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你说你无罪,所以你就是无罪的了?审判长:判!(第1/2页)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最新网址:yiruan    很快,休庭时间结束。

    继续开庭。

    三名合议庭成员入座。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心中默念:

    只要法律适用错误的这个判定下来了,那么这场庭审,算是差不多已经将近结束了。

    审判长法律适用错误,造成了当事人大额损失,无论怎么样,被提起公诉,都得进去!

    庭审三方。

    都在注视着审判长席位。

    咚咚!

    审判长任远东敲响法槌:“休庭结束,现在继续开庭审理。”

    “根据各方答辩,现对钱伟判决张大虎一案,是否适用法律错误进行判定。”

    钱伟在被告当事人席位上呼吸紧张,直直的望着任远东。

    只听任远东开口:“钱伟在张大虎一案中,针对张大虎的判决,很明显法律适用错误。”

    “依据如下:”

    “根据高度盖然性的民事证据证明规则,是依照证据相对充足的一方,进行的判决,可是在张大虎一案当中,根据相关的证据和主观条件,张大虎一方明显有着更充足的事实条件依据。”

    “显然不符合高度盖然性。”

    “由此,判定钱伟在张大虎一案中,适用法律错误。”

    咚咚!

    判定完成,任远东敲响法槌:“各方有无异议。”

    关同很明显的松了口气:“我方无异议。”

    苏白:“我方无异议。”

    刘军眉头紧锁,想要表达有异议,可是先前陈美霞的表现.….就算是开口陈述,也会被驳回。

    “我方无异议。”

    刘军的声音落下。

    钱伟的呼吸停滞了几秒,感觉到胸口一阵闷,紧接着长呼了几口气后才缓过来,同时心里面也不停的抱怨着,早知道不叫陈美霞过来了!

    要不然的话,可能也不会出这档子事!

    如果当时陈美霞不那样进行陈述的话,可能苏白也抓不住漏洞,现在的结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

    此时,钱伟的心里面全是对陈美霞的抱怨,而不是认为自己做错了.

    ….….

    在判定完成后,各方的反应都不一样,庭审还在继续。

    咚咚!

    “各方均无异议,那么下面针对钱伟的主观性是否属于故意开始进行判定。”

    枉法裁判,错误运用法律依据,违背事实依据,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行为。

    使用法律错误进行判定以后。

    关于主观性的判定来说,就相对容易了很多。

    苏白默念,这个案子算是没有什么问题了。

    咚咚!

    任远东看向检方:“请检方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

    关同整理了一下手里面的材料,开口:

    “检方认为,通过客观的事实依据表明,钱伟存在主观故意的条件。”

    “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点:”

    “第一:在知晓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下,依旧不听合议庭的劝告,不使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法规进行判定,而是利用高度盖然性对案件进行判定,存在一定的主观故意表现。”

    “第二:和李木有过通话记录,聊天中提及过本案,作为审判人员,没有进行及时的回避,有意接触本案的相关人员,存在主观意义上的故意。”

    “检方陈述完毕。”

    在关同陈述完,任远东又将目光看向了被告方席位开口:“现在请被告委托人进行陈述反驳意见.…”

    “好的。”

    刘军微微点了点头,根据检方的控告提出反对的意见:

    “对于检方提出来的两点钱伟主观上面的故意表现,我方表示不认同。”

    “首先,检方是怎么认定钱伟是在知晓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下,不听合议庭的劝告,继续利用高度盖然性对于该案件进行判定的?”

    “我不知道检方的这个结论是怎么得来的。”

    “根据证据显示的情况,和庭审上判定的结果。

    钱伟使用高度盖然性的确是法律适用错误。

    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说他法律适用错误,就说明他是故意的吧?”

    “有没有一种可能性是钱伟的庭审审判水平比较差,或者是由于受到了客观因素的影响,所以导致了错误的判断呢?”

    “基于以上条件,我方并不认同检方针对于钱伟的控告。”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咚咚!

    任远东敲响法锤,将目光落在了控告方席位上。

    “现在请控告方进行补充。”

    “好的审判长。”

    苏白在听完检方和被告方委托代理人的相互答辩以后笑了笑。

    检方提出来的问题是一针见血的。

    而被告方进行的反驳只是针对检方的第一点进行反驳。

    反驳的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第二点他是丝毫一个字都不提。

    为什么不提第二点?

    因为第二点,被告方诉讼代理人也知道根本反驳不了。

    针对这一层的关系,苏白开口:

    “我方的陈述很简单,那就是想问被告方和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几个问题。”

    “钱伟知不知道李木和陈美霞之间的关系?都谈及到这个案子了,那么肯定知道这一层的关系吧?”

    “根据检方的调查所知,钱伟和李木两个人之间的私下关系相对来说不错,为什么钱伟在得知了李木和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有关系的时候,第一时间不采取回避原则?”

    “是因为自己的人情吗?”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钱伟为什么不听合议庭成员的建议,进行错判,运用高度盖然性?”

    “在这场故意性的主观判定当中。”

    “首先有的是钱伟和李木通过话,没有采取回避,而后进行了错判。”

    “而不是错判以后才认识的。”

    “这两者之间的存在先后因果关系,而不是后先因果关系。”

    “作为一名审判长来说,判决的案子很多,而诉讼方委托代理人所说的钱伟的判决水平可能较差,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的影响。”

    “可是,钱伟判决水平差,但是也担任了审判长那么长时间,最基本的道理难道不应该明白吗?

    并且还有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提出来的意见,他都没有进行采纳,这只是用判决水平差能够掩盖的了的吗?”

    “为什么在李木和钱伟通过话以后,钱伟进行了这种判定?”

    “另外,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我很想知道被告方代理人所说的客观因素指的是什么客观因素?”

    苏白的目光落在了刘军的身上,刘军沉默了几秒。

    对于通话的这件事情,他的确是反驳不了,因为钱伟的确没有采取回避性原则,他也知道这个案子的本质和原因是什么。

    本质上就是钱伟的人情世故,原本信誓旦旦的以为不会出什么事情,却没有想到这一次翻车了。

    想要通过这一点进行反驳的话很难。

    所以刘军才单单反驳了检方的问题,没有将话题往这个方面去牵引。

    苏白在补充陈述中一针见血的指出来了这个问题.…

    的确是很难回答。

    实际上。

    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就是法律适用是否错用的答辩点。

    至于主观性?

    主观性方面的答辩点显得不是特别的重要。

    因为案件已经提起公诉,主观性的方面,合议庭成员想必已经有了侧重性。

    如果被告人拿不出来足够的证据和事实证明以及辅证材料的话。

    那么,关于主观性的判断,合议庭可以直接进行判定故意。

    况且在钱伟的这个案件当中。

    各种间接证明,直接证明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并不是以单一的证据来对钱伟进行控告其主观的故意性。

    因此,很难进行反驳。

    这一点,刘军心里很清楚。

    沉默了数秒,刘军才缓缓开口:

    “判断钱伟是不是主观性故意,虽然说要从客观上面进行出发,但是钱伟的主观性也是异常重要的。”

    “否则的话,很容易会造成一宗错案,错判了一名好的审判长。”

    苏白:“????”

    这说的什么话?

    很容易造成一宗错案,错判了一名好的审判长?

    你说这话的目的是什么?

    这是认为对钱伟的控告是错判?

    啧.….

    苏白毫不犹豫的进行了反驳:

    “那么我想请问诉讼代理人,站在钱伟的角度,他的主观性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他只用说他不是故意的,所以就否定了客观性吗?”

    “那么被他错判的那些案子呢?”

    “被他错判的那些案子的当事人怎么办?

    毕竟钱伟在判决的时候,甚至不去依照法律中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和证据不足,只是依照证明规则就去判定张大虎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案子,他在乎过是不是错案嘛?”

    “钱伟担任审判长期间,有没有考虑过一个错误的判决,将会对于当事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不通过客观的证据,那么需要通过什么?通过钱伟自己说自己没罪,所以就判定他没罪?”

    “既然这样的话,那需要证据做什么?”

    面对苏白的质问。

    刘军没有继续开口陈述。

    而审判长席位上,任远东咚咚敲响法槌,看向了被告当事人进行询问。

    “被告人钱伟,针对检方和控告方对你进行的举证,对于以上的客观事实证明你有什么异议没有?”

    钱伟摇了摇头:“审判长,我没有什么异议了。”

    检方和控告方的控告,依照的都是证据和事实证明,他的确没有什么好继续反驳了的。

    只是在经历完这场庭审的答辩以后,钱伟也意识到了这场庭审的辩诉已经到达了最终的阶段。

    深吸了一口气,看上了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任远东照着庭审现场环绕了一圈后。

    敲响法槌。

    “各方对于以上的答辩内容是否有异议或者是有其他的辩述意见提出?”

    关同:“无异议,没有其他辩述意见。”

    苏白:“无异议。”

    刘军皱眉:“没有其他答辩意见。”

    咚咚咚!

    “各方均没有其他答辩意见,现判定,钱伟的主观性判定为故意。”

    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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