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第1/2页)剑剑超神
曾被无二的独尊剑斩出三道缺口的精炼级剑器,林霄将之放在家中,带上一口新的精炼级剑器和白鸟剑,背上行囊,里面装着一些肉干、烙饼之类的干粮和换洗的内衣、长袍,另外那本《神庭卷二》也随手带上,不为什么,就是觉得里面的神话挺有意思的,再带上一只装满清水的水袋,身上揣着一些碎银子和几千两银票,有面额一千、一百。
钱粮在身心不慌。
“哥,一个人在外,可得照顾好自己啊。”周正依依不舍,这是林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远行,此去路途遥远,何止千里,单单是一个来回就得好些时间,更何况归期未定。
兴许是一个月、兴许是三个月、兴许是半年、兴许是更久。
“没有我时时鞭策你,你可不能松懈,要努力学习,将来才能进东州学府。”林霄语重心长的叮嘱道。
不得不说,目标是越来越远大了。
一开始,只是想让周正去青桐乡五里街的学堂上学,将来至不济做一个教书先生,衣食无忧,也有一定的身份地位,起码能安稳的过一辈子,之后慢慢有钱了,就想着去县城的,从外城到内城,这个时候就不能只局限于教书先生了,得有更大的志向,那就是当官。
不是城卫署的官,也不是镇武司的官,而是其他的文职官员,没有城卫署那么辛苦,没有镇武司那么危险。
而今,目标就更高了,东洲学府,那算得上是王朝当中的顶尖学府之一,能够进入其中,学识一定很丰富,个个都是精英,从学府顺利离开的人,任何一个都能够成为国之栋梁,不管是在什么行业。
人有多大胆,地就有多大产,不怕办不到,就怕想不到。
“放心吧哥,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将来考入东州学府。”周正慷慨激昂的说道。
揉了揉周正的脑袋,因为过后很长一段时间,就没有办法再揉了。
“走了,大师侄,阿正就交给你了。”林霄对元武笑道。
“小师叔,你就放心的去吧,有我在,师弟没问题。”元武胸脯拍得如擂鼓砰砰直响。
“说点好听的,什么叫放心的去。”林霄怼道。
“那就安心的走吧。”元武一怔后改口道,林霄顿时无力挥挥手,算了,爱咋说就咋说。
走了。
没有骑马,此行去东极郡,既是要去那一剑门拿回星流剑,也是要还那温景曦一剑,但,不仅仅是如此,林霄深深记着那一句话。
遇事不决可问剑、问剑不决可问心、问心不决可问路。
如果出剑需要理由,那就走出去,踏遍山河,给自己找一个出剑的真理,那样,剑才能够真正挣脱束缚,无拘无束。
“希望有一天,我拔剑能够毫不犹豫。”林霄默默的说道。
到了那个时候,将没有什么能够束缚自己的剑,不知道到了那个时候,会有多快?会有多强?
那种没有束缚,和元武的不想那么多不一样,那是林霄再一次次的思考一次次的经历、沉淀之后寻得真理后的超脱。
至于现在,还早着呢。
林霄也没有钻牛角尖,有些事情不是想就有用,还要去做,做和想结合起来,才有结果。
以双足丈量大地,林霄离开临安县,走东区,顺便和冯远等人做一个告别。
“此去祝林兄弟武运昌隆。”马光远郑重说道。
“承帮主吉言。”林霄笑道,旋即拍了一下冯远肩膀:“走了,下一次再会,希望你已经内练了。”
“到时候说不定我已经是真武了。”冯远臭屁的说道:“你还是担心自己吧,可别被我给赶上了。”
“有这个自信是好事,但也要认清楚现实。”林霄语重心长的说道,冯远连翻白眼,旋即林霄看向站在一边的蝎娘子,唔,还是辣么的饱满:“大姐头,走了,下次再会。”
蝎娘子伸了伸手,默然挥了挥,却是想着,自己也应该离开了。
“一味逃避,也不是办法,总归是要去面对的。”
……坤宁郡下有七个县城,临安县只是其中之一,有的县城离坤宁郡比较近,有的县城离坤宁郡比较远,比如林霄横穿青桐乡过来的这个名为新山县,与坤宁郡之间的距离就间隔了一整个临安县。
因此,普通人想到郡城去一趟,那可是更加困难了,往往要徒步行走五六个时辰。
新山县靠山,比临安县更靠山,整体生活条件不如临安县。
林霄不打算再新山县多做停留,但也没有打算直接越过迅速离开,总得有一个过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问剑、问心、问路,路在何方?
路就在脚下。
如果步履匆匆,急急惶惶的要赶去哪里,无疑会忽略掉路途当中的许多风景,不论好或者坏。
新山县也有分内外两城,林霄走在内城的街道上,看着来往行人,看着巡逻街道的城卫军,怎么看都觉得新山县的店铺和街道比起临安县来,似乎差了一筹。
就是一种感觉,仅此而已。
林霄看到一个衣衫残破的少年与一个衣着光鲜的人错身而过时一个踉跄,撞在一起,连连惶恐的鞠躬:“对不住对不住大人,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
“滚远点。”衣着光鲜的人看着衣衫残破满面污渍的少年,顿时厌恶道,一脚将他踢翻。
少年就地一滚迅速起身愤怒的扫了那人一眼,但眼底却有着难以深藏的惊喜,发足狂奔,那模样好像是怕被追上来暴打一顿似的。
林霄却是嘴角微微一翘,脚步轻微的跟了上去,因为林霄清楚的看到,那少年是故意撞上那个衣着光鲜的人,并且十分娴熟的掏出那人的钱袋还没有被其发现。
惯偷!
一个技术娴熟的惯偷。
那么他偷钱还有什么目的呢?
是像以往看过的那些小说里面所写的,还要养着一群无家可归的孩子么?
如同一个侠盗?
这就有趣了啊。
但之后林霄就表示,小说的内容也不一定是真的,还会骗人。
并不存在所谓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孩子,甚至连一个也没有,那少年先回到自己的家里,洗漱一下还换上一身干净整洁的衣衫,带着偷来的钱袋消费去了。
没错,他去消费了,先是到新山县最大的酒楼点了最贵的食物,吃饱后,竟然走向了青楼。
简直刷新了林霄的三观。
“你该去的地方是城卫署。”林霄出现在那少年面前,不徐不疾说道。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我要去哪里关你什么事?”少年先是吓了一跳,旋即满脸凶狠怒视林霄一连三问。
“是你主动到城卫署自首,还是我将你押去。”林霄给出二选一的选择。
“我自己去。”少年眼珠子一转立刻回应道,旋即一转身,先是慢慢的往前走出几步,猛然身形灵巧的拐入巷子,发足狂奔,那速度,一般同龄人可难以追得上,一边狂奔一边还暗暗得意。
想对付我,还早得很。
当他冲出小巷子时却猛然顿住,眼眸缩放,旋即咬咬牙,又立刻转身,转身的刹那,却又看到林霄出现在面前,形若鬼魅。
“你到底想怎么样……”少年一屁股坐下,带着哭腔吼道:“我就是一个没爹没娘的穷苦孤儿,为什么你们都要欺负我……”
“去城卫署。”林霄就那么淡定的看着,不徐不疾说道,丝毫不为所动,因为林霄从之前就看到这个少年的一切行动,或许对他过往的经历不够了解,但只凭着眼前所做所为,那就足够去城卫署接受惩罚了。
偷盗,就是犯罪,如果是侠盗行为,加上被偷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态度如此恶劣,林霄倒是不会管那么多,人无完人,不说别人,就算是自己,也有自己的缺陷和毛病。
但没有如果。
“不去,去城卫署,他们会打死我的。”少年不再假哭,反而怒气冲冲的吼道。
“我陪你去,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林霄的语气十分坚决,不容置疑。
不管少年如何撒泼打滚如何反抗,统统无用,最终还是被林霄带去城卫署,城卫署的人一听是偷盗,直接就是一巴掌甩过来,少年只是普通人,而城卫署至少是外锻,一巴掌过来几百斤,不死也残,直接被林霄挡住。
“偷盗如何判就如何判,不要下私刑。”林霄不徐不疾说道,锐利的目光让一干城卫军感觉到莫大的压迫。
“这里是城卫署,你以为是什么地方,是你能瞎指划的吗。”一个小队长顿时怒道。
“临安县镇武司御使林无命。”林霄直接取出镇武贴,不徐不疾说道:“或许你可以说临安县镇武司与你们新山县无关,但既然我要插手,那就要考虑一下后果,无非是我多付出一些时间。”
“林御使放心,偷盗罪该如何惩罚,我们会严格按照律法进行。”这城卫署统领说道。
少年人偷盗的钱袋里原本有二十两银子,被他花掉了五两,按照律法,先将剩余的十五两银子上缴,城卫署会贴出公告让失去这二十两银子的人自己来认领,接着是对少年的惩罚,一是少年人自己补上五两银子,并关押三天,就是吃三天牢饭咯,二则是不归还银子,但要送到教场去接受改造,就是劳动改教咯,时长五个月,等于一两银子一个月。
所谓的劳动改教,林霄倒是有所了解过,就是干一些粗活重活。
“我不要去劳动改教。”少年似乎对其有所了解,面色大变,旋即看向林霄直接下跪磕头:“大人,求求你帮帮我,借我五两银子,我写借条签字画押,之后再还您十两。”
“你确定?”林霄正色反问道:“我明白的告诉你,一旦欠我钱,如果到时候不归还的话,后果会很严重,就算是想逃也逃不掉,因为我可以通过镇武司的情报找到你,哪怕是你逃出本郡也一样,除非能逃出东州。”
“我一定还……一定还……”少年连连哀求。
最终,林霄借了五两银子给那少年,并且在新山县内待了三天时间,直到那少年从牢房内出来,身上没有丝毫被虐打的痕迹。
写下欠条,签字画押,时间期限为一年,一年内自己经过新山县,必须还给自己十两银子,如果一年内自己没有经过,那就将十两银子送到临安县内城周府。
“或许你不会听,但我还是要说一句。”林霄将欠条折叠收好,盯着那少年不徐不疾开口:“想吃喝玩乐,没关系,但要凭自己的能力去赚钱。”
“偷也是我的能力……”少年小声嘀咕道,看到林霄眉头一皱,顿时缩了缩脖子。
“我指的是正当的合法的能力,而不是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
“赚多少花多少,想花多少那就努力去赚钱,发家致富,我不是你的父母,也不是你的亲人,管不了你那么多,只能给你这样的建议,至于听不听那是你的事情,下一次再有同样的事情,你不见得会遇到我这样的处理方式,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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