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电力问题、蹭饭(第4/4页)我在四合院有个家

不必我差呢。”

    李雨竹无比欣喜,一副快点夸夸我的表情。

    万小华她们都笑嘻嘻地看着,手上也没闲着,拿起一旁的锄头,也跟着干起活来了。

    这个年代的人,不做作,干活也是真给力。

    “看出来了,是干活的人。”周济民点头,道:

    “好好干,下次我请你们吃肉。”

    “干嘛下次啊,我可是听说你还有一个地下室,里面应该藏了不少肉吧?要不今晚请我们吃肉。”

    听到李雨竹的话,周济民摇头苦笑:

    “我就那点家底儿了,不能给我留点?”

    “少来这套,周大哥,我知道你可是很厉害的,谁都没有你那么会藏肉。也不知道你那些肉都是从哪带回来的,我们完全发现不了。”

    万小华也插嘴了,还有其他几个女工人们也都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随着跟周济民熟悉起来,李雨竹喊来的这些工人,也都大胆起来了。

    似乎也没觉得周济民很恐怖。

    62小镇不大,很多大事没人传,但小事或八卦,绝对会传出去老远。

    就像之前,抓到了那两只老鼠,没人议论。

    只是唾弃和划清界限,表示活该!

    但周济民和安泽胜两人打赌的事,却传开了。

    大家都十分佩服周济民居然把电脑藏在身上,而当时,安泽胜、林武旺等专业人士,居然没人发现得了。

    可能事后觉得简单,但当时谁也想不到呀。

    所以,不少人又旧事重提,周济民挖的那个地下室,指定藏了不少肉。

    没人下去过那个地下室,但邻居隔三差五就能闻到周济民吃过肉了。

    瞅他满面油光,也知道他肯定经常吃肉了。

    毕竟人的面色如何,是撒不了谎的。

    “你们别听他们传的神乎其神,其实说穿了就很简单的一件事,就好像四川的变脸,对吧?”

    周济民罢手,解释道。

    万小华她们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只不过她们就是好奇而已。

    “周大哥,你不会是每次都在军大衣里藏东西吧?那些肉也是这么藏着运回石屋地下室的?”

    “你觉得呢?”周济民压根儿就不证正面回答,而是反问一句,让她们自个猜去。

    反正有些时候,她们的想法比更加玄幻,甚至比真相更符合常理。

    闲扯澹中,菜地也很快被翻完了。

    接下来就是种菜了。

    菜园子的角落里,就育种了不少菜苗,直接拔出来,放到菜地里种下就是了。

    当然,种植之前,还得撒点农家肥。

    在62小镇,最珍贵的东西之一,就是农家肥了。

    水这东西都不算是最珍贵的了。

    毕竟现在62小镇的水井有不少,电厂、玻璃厂、菜地等很多需要用水的地方,水井都能满足供应。

    所以,现如今的小镇,水资源也算很丰富的了。

    地下水资源丰富,合理利用好的话,还能让62小镇的发展更上一层楼。

    人多力量大,有李雨竹和万小华她们的帮忙,菜园子空着的菜地,很快就被重新种上了菜。

    看了看不远处差不多要收割的菜地,周济民又继续播种。

    循环利用,不浪费资源,才是现代化养殖。

    说什么让菜地空闲,积蓄肥力。

    开玩笑,长草还差不多。

    他这块两亩大小的菜园子,可是施了不少农家肥的,肥力在水平线上呢。

    结束菜园子的劳作,周济民应允了她们,给她们做一顿晚餐。

    就多两斤猪肉的晚餐,也足够她们开心的了。

    “周大哥,您做的饭菜就是好吃,太好吃了。”

    “嗯嗯,比食堂好吃太多了。”

    “香喷喷的,周大哥,我以后可以来你这蹭饭吃吗?”

    做好饭,刚端起碗来,没吃几口菜呢,这群女工人们便开始夸了起来。

    想蹭饭吃的是万小华,然后此话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响应。

    “只要你能说服你嫂子,我没意见。”

    周济民笑呵呵地把丁秋楠抬出来当挡箭牌,然后引起了万小华极度不满:

    “周大哥,你怎么可以这样啊,我现在都回不去京城,怎么说服嫂子啊?”

    “你还知道你大嫂不在我身边呢,要是在京城,随便你什么时候来家里吃饭都行。”

    这话已经够明显的了,万小华不可能听不明白。

    所以她直翻白眼,“我就是蹭蹭饭而已,我可不想当小晴的嫂子。”

    一旁的李雨竹也无语,她都没机会,何况你万小华?

    根本就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不可能。

    不管是从外貌、身材等方面,还是从内在涵养、经历等,万小华差李雨竹太多了。

    “嗯,蹭蹭这个词用得挺好的。”周济民笑着点评了一句,接着又道:

    “我给你们讲一个冷笑话吧,话说以前有个老汉,特别喜欢吃酒席。但有一次吧,刚巧遇到小镇上有户人家在酒楼里办酒席,他也想去讨一杯喜酒喝。”

    “可当时的他囊中羞涩啊,想去也去不了。”

    “刚好有人认识老汉,看到他在酒楼门口踌躇不前,便笑着问他,为什么不进去喝喜酒呀?”

    “老汉碍于面子,就说了一句:我就在门口蹭蹭,不进去。”

    然鹅他讲完之后,李雨竹和万小华她们只是尴尬地笑笑,压根儿就没明白。

    一群黄花大闺女,自然是听不懂的。

    但,好在也成功把这群女人想要蹭饭的意图给掐灭了。

    随即便又聊起了他跟着邓老他们去那边驻地的事。

    听他说起是去看小舅子了,她们都很惊讶,连连询问丁小川是不是非常激动?

    “有什么好激动的?不就是三年多没见而已,再说了,我是他姐夫,不是他老婆,激动个得儿。”

    李雨竹一听他的话,反驳道:

    “古人不是说过了嘛,离群所居者若非神明便是野兽。”

    “你小舅子待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漠,三年多都无法见到亲人,他看到你,如果都不怎么激动,要么他是野兽,要么就是跟你关系不好。”

    周济民看了看她一眼,心知对方是把自己给带入进去了呢。

    便也没有跟对方辩解此事,只说赶紧吃饭吧。

    见他又转移话题,李雨竹眼眸一暗,也沉默了下来。

    晚餐的前半段时间,是快乐的。

    但后半段时间,是沉默压抑的。

    因此,吃过晚饭后,万小华她们就争着洗碗,然后抓紧时间逃离这里。

    关于李雨竹喜欢周济民这件事,在62小镇,算得上是公开的秘密了。

    尽管大家不知道两人过去的故事,但知道两人还是北大的同学,就足够羡慕了。

    石屋里,就只剩下周济民和李雨竹两人了。

    后者还在装模作样地擦着桌子,周济民没让这情况维持太久,打破平静道:

    “夜深了,你该回去休息了。”

    “济民我可不可以”

    他连忙打断道:“不可以,您赶紧回去吧,别明天我们俩都得被拉去游街。”

    李雨竹无奈,她很想说她不怕,可一看周济民的表情,她只好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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