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G.22 夜深忽梦少年事(第2/4页)幻想乡的琐碎日常
地咳嗽。
或许是水土不服、或许是积劳成疾,两天后,年轻人开始发烧,接着,口上开始起疱疹。
「大叶性肺炎」——这种病在坎贝尔是很有名的,很多人都知dà。大概也正因如此,这家伙才没有被当做患上了瘟疫而赶出屋子。
虽然这算是一个不错的赶人的借口,但这段时期出奇的竟没人这么做。
也许出于那身为人类的最后一丁点仁慈,也许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屋里的几个老痞子虽然对这个整日里咳嗽、一天比一天衰弱的年轻人骂骂咧咧,嫌这痨鬼吵他们睡觉,但竟也没做出其他过分的事来。
毕竟,一个身无分文、连语言都不通的偷渡者在冬日寒舍中患上这种病,几乎已与死亡划上等号了。
老亨利也认为他肯定要死了。
这种病并不是没得治,但首先则需yà
保暖和休息。
这个年轻人身上连一件像样的大衣也没有,天寒地冻的依然为了每日的口粮出去行乞,是他的病情连日来极具加重的主因。
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开始焦急地寻找办法,但最终在病倒之前依然是徒劳的。
贫民窟的地界就是如此残酷,他不是第一个因为这病而死的人,同样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家伙最后的行为,似乎是从大屋前的苦乔树上摘了许多叶子回来。
苦乔树是斯威特尼斯最常见的几种长青树木之一,为冬季里严寒笼罩的城市添着一份绿色生机。
长居于此的老亨利当然明白这东西根本不能起到任何的治疗作用,便把这年轻人的行为当成了他临死前最后的负隅顽抗。
年轻人终于病倒,一开始还能喝进点水,但后来连起身喝水的力qì
也逐渐失去了。
大家总以为他死了,但他偶尔的一两声似要把肺呕出的咳声标识着还尚存一息。
在某日里突然大声咳嗽了起来,然后大口大口的向茅草上呕血。
「大概就到今天了。」老亨利这么想着。
虽然历经百态,但眼看着一个年轻人在眼前就这么一点一点被剥夺掉生命,他的心情还是有些复杂。
但就算这样也不能让尸体在屋子里过夜。
暮色降临的时候,几个老痞子互相使了个眼色,老亨利见状叹了口气,便率先动身向那个从刚才起就一动不动的年轻人走了过去。
这种事还是自己来吧,要让那几个无赖动手,免不了会把这可怜的年轻人衣物扒光,说不定只是在街道的路口就随手把尸体丢掉了。
自己动手把尸体拖出去卫生局的话,总也能给人留下个体面的死法。
然后,慢吞吞走到年轻人身旁的老亨利,看到了令他震惊的一幕。
老亨利的一生也算是跌宕起伏,经lì
了大风大浪、看尽了世间百态的。
年已六旬的他早已不觉得这世间有什么能让自己动摇的东西了。
但却屏住了呼吸。
年轻人一直是背对着众人的,他们都以为这个小伙子早已死去。
老亨利看到,这个年轻人虽然萎靡,却依然睁开的双目。
以及微微动着地双鄂。
似无所觉得,年轻人吐出了口中的绿色残渣,用尽了全身力qì
般,将唇边的另一片叶子含进口中,开始咀嚼起来。
老亨利迟疑了。
按照经验,这种病症发展到这一程度,再强壮的人也早该一命呜呼了。
他无法理解这孩子仍然活着的原因。
唯一可能的就是他口中咀嚼的叶子了。
老亨利俯身,在他口边放置着的一根树枝上扯下了一片苦乔树叶。
放入了口中。
然后立kè
吐了出来。
停留在他脑海里的味觉只有一种——苦。
老实讲他这辈子也没尝过这么难吃的苦味,即使只稍微一品,那苦涩便仿佛在口中散发开来一般,让他龇牙咧嘴。
“干嘛呢老亨利,赶紧把人拖走,省的一会发臭了。”
“发臭?现在就已经够臭了吧,赶紧把这东西弄走啊。”
一边不耐烦的声音想起,老亨利却连解释的闲情都没有。
“这小伙……他……”
没有什么确凿证据,但看着这虽然无神、但却仿佛使劲浑身力qì
睁大着的双眼,老亨利确信了一件事情。
这个年轻人早就知dà
了,自己只要一闭眼就无法再睁开的事。
但出于某种目的,他强烈的想要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不能闭上双眼。
所以……为了一直睁着眼睛,他不断用着最后的力qì
咀嚼着这苦不堪言的树叶。
通过苦味的刺激……让他保持着最后一丝理智。
他用尽了所有的办法,甚至去找**乞讨,却根本讨不到一个图克来当做药费。
无法用语言与任何人交流、和即将客死他乡的恐惧,如果换做自己,早就绝望的死去了吧。
在自己拒绝了他求借医药费的最后手段、在被病痛折磨的无法起身的时候,他竟然还存留着活下去的希望?
苦味的刺激、让神智多保留一刻的清明,也只是多经受一时的痛苦罢了。
明明眼前没有丝毫希望,却依然不愿咽下最后一口气,苦苦地坚持着,等着不可能到来的救赎。
是不是该说他蠢呢?
仿佛电流一般,一股直指人心的力量让老亨利震撼地无法动弹。
那是——强烈的、想要求生的意志,这个年轻人,他无论如何也想要活下去。
病死的、饿死的人,老亨利见得多了,那些在死亡来临之时挣扎的身躯同样见过,但是,他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场景。
那种沉默着、咀嚼着树叶的神态仿佛在讽刺着他数年来的萎靡不振,而那年轻人无神甚至可以说空洞的双眼,却似乎有种特别的力量,一瞬间让老亨利重新审视起自己的人生。
这一刻,他突然有种强烈的意愿。
他务必要知dà
,支撑着这个年轻人活下去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这孩子……或许会给自己指条明路。
思维特尼斯自古便是一个浪漫主义的国度。不论贵族平民,都秉持着自由洒脱的行事风格。
在老亨利自震惊中恢复过来的一瞬间,便做出了决断。
“勒戈夫,老子的这身大衣值不值五个卢克?”
……
……
老亨利大方出手的十个卢克(一千图克)药费,最终帮zhù
这个年轻人挺过了他在坎贝尔的第一个冬天。
两人也算是就此交了个朋友,当然,年轻人因此而得益于不用再每周上缴自己的那份面包了。
而老亨利也算第一次领略到了这股意志所带来的力量。
这个青年几乎没有一刻在休息,在冬天最后一场雪还没消散时就整天往商业区那边跑了,听说在皮货进口商那边找到了一天两个图克的跑腿活计。
闲余时间则一直在找老亨利比划着,和他学习着思维特尼斯的语言。
最终,这个年轻人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已经可以与他用坎贝尔腔的斯威特语交流了。
并在他还未完全学会语言时,就迫不及待的问出了困惑已久的问题。
“为了……我的孩子。”对方用不太流利的语言组织着话语回答。
让老亨利有些吃惊:“儿子?女儿?”
对方摇了摇头:“但是,是我的亲人。”
更高阶的词汇对方大概无法表达,或许是想说子侄之类的人吧。
“老实说,想挣钱的话,在这个时候跑来斯威特尼斯可不是个好选择。”
白手起家的偷渡客在坎贝尔经商暴富甚至加封贵族,这样的先例虽然不少,但显然不是一个连过冬御寒都没做好准bèi
的年轻偷渡者能够达到的高度。
好在这家伙的脑子是非常活泛,才不至于第一时间就死去。其后,甚至不知何时突然就勾搭上了教堂里的一个年纪轻轻的修女。
发xiàn
这个秘密后老亨利乐了很久,当然,当面以此取笑这个年轻人的时候对方是会反驳的。并且偷偷摸摸的从破旧的包袱里摸出一本书给老亨利看。
到此才知dà
,原来这家伙是悄悄拜托了修女从教堂中取来了当地的书籍给他。
相比于学说话,识字明显是要难许多倍的事情,老亨利很奇怪这家伙为什么这么急于学习识字。
偷阅教堂的典籍当然是需yà
保密的事,老亨利也不至于因此去四处宣扬,反倒是对这个叫做莫茗的年轻人和那个小小的修女之间的事更感兴趣了。
也许这个年轻人为了自己孩子的事情心无旁骛,但对方则不见得怎么想。
如果他是明知如此还去接近那女娃,那不得不说他做的很无耻、但也很出色。
老亨利年轻时也算风流倜傥,对这种事倒没太多偏见,同样他也并不自认为自己是什么好货色,所以对莫茗的做法也只是持中允态度。
有时候,对这个年轻人举止的观察,老亨利觉得很有趣,便拿来当做闲暇的消遣。
来往的久了,无论是交谈还是言行,从这个年轻人的身上都能看得出一股吐露而出的不安分劲儿。
但也毕竟是年轻人,不满足于在寒舍的角落里衣食无忧的安逸也算正常,何况……人家还有千里之外的家人要照料。
老亨利觉得或许可以写一本关于这个年轻人的奋斗史,说不定会有人看。
但自己短暂的贵族生涯中,其实并没有看几本故事书,对于写作,也完全没有信心。
直到有一天,房间中只有他与卧在稻草堆里抓虱子的老亨利两个人。
这个叫莫茗年轻人在屋子里看书时,忽然抬起头说道:“我要结束这个王朝。”
“啥?”老亨利背着手,使劲地够着背上抓痒。
过了一会,老亨利终于反应过来:“造皇帝的反么?”
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十一区、十二区的那帮小伙子们搞这些革mìng
宣传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据说甚至有不少激进的年轻贵族也参与其中。
老亨利不算是贵族中的保守阶级,如果能吃饱饭住个好房子,他那个名存实亡的爵位丢了也罢。
但如今,他当然也没什么心思和精力去参与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
听莫茗提起,反倒是笑了起来:“我知dà
你想做些事,但年轻人还是惜命一点比较好,不要一时冲动就……”
“并不是一时冲动,”莫茗严肃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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