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弩哥达里尔(第2/2页)摇滚教父
留胡子?”
罗杰脑补了一下胖子留出大胡子的样子,莫名觉得有些熟悉感。
这种造型,在摇滚乐队里也不算特别罕见。
犹大圣徒乐队的主唱、杀手乐队的吉他手,都是胖子、光头、大胡子的形象。
看起来很凶悍,但却莫名带有一种喜感的效果。
想了想,罗杰开口道:“那要留很多年才有效果。”
“慢慢留着呗,我早就想留胡子了,只是以前的工作不适合这种造型。”
胖子摸了摸光秃秃的下巴:“我胡子长得快,一两年就能蓄起来一些。”
“要不然我们都剃光头吧?”
安妮又开始提不靠谱的建议:“我还没试过光头呢!”
“我光头的样子很丑。”
罗杰随口编了个理由,拒绝了这个提议。
这种造型罗杰可不想尝试,要是好看还好说,万一毁了形象,等头发重新长起来,最起码也要几个月时间不能见人。
“你可以穿突出身材的衣服。”
胖子的建议比较靠谱:“你这个身材,绝对能吸引很多花痴。”
不止是女明星需要卖脸、卖身材,对于男性明星来说也同样如此。
而在北美,相较于脸蛋来说,秀肌肉的效果要更加有效一些。
“花样美男”在这边从来没有流行过,按照西方世界的主流审美,大多数人认为花样美男们都是基佬,而且还是受的一方。
就算是被无数人称为娘炮的贾斯汀-比伯,脱掉衣服实际上也是个肌肉男。
不需要像健美运动员那样练出一身夸张的肌肉,符合正常人体型、稍稍健壮一些的肌肉,反而更加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
由于个子太高的缘故,罗杰显得有些瘦,但若是露出衣服下面的肌肉,正如胖子所说的,绝对能为乐队吸引不少花痴粉丝。
“不穿上衣会不会有些过火?”
罗杰想了想,伸手比划了一下,说道:“无袖的马甲怎么样?拉链敞开,也可以露出上半身的肌肉。”
罗杰打算尝试一下前世很喜欢看的一部美剧,《行尸走肉》里弩哥达里尔的造型。
去掉贴身衬衣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