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最终判决!(附带解释,必看)(第2/2页)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决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寻衅滋事。”
“现判决结果如下:”
“检方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和控告当事人张来冬触犯了寻衅滋事罪。”
“即!”
“撤销一审判决,判处张来冬无罪!”
“二:对诉讼方提起对行政处罚的抗诉。”
“被诉讼方,违反了行政处罚管理条例,对于张来冬的处罚不当,由于其行政处罚违法,现撤销。对于张来冬的行政处罚!”
“对于一审时张来冬的行政处罚不予追究。”
“同时判处相关部门不再追究张来冬的行政处罚!”
“三:针对被诉讼方违反了行政处罚管理条例,需要对张来冬进行公开的道歉。”
“但!”
“张来冬非法建设桥梁,证据确凿情况属实,当事人无任何异议。”
“即!”
“判定!张来冬需要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法院即暂不追究张来冬责任。”
“针对被诉讼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被诉讼方若认定裁定判决有任何的问题或者质疑,可以向相关单位提起审查监察,或者是提起再审的请求。”
“判决书将会在闭庭十日内,向诉讼双方发送判决书。”
咚!
法庭沉闷的声音落下,环绕在庭审现场。
“闭庭!”
伴随着审判长白安严肃的声音落下。
庭审结束!
听到审判长声音落下,张来冬整个人紧张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
黝黑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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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
这个案子,我看到争吵的声音太大。
先说说为啥选这个案子?
我本来是想写寻衅滋事这个罪名。
当初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还没有上热搜,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很特殊,也符合,
看了一下判决书,决定了写这个。
(真的没有蹭热搜的意思,这个热搜我宁愿不蹭~)
接着等到我确定写这个案子,并且已经写出来的时候,这个案子突然在某短视频上爆了。
还有很多律师大佬发声,我当时慌的不行,生怕写出什么问题来。
当然,的内容是经过细节化处理的。
接着。
网上说的五花八门,吓死人,但是根据官方的通报,还有,根据判决书上说的,的确是属于寻衅滋事,没有什么其他的大问题。
对于网上说的什么,我的建议是暂时不要去看。
虽然说,有的说的有理有据,但是法院的判决书是那样写的。
寻衅滋事。
如果真的有其他情况的话,法院的判决书绝对不是那样的。
反正的话,网上说啥的都有,大家以判决书为主。
具体的话,大家各自谈论~
以后不会写这种了,对不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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