道。所谓“爱情的结晶”应该是在有爱情的前提下,然而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为了过日子,与爱情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所以我顶多只是他们生活的产物而已。
我记得有句话叫做“虎父无犬子”,那么同样它的逆命题就是“犬子无虎父”,讲的不孝顺点就是“犬父无虎子”。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由于我父亲的平凡,所以早就了我的平淡无奇。我的外表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差强人意。不过我个人觉得能让人家一看就知道我是个男的就够了,我实在不敢奢望什么。有人说,上帝是公平的,他在夺走你一件东西的同时,会给你另一件东西作为补偿。但显然上帝是厌恶我的。这不难解释,我在外表上吃了大亏,上帝理应在学识或是武学上给我一点补偿,但是上帝没有。因此我从小就体弱多病,而且一字不识。不过上帝倒是给了我一个特殊的礼物使我成了家长教训自己孩子的比较对象。记得小时候,隔壁的大妈总是对她的孩子说:“你一定要给我好好读书,你看看人家隔壁的凡小子,跟猪没什么差别,你要是不读好书,没有学识,那以后就得跟他一样!一辈子当猪!”她每次说这话时总是故意把声音提高,弄得半个村子的人都能听见。一般地,在七十分贝以上的声音我们称之为噪音,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把那话当人话听,只是当狗娘在教训她的狗崽子。而我的父母,似乎也不以为然。因为他们并没有在我身上寄托多少希望。
不然,我就应该叫卓不凡,而不是卓凡了。他们只希望我能快点长大,成为家中的一大劳动力,然后再像他们找了女人结婚,一代传一代,仅此而已。一个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失去信心,我就是这类人。每天我都会带上斗笠,低头在村子里走,遮住我那张黝黑的脸。不过我的回头率确实全村上下最高的,我没统计过这个数值,但是我想在百分之九十五应该有吧。每次,他们都会回过头对我指指点点,并且用鄙夷的眼神看我,似乎在嘲笑我的愚笨,又像在嘲笑我的容貌。同时,我也成了村里那些流氓的发泄对象,每次看见他们都是一顿拳打脚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我揍他们,而是他们群殴我一个人。这跟我的体质有关,一年中十有的时间我是在床上度过的。其他孩子在学拳脚功夫的时候我却在家里昏迷不醒,就这样,我错过了武学的黄金年龄,以至于现在手无缚鸡之力,只能任由他们欺负。
为了维持生计,在我八岁的时候吗,就跟父亲出海捕鱼。可是由于体制的原因,两天后我就病倒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时间我都在床上度过的。病好之后我又出海,如是过了几天,病魔再次降临。我真事怀疑那病魔是不是有爱我的倾向,没事老爱往我身上跑,所以人家只需要半年就可以学会的捕鱼技术,我整整花了四年。四年后,非常幸运的,病魔移情别恋了,而我也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每天很早的时候起来出海捕鱼,到中午时分收网回家,然后挑选一些鱼留下来当晚餐,其余的拿到集市上卖了换钱,然后回家干家务,睡觉……不过值得令我高兴的是,我父母还算是体谅我,每次我回家的时候家务都干得差不多了,而且一日三餐都是由我母亲负责来烧。我喜欢吃她煮的食物,味道比较清淡,就好像我的生活一样。
就这样,我将这种机械的生活重复了八年,现在的我已经二十有零了。但是在这八年的时间里,我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一个女孩子说喜欢我。也难怪,见了我不逃跑的人还真没几个。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地过了八年,看来也只有我这种人才能忍受得住了,要是换了别人,我恐怕早就想吃天鹅肉了,但是我绝对不会。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自己有多少斤两清楚得很,所以我从不妄想什么。
不久,我的母亲为我找了个妻子,她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傻。如果你曾来过渔村,那么你会发现有个其丑无比的女人成天在村口看来往的行人发呆,这就是她,我的老婆。她比我大上十二岁,曾经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之一。后来她嫁给了一个英俊小伙子。婚后不久,那个小伙子带着家里所有的财产跑了,并且用一种貌似于水的溶液硫酸泼在他的脸上,直接导致了她现在的这幅鬼样子。
母亲跟我说这门婚事的时候我并没有拒绝。这倒不是因为我可怜她,其实我的生活比她好不到哪去,有什么资格去可怜她呢?只是因为……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虽然去一个已婚的女子在我们村子里会被视为最为低下的人。不过话说回来,在渔村,最卑微的人不就是我吗?
新婚之夜,我不想跟她干那事,倒不是因为她曾经为人妇,而是我不想再去伤害她,她受的伤已经够深了,我又何必再她的伤口上再撒上几把盐呢?于是我拿了被子打算去外屋睡觉。她叫住了我,问我为什么。我把我想的告诉了她。她笑了,虽然笑的样子并不好看,但这笑容里却包含了真诚。因为她是发自内心的笑。
从那以后,我便同父亲般有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妻子。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她非常能干,所有的家务都由她一个人来做,桌上还有我每天的膳食泡饭加鱼。偶尔她也会买肉来烧。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家境非常糟糕,肉是一种奢侈品。而她也不再天天待在村口发呆。没事的时候就为我打打毛衣或是补补衣服。
如此平淡地过了三年。在这三年里,她理所应当的没有为我延下子女,我更不会去责备她,因为我是个好人,所以我绝对是个好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