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名场面,质问审判人员!(第1/2页)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最新网址:    等候室内。

    楚磊的表情显得有些紧张,轻呼了一口气。

    这场官司,对于他而言。

    很重要。

    毕竟这一次是最高法指示南都高院重审。

    如果败诉了的话.

    那么后续,就可能没有机会了。

    苏白看出来了楚磊的紧张,笑着示意其不用担心。

    既然已经走进庭审了,那么剩下的事情,只需要尽力就好了。

    面对苏白的安慰,楚磊略微松了一口气,心里面的压力,顿时减轻了不少。

    在等候室等待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

    上午临近十点。

    准备开庭前夕。

    相关的工作人员来到等候室。

    “你好,现在已经到了临近开庭时间,请你们做好准备,准备入庭。”

    “好的谢谢。”

    苏白站起身,跟上了工作人员的步伐。

    李雪珍小脸兴奋的哒哒哒紧跟苏白步伐.

    ….….

    庭审场内。

    三方入庭。

    检方,被指控方秦小峰和委托辩护律师姜民,以及受害人苏白一方。

    这场案子,苏白是作为被害人的律师,和公诉方一起作为控告方,行使控诉犯罪的诉讼权利。

    说白了。

    检方作为公诉人,对于秦小峰进行行使主要的指控职能。

    而苏白作为被害人一方,同样有着指控的权利,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下,公诉方相比较被害人一方的话语权更大一些。

    当然,凡事也分例外。

    在三方相关人员全部入庭以后。

    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和法庭流程。

    “一:.….”

    “二:.….”

    “三:.….”

    “四:.….”

    “.….…”

    宣读完毕,书记员继续开口:“法庭纪律以及相关事宜宣读完毕,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起立!”

    唰唰唰.

    庭审现场,全体起立。

    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走到庭审台。

    苏白注视着审判台席位。

    审判员:何辉,审判长:周强胜,审判员:张广全。

    啧.….

    何辉.….

    李雪珍望着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员,两眼放光。

    审判员,何辉!

    这一次.….苏律师应该会出名了吧.….

    小呼了一口气以后,李雪珍把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紧紧的盯着。

    审判台席位。

    在三位合议庭成员落座以后,何辉环绕了一圈庭审现场。

    在注意到被害人一方,也就是苏白和李雪珍,尤其是李雪珍那激动的目光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但还没有等他多想什么。

    审判长周强胜就敲响了法槌。

    “请全体坐下,现在开庭。”

    “现在开始核实检方,受害人方,以及被控告方当事人和辩护律师身份,现在请检方陈述出庭人员身份。”

    检方的出庭律师,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身旁还有一名助理律师。

    在听到审判长的话以后,检方很快做出来了反应:“好的审判长。”

    “检方出庭人员身份。”

    “公诉律师郑立军,助理律师韩明。”

    咚咚咚!

    在检方陈述完庭审身份以后,审判长又看向苏白席位,和姜民席位询问出庭人员身份。

    很快。

    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实完毕。

    周强胜再次敲响法槌。

    “现庭审人员身份信息已经全部核实完毕,本院南都高院,按照最高院指示针对陆影被害一案进行重审程序。”

    “本案由南都高级法院审理。”

    “合议庭组成成员,审判员,何辉,审判长周强胜,审判员张广全。”

    “诉讼三方是否申请回避。”

    检方:“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姜民:“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知道这场庭审的关键时刻到了。

    举手:“我方有异议,我方申请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

    全场:???

    申请回避。

    而且还是申请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

    这不是当庭得罪审判人员嘛?

    一下子还得罪三个。

    这个苏白这么大胆.….?

    苏白说完,看向审判台席位。

    开玩笑,咱们是依法办事,怕什么审判人员。

    要是怕的话,那么这场诉讼肯定胜诉不了。

    干脆点,直接申请全体合议庭成员回避.

    ….…

    审判台席位。

    周强胜脸色有些不悦,再怎么说他也是审判长,直接开口申请全体合议庭成员回避,这让他未免有些不舒服。

    于是淡淡开口:

    “被害人委托律师苏白,你方有什么异议,申请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苏白没有太在意周强胜的情绪变化,缓缓开口:“审判长。”

    “我方认为审判人员违背了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十条——

    办案人员违反禁止行为的回避。

    即,我方申请审判人员进行回避!”

    审判台席位上的何辉微微皱眉。

    知道苏白说的是自己,直直的看向苏白,揉了揉太阳穴。

    这时候,审判长周强胜开口:“请被害人委托律师,表述事实。”

    “清楚的陈述说明,哪个审判人员违反了哪一条例。”

    “为什么要申请全体合议庭成员回避,请伱方表述清楚。”

    “好的审判长。”

    苏白看向桌面上已经整理好的材料,继续开口:

    “审判长。”

    “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何辉,违反了禁止行为。”

    “根据刑诉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三:.….…”

    “.….…”

    “以上行为可能会影响公正判决。”

    “违反上诉规定,应当责令其回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

    “审判员何辉在庭审前询问我方当事人,想给我方当事人推荐一个好律所,已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审判长,我方行使的是我方正当的法律权益,还请审判长以及合议庭的成员进行回避!”

    嘶.….

    审判人员全员回避.….

    这个有点厉害啊.….

    这要是回避不成功的话,那么这一次的庭审结果显而易见,肯定是偏向对方了啊!

    庭审现场的律师,都觉得苏白有点猛了.….

    不仅仅是庭审现场的律师,就连庭审外的观看庭审直播的观众们都觉得苏白猛了。

    针对秦小峰这个案子。

    在网上的热度,开庭时间不仅仅是法评人对于本案进行法评,而且还有很多律所律师对于本案有着关注。

    庭审网上也有不少人观看这场庭审。

    面对苏白的强势,不少人直呼牛,过瘾!

    “擦,我看了庭审网,这么多年了,看过的案子没有八百也有三百了,可是我还没有见过一名律师当庭这么怒怼审判人员的。”

    “真猛啊!!”

    “哈哈哈,同意楼上的观点,我也是,第一次见能有律师这么猛的,当庭硬刚审判人员。”

    “这要是回避不成功的话,那么这个案子但凡有那么一丁点的倾向性,妥妥的会败诉!”

    “的确,总感觉这个被害人委托律师有点冲动了.…还是太年轻,没有老律师稳妥。”

    “????”

    “你说啥?你不认识这个律师吧?我看过不少的庭审直播,见过这个律师好几次,每一次打官司都凶的一批。”

    “说太年轻了,我感觉是你太保守了!”

    “别吵别吵,咱们继续往下看!”

    “.….…”

    同样,罗大翔也在直播着这场庭审,

    他没有想到,苏白竟然能够这么强势,不过既然是依法行使法律权利,那么当庭质问,申请回避,也是在捍卫法律的尊严。

    倒也没什么事.….

    只不过这回避.…的确需要拿出来实质性的证据。

    要不然的话,很有可能会影响到被害人的控诉。

    这个案子他没有和苏白聊过,不知道具体的详细情况。

    但是他心里很清楚,按照苏白的性格,既然选择当面硬刚,那么肯定有自己的想法。

    不会出现什么太大的意外情况。

    继续看吧.…

    罗大翔心里默念.

    ….….

    庭审场内。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苏白的指控,何辉眉头紧皱。

    不是.…你申请回避,行,当然没有任何的问题。

    那你干嘛不提前在审判人员公开的时候申请回避.….?

    非要在庭审上申请回避?

    并且这场案子,直播庭审,全国闻名。

    何辉怀疑苏白是故意的!

    故意在庭审上提出来这一点!

    实际上,苏白的确是故意提出来的。

    目的嘛,当然是为了让应有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

    庭审的气氛稍微的有些不太对劲,审判席位上。

    周强胜微微皱眉。

    这种时候表明他们审判人员有问题,这不也是在打他的脸嘛.….

    周强胜平淡开口:

    “委托方律师苏白,你陈述了审判人员何辉违反了禁止行为的回避问题,那么你方有证据表明审判人员何辉有违规行为吗.….?”

    “有的审判长。”

    苏白缓缓开口,然后将通话录音证据交由了一旁的工作人员。

    暗中的违法录音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可以不当做庭审证据。

    但是正常的通话录音是成立的,可以当作证据使用。

    在苏白提交完录音证据以后,审判长周强胜查看了证据中的详细内容。

    内容: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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