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爱炫耀的李承乾(第1/2页)唐朝小白领
叶檀刚刚在听涛馆里听完一个老夫子讲的课,刚刚下课,就发现李泰看着自己,眼神有点小小的猥琐,这小子不良啊,没有办法,自己只好将自己的饭盒贡献出来,结果盒子刚刚拿出来,就被李泰这小子抢走了,然后刚刚围着自己的那群小霸王都不见了,看来自己的魅力是真的不行哦,只有美食不可辜负。
李承乾本来应该过来上课的,可惜,听说一大早就去早朝了,现在是李世民刚刚登基当皇帝的这几年,所以非常的勤恳,也因为如此,身体素质本来不错的他,到后面也跟着不好了,不过呢,国力却越来越强倒是真的。
叶檀有点无聊,因为好吃的东西,他是不会放在食盒里的,因为如果那样子的话,就容易出现被抢的结果,虽然这些人都打不过自己,可是小孩子哭起来是真的头疼,叶檀喜欢和小孩子玩耍,但是不喜欢小孩子的哭闹,一般只要是听到了,就会心烦。
结果,他刚走出书馆的门,打算在一处无人的地方安静一会,就看到一个侍卫走了过来,看着他道,“侯爷,陛下有请。”
对于这些恪尽职守的人,他的好感一直都比较强烈,点了点头,就跟着过去了。
等到了理政殿的门口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这次又来事了。
因为没有被宣召,他只能站在门口,听着一群臣子正在弹劾太子李承乾,本来呢,应该是个小事,可是发展到后来,特别是几个世家郑本宇这些人的掺和,当了几个月的太子李承乾,不过才**岁的样子,现在差不多发展到了欺男霸n后宫,无恶不作的地步了,下一步就应该是拉出去废了,砍了,扔了。
也不知道是古代的特有的文化还是怎么地,反正太子一直都是个筛子,不管是谁,都可以说他几句,而现在说他的除了世家的人,还有孔颖达和宋濂,这两个老头的嘴巴是真的挺毒的,虽然叶檀没有进去,都已经可以想象现在如果李承乾手里有一把刀的话早就刺死这帮人了,如果有一把火的话,早就烧死了这群胡说八道的人。
“住口,成何体统。”李世民可能也觉得这些人太不要脸了,忍不住吼道,然后看着大殿门口,喊道,“叶檀还没有来了吗?”
“启禀陛下,叶侯爷已经在殿门口候着。”站在门口的内侍走过来,轻声说道。
“宣!”李世民此时的怒气就算是站在外面都可以感觉的到,叶檀顶着大家那不满和几个幸灾乐祸的眼神,走了进去,对着皇帝磕头拜礼之后,就想要站在一边,因为他看到了李承乾的脸色是真的挺可怕的。
“叶檀,你可知罪?”李世民一看到叶檀着规规矩矩的模样就来气,装什么啊,在你松洲你都当大爷的模样,现在还装小白兔,你想怎么地啊?
叶檀自然是不会被他这种不管你有罪没罪,我都会让你知罪的态度给吓着了,“微臣不知。”
“叶侯爷,你怂恿太子吃蝗虫,犯了滔天大罪,你竟然敢睁眼说瞎话。”孔颖达早就迫不及待地站出来,打算好好地喷死叶檀,可惜,之前他总是去上课,自己也不好意思直接过去啊,听说背书能力一流,宋濂想要抓住他的把柄,好几次都失败了。
“这位大人,我的确让太子吃蝗虫,可是用怂恿二字,不合适吧?”叶檀自然是不怕的,当初那么做,就是有更加深层次的意义,如果说一句话就可以不管的话,那么就不容易了。
“好,你竟然敢让太子吃蝗虫,那么肮脏之物,谋害国之储君,罪孽深重,罪该万死,陛下,还请将这个大逆不道之徒拉出去,斩首。”郑本宇一看到叶檀竟然承认了,这下子高兴的,就像是儿子娶了三个媳妇一样,直接就打算弄死叶檀了。
李承乾脸色苍白,而李世民则眉头紧缩,这个叶檀,思路怎么差啊,这样子就被套牢了,到时候自己要是帮他说话的话,还得被人喷,可是自己不说话的,可是太子还在台上呢,不过这事魏征却什么话都没有说,很奇怪的现象。
“叶檀,你怎么说?”
叶檀看了一眼郑本宇,然后对李世民道,“陛下,上次郑家的土地的事,是否查清楚了?”
“现在不是我家土地的事,而是你引诱太子吃蝗虫的事。”郑本宇可不能让叶檀说下去,要是说下去的话,自己家可能就得吐血了,有的时候吐血真的是不好的事。
“既然你不让我说你家里几万亩土地的事,那么,我为什么要让你说吃蝗虫的事?你们所谓的礼仪之家就是这么做事的?佩服,佩服哦。”叶檀不紧不慢地反问道。
“你!”郑本宇已经发现了李世民的眼神不对了,只能闭嘴退下,而孔颖达倒是不在乎,直接问道,“你让太子吃蝗虫,肮脏之物,你刚刚已经承认了,怎么,还不认?”
“我承认太子吃了蝗虫,可是你说的肮脏之物,我可不认可。”叶檀辩解道。
“怎么,难道蝗虫不肮脏吗?长相如何凶恶,难道不肮脏吗?”孔颖达的思路也是古代人的思路,觉得你好,就是非常好,觉得你不好,那么就说的非常不堪,他的话引得几位老臣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而武官和魏征,却没有说话,显得格外的怪异。
“长得难看就脏?”叶檀被这种神一样的逻辑给打败了,不过呢,过去还真的是如此。
“怎么,不对?”孔颖达非常严肃地问道。
“当然不对啊,这句话简直就是狗屁不通啊。”叶檀的话引得几个老臣不停地说竖子无礼之类的话,可是叶檀的话,却让魏征和几个武官笑了出来,这小子,真的是什么都敢说啊。
“什么地方不对?”孔颖达直接问道,这小子竟然不知道君子如兰的典故和内容嘛,竟然认为蝗虫不难看,几个意思啊?
“大家请看。”叶檀说话的时候,手里忽然突出一头很强悍的蝗虫,让四周的几个人都愣了一下,这小子从什么地方拿出来的啊,难道是放在怀里,一想到这个,赶紧后退几步。
“这个蝗虫,身体翠绿,后背微黄,两个大腿粗壮有力,小腿密密麻麻,翅膀厚实,眼神犀利而又充满了梦幻的色彩,触角可爱而又完整,说明人家身体健康,牙齿都没掉,眼神也没花,你说人家很臭,这是不对的,难道你说美就是美,而不是健康,完整的人,更加的可看吗?”叶檀手里的蝗虫站在那里,宛如一支大将军一样地雄壮,加上他的话,让武官直接哄堂大笑,这是在夸奖他们呢,而文官则是嘴唇微微变白发紫,你小子这是说我们都老了吗?
“我就是说它丑。”孔颖达被叶檀的话堵的不太舒服,不过还是直接说道。
“其实呢,这只蝗虫也觉得大人不漂亮。”叶檀的话让四周的人都大笑起来,特别是后面一句,李世民都笑出来了。
“所以,能否给它一点点的空间和心情,不要互相伤害呢。”
“你!”孔颖达被叶檀调侃的差点晕过去,这小子,真的是不端人子啊,不端人子啊,将自己比作蝗虫,不过呢,他还有更加可怕的杀人武器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办法以及神仙的说法。
“可是,你如此做了,要是明年出现了蝗灾了怎么办,你这么做,会触犯神灵的,你不知道吗?”
这句话一出,大家立马就不说话了,这句话,太狠了。
“你说这个东西上面有人?”叶檀自然是不能让他给转晕了,开始问道。
“什么上面有人?是蝗神。”孔颖达作为儒家的子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让叶檀有点失望,你这个老家伙难道将孔子的话都忘记了嘛。
“有吗?”叶檀反问道。
“怎么没有?世间万物都是有灵的。”孔颖达最近可能是和和尚待久了,说话都挺扯淡的,有点佛家俗语。
“哦,你的意思是猪也有灵,鸭子也有灵,兔子,牛,马,蛇,之类的都有灵了?”叶檀奇怪地问道。
“难道不对吗?”孔颖达其实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不过他的老祖宗说过有的,那么就肯定有的。
论语雍也:“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就是说,鬼神呢,我们要相信,尊敬而远离它们。
“对对对。大人说的是对的。”叶檀自然是不能说不对的,否则天子何来啊?
“那么,你就承认你在冒犯神灵了?”孔颖达赶紧追问,而李世民则皱眉,这小子不懂事啊,被老家伙绕进去了。
“承认啊,为什么不承认?”叶檀笑着说道,然后不等孔颖达说话,他就继续说道,“只是呢,小子从小在田间地头长大的,看到了鸡吃蝗虫而没事,就知道,鸡的神仙比蝗虫的神仙要厉害,而我们能够吃鸡肉,那么说明我们的神灵比鸡的厉害,自然比更加弱小的蝗虫的神仙也更加的厉害,至于你说的那种脏的话,我觉得吧,不太可能吧,蝗虫吃粮食,你都觉得脏的话,那么,我们平时吃的羊肉,他不只是吃草,而且还喜欢喝尿,你是不是觉得更脏呢,至于说鹿肉,大家都吃过的吧,它别看也是吃草的,可是有的时候口渴的时候也是荤素不忌的,至于说”
叶檀打算继续举例说明,却被李世民打断了,这小子,不恶心死人是不行的嘛,要是让他继续说下去,以后谁还吃得下去饭那。
“住嘴。”
不少文臣感觉自己的喉咙有点痒,想要吐,而郑本宇则直接吐了,这个小子说的太恶心了。
“陛下,松洲侯叶檀口出污秽之语,理应严惩。”孔颖达发现自己不管怎么说,都说不过对方,只能利用这个办法了。
“陛下,微臣认为叶檀说的在理。”魏征这个时候却有不同意见,这哥们可不是个富贵人家,从小日子也过得差,跟着几个师父也都是穷鬼,不要说蝗虫没有有神仙保佑的,就是有,为了填饱肚子,也是吃完了,和神灵聊聊实际问题。
“什么,魏征,你什么意思?”同为文官,孔颖达没有想到这个魏征如此的不厚道,虽然看不起这人,因为他以前是李建成的手下,可是呢,没有想到如此的没有气节。
“我的意思就是,蝗虫可以吃,味道还很不错。”魏征一直都很严肃,只是这句话有点俏皮话的味道,让四周的大臣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其中程咬金笑的最高兴地,“老魏虽然人丑了点,可是说话却不错,当年行军打仗,不要说蝗虫了,就是一坨屎,就是热的抢的人也不少啊,你们这些文人,根本就是”
“住嘴,丑牛。”一个脸色发黄的壮汉堵住了程咬金要继续说下去的嘴,站出来看着李世民道,“陛下,微臣以为,就是个吃东西的家伙事,没多大事,小儿贪嘴,训斥几句就是了。”
程咬金这一辈子最敬佩的人就是这个人,满脸黄色,满头黄发的壮汉秦琼,可惜,此时的他却还看不出来多差,过几年之后,就会油灯枯干而死,是个可悲而又可壮的人。
“叶檀,这个东西真的能吃?”李世民一想到这个,还是有点想吐的,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喜欢干净的儿子竟然喜欢这个,要不是李泰告诉自己,自己还不知道呢,这个臭小子抢不到东西就跑过来告状呢。
“如果这个东西都不能吃的话,我只能说,各位平时吃的那些东西,都是垃圾。”叶檀的话还非常的拉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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