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败家子(七)(第1/1页)快穿步步成神

    同等能量的人互相吸引,所以她们的周围必定也是同等能量的人,这无关她富有还是贫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

    再加上,她写了很多个世界的小说,笔力足够,那种写作手法的老练,用词之精准,不止是很多网文作家不具备的,连很多传统作家都不具备。

    所以,她对于青春疼痛写的特别到位,她写的青春疼痛系文章总是能直击读者的心灵,哪怕是很优秀的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心结,从而释然。

    黄毛点下一章,结果页面显示的是作者努力码字中,不知不觉已经看完了最新章节,他瞄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凌晨四点了,他转了转有些干涩的眼睛。此时已经晨曦微露了,他放下手机,回忆起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的事情,那个时候他还不是一名混混,他的成绩还很好,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或许……

    黄毛闭了闭眼睛,早已泪流满面,原来他以为千疮百孔,被凉透了的心,竟然还抱有期待,抱有对亲情的期待。

    他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眼神望着晨曦微露的黑夜,熠熠生辉透着坚定,他语气轻而坚定的对自己说:“以后我要走自己的路,不受别人影响的路。”

    太久了,久到他都忘记了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

    之前他虽然没有说过,但是他把自己的堕落的原因都归结到那件事上了……

    但以后他不会了,再难他都要走好自己的人生路,也许就像王明明书中说的一样他的心结还在,但他可以将它封印起来,不让它成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将一切交给时间来解决。

    也许所处的高度不同,所以看待问题的方式也不同。或许当他达到他父亲同等的高度会理解他们的做法,或许不会,谁知道呢?

    这些都不是此时他应该考虑的问题,他休息了一会儿眼睛,下楼找了一本书房装饰用的红楼梦。翻起来边看边做笔记,他打算写一本红楼梦的穿书文,这是他之前看红楼梦的网文时就有的想法。

    他打算写一个现代人胎穿成了贾宝玉逆袭的故事。

    他对于红楼梦的故事并没有完整的看过,影视也没有。他的印象里贾宝玉是一个很可怜的人,看似得宠,却什么都做不了主,一有事情必须发脾气威胁才能达成心愿,看似锦衣玉食,其实心灵空间很小。

    他想写个现代精英胎穿成贾宝玉,一出生他就明白自己的处境,故意表现出脾气很坏,一生气饿死都不吃东西,一个小小的婴儿这么大的气性,让所有人养成他的话必须和圣旨一样有用,当然这只是小范围的作用。

    接下来,步步为营,整个贾府他管不了,但他自己的住处必须是铁桶一样,不能跟原来的贾宝玉一样,一点隐私都没有。

    开始上学后,他回家做功课时,贾老夫人怕他累着,让人把他手上的毛笔拿掉后,他让人打了老叼奴的板子后,没人敢抢他手上的笔了。

    他能让人打贾府叼奴的板子,和他从小养成的性格有关,要是原来的贾宝玉,可能叼奴一闹,贾老夫人一和稀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但他从小养成的强势性格,贾老夫人也不敢在他气头上劝他。

    之后,就没人敢夺他的毛笔了,他写字时,贾老夫人跟他说话,他也不理会,会等到写完后再回贾老夫人的话,久而久之,贾老夫人也就不再去自讨没趣了。

    他这样做并没有让贾老夫人讨厌,反而使他的地位在贾府颇高,哪怕那些贾老夫人身边的叼奴也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当然,他的目光不仅仅局限在一个府……

    黄毛将自己构思的大概轮廓写到纸上后,接下来的时间他要将红楼原著这本书看完,之前他看的都是红楼的同人文,虽然也是红楼,但是夹杂了太多作者自己的思想。

    如今自己想写文了,还是努力看原著的好,他选的红楼梦也是有深意的,之前他不知道在哪本名著上看到过:想写出二流的文字就要看一流的书,想写出三流的文字,就要看二流的书。你看三流的书,写出来的东西一定是不入流的。

    原话他已经忘记了,但意思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而且很多网站大神都说,想要文笔好就看红楼,想要设定好就看三国。

    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文笔,设定他还有点顾不过来。红楼是中国四大名著,他写的同人文肯定不会低于三流文。

    黄毛自信满满的想到。

    ——

    明明这边,她再次去炸鸡汉堡店打工,今天她是最后一天来上班,之前她来这兼职纯粹是缺钱,来赚点生活费。现在她的小说稿费也出来了,这次的稿费有点出乎她的意料,毕竟她写的是很小众的青春疼痛系列,以前她也没有尝试过这种类型。

    没想到结果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收入也超乎她的想象,真正的一书成神。编辑也隐晦的跟她说让她好好写,后期发挥稳定会改编成影视或者电影。

    可能,明明都没想到,昨天晚上红毛来堵她没堵到,今天却被一辆豪车堵在了巷子口,这是一辆白色的轿车,车身线条流畅优雅,明明看到这辆车的瞬间想的却是不会是刚拿了稿费就遇到劫财的吧!转而又想到自己的美貌。

    那是劫财还是劫色?结果从车上下来一个女人,很美很优雅的女人。她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高跟鞋。

    她向着明明的方向走过来,有种步步生莲的感觉。

    一直到坐在咖啡厅里,明明还在不断的回想原主前半身的记忆,她到底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个贵妇?

    结果,她把记忆搜了两遍,没有找到对面人的信息。

    身穿白色西装的女人率先开口了:“我想聘用你当我的御用秘书,当然考虑到你的学业,只是兼职。”

    明明有些疑惑:“我们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