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中)(第1/1页)大明王冠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阿鲁台和朱棣有不共戴天之仇,就是他老朱家,搞垮了我大元帝国,这等国仇岂能不报,何况此际在沙场相逢。
狭路相逢勇者胜。
阿鲁台终于知道明军士气宛若大决战一般高昂的缘故了。
朱棣亲自下场厮杀。
一般情况而言,天子御驾亲征其实都是说起来好听,大多时候躲在距离战场数十上百里外的中军大帐中,让最精锐的兵力拱卫左右,然后让最得力的武将去厮杀。
说好听点叫御驾亲征,说难听点就是把屁股从皇宫里往前面挪了挪。
阿鲁台以为朱棣也是这样。
燕王时期的朱棣是身先士卒,但那时候是燕王嘛,为了在朱元璋面前挣表现,朱棣没办法,只能上前线厮杀,可他现在是天子了。
坐拥天下的九五之尊,何等尊贵。
哪会再冒险。
是以阿鲁台一直以为朱棣的中军大营后撤后,朱棣也跟着撤了,做梦也没想到,竟然会在战事最炽热的地方看见大明天子。
而且身上还挂彩了,饶是如此,手中天子剑也在一路砍翻草原儿郎。
端的是勇猛无匹。
这不科学。
不过事实就在眼前,阿鲁台心中思绪电转,很快明白,朱棣中军大营的撤退,只怕是个诱敌之计,故意让自己分兵,然后他真正的目的是要吃掉自己的步军。
上当了!
但是——
上当的同时,也是机会。
此刻朱棣身着将军甲,身边拱卫的士卒并不多——杀到此刻,都红了眼,也没几个人在意朱棣的身份,毕竟只是穿着将军盔甲,谁会想到他是大明天子。
一般人哪知道大明天子长什么样子。
明军不知道,鞑靼也不知道。
是以朱棣一路砍杀之后,颇有无敌之姿,让一些本想捞军功的鞑靼士卒聪明的选择了避开这位大明猛将。
朱棣反而极为安全。
阿鲁台见状,恶向胆边生。
如果……如果能够取朱棣人头,就算麾下的这只步军主力全军覆没,也是大赚特赚,只要杀了朱棣,明军就会全线崩溃。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阿鲁台决定冒险。
虽然身边没几个鞑靼勇士,但他相信自己:阿鲁台才三十岁出头,正是精壮之年,而朱棣已过不惑,这一两年又在应天养尊处优,不论从哪方面看,和他厮杀,阿鲁台都占据着绝对优势。
杀!
阿鲁台一振手中弯刀,悄无声息的摸过去,想要偷袭击杀朱棣。
沙场之上,没那么多仁义道德。
你死,我活。
这就是沙场的王道,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真理。
至于那些光明正大对决的想法,在阿鲁台看来,都是匹夫之勇,不足取,不费吹灰之力的取下朱棣人头,获得这一场大胜,没准天下的局势因此改变,鞑靼趁机南下,恢复元帝国的辉煌……
想想就热血沸腾。
阿鲁台的手在颤抖,心脏快速跳动,血脉贲张。
看着眼前的那个人,他仿佛看见了无比美好的未来,那一天,自己将像成吉思汗一样,成为这美好世界至高无上的可汗。
朱棣能无数次从沙场上活着回去不是没有道理的。
或许是天生的对危险的敏锐感触。
阿鲁台刚靠近他身边三米之内,朱棣就猛然侧身,看着想要冲上来给自己一刀的人,愣了下,“是你,阿鲁台!”
朱棣知道阿鲁台的长相。
阿鲁台愣了下。
觉得自己好歹也是元帝国太师,对面也是大明君王,偷袭不成,被发现了的话,不说两句话,似乎有点不足以彰显自己的英雄气。
于是哈哈笑着,用蹩脚到极点的大明官话说道:“好你个朱棣,主动送上门来,今日不取你头颅,我都对不起手中宝刀。”
朱棣也是哈哈大笑,“朕亦是此意。”
好了。
场面话大家都说了,打吧。
一个是北元太师,鞑靼的实际领导人,一个是大明天子,两个人都对自己说自己手中的刀剑有着绝对的信心,都觉得对方是个送人头的菜。
勇悍绝伦的扑到一起。
刀光剑影。
两个回合之后,两人同时收起了小觑之心。
阿鲁台暗暗吃惊,狗日的朱棣,谍报没有说话,这位大明前藩王现任君王,在沙场厮杀上真有一套,绝对的沙场老卒。
动作简单粗暴而有效,又没有被身份拘束,该卑鄙无耻的时候也卑鄙无耻,一定也没有被英雄两个字给束缚住。
刚才竟然还撩阴脚来了一记。
万幸老子闪的快。
朱棣也是吃惊不已,这个阿鲁台有点本事,手中弯刀诡异莫测,要不是自己用撩阴脚逼得他退了一下,刚才第二个回合,自己又要挂彩。
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几乎是同时,两人心里都燃烧起炽烈的火焰,觉得今日大概要酣畅淋漓的缠战一番,对于久居高位的两人而言,是饿狼遇见了猎物。
见猎心喜。
杀。
没有任何多余的言语,两个人继续扑上前,纠缠在一起,刀刀封喉剑剑索命,你来我往拳拳到肉,然而短时间内却又拿彼此无可奈何。
两个都是有身份的人在一起缠战,其余小兵们倒是默契,不愿意“打扰”这对大人物之间享受沙场的美妙。
当然,这是好听的面子话。
实际上沙场上没有这么多讲究,明军和鞑靼士卒,其实有好几个,想要抓住机会弄死对面的人,本以为是机会,结果上去之后,徒然送了性命。
在朱棣和阿鲁台身边接连倒下七八个鞑靼士卒和明君士卒后,其他人聪明的选择了避开。
弩箭偷袭倒是可行。
然而两人缠战在一起,搞不好就要射杀自己人,所以没人用弩箭。
一时间杀了天昏地暗。
朱棣和阿鲁台杀了个天昏地暗,这一片主战场也是如此,到处都在死人,然而没有退兵的鼓角声,大家只能继续厮杀。
战争到了这个地步,比拼的就是双方的士气。
比拼的就是求生欲。
而在另外一边,双方的骑军在接连几次冲锋之后,已经很难再组织有效的阵列继续冲撞敌方步军,只能彼此继续对撞。
当没了机动性最强的骑军威胁,步军压力大减。
双方的步军越发放心。
打吧。
这个时候,谁能坚持到最后那一口气,谁就赢了。
谁也输不起。
因为输,就意味着自己成了别人富贵荣华的资本,这一具血肉之躯成为这旷野肥沃野草的肥料,头颅成为京观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回家。
家……这是一个人心中最大的念想,为了这个念想,只有杀。
杀,杀,杀。
所有人都在杀,忘情的厮杀,麻木的厮杀。
乌云蔽日。
浩然天日亦不忍见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