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天诛之军(第1/1页)狙击南宋
百度搜索 本书名 + 第五文学 看最快更新
那新军什长话音刚落,一名金兵便大叫着驱马举枪冲来。
杨再兴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四蹄一屈一蹬,向前标出。双方距离不过二十步,眨眼间便碰撞在一起。
杨再兴单臂持槊,夹持于肋下,槊尖在腕力的抖动下,刺出一团耀眼枪花,令人目眩神迷,难以判断长槊真正击刺的部位。
那金兵猝然失惊,横枪一栏,却搭了个空,顿知不好,却已回天乏术。
两马交错而过,倏地传来一声爆响,坚甲爆裂,铁叶激飞,一蓬鲜血迸溅出五尺。使枪金兵被挑飞丈外,瘰疠肚肠拖了一地。
一声厉喝,大纛之下又冲出一骑,挥动着厚重的大弯刀,挟着猎猎狂飙横斩过来。
杨再兴先放马冲出一程,随后拨马回杀,迎着对手又是一刺。这些动作看似简单,却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实战杀法。真正的马战就是这样,不招不架就一下,谁力量大、经验足、眼光准、反应快,谁就赢!
这名金兵反应也不差,能够成为完颜阿古亲卫的也不是等闲角色。他左臂一抬,准确地用臂盾斜接槊刃。只要用盾牌将马槊撞开,对手兵器长,收回不及,中门大开,两马交错而过时,就可以举刀劈杀——这名金兵的战法不错,只是,他低估了杨再兴的力量。
盾槊相接之际,斜向三十度的盾面,只要时机与角度把握好。本来是可以令槊刃滑开的。但杨再兴马上技战术的老练绝不在对方之下,他挟住槊杆的肋臂一叫力,槊杆内收,槊刃横旋,生生将臂盾切割为两半……快马如风而过,血光再现,与臂盾一样断为两截的还有一具壮硕的躯体……
一击一杀,干脆利索。这就是杨再兴的格斗风格。
两具尸体一个比一个惨,却丝毫不能令这些从白山黑水一路杀戮过来的女真猛士畏惧。前一名金兵上半身刚滚落尘埃,后一名金兵又箭也似地疾劲飞扑而来。
在这个世上,恐怕除了狄烈狙击步枪的超远程狙杀,再不会有别的死法能令这些视死犹生的女真彪汉胆寒的了。
“来得好!”杨再兴也杀得发了性,夹槊急冲而上。
两匹快马,就像两辆失控的大车。眼看就要撞在一起。
这名金兵使的是一柄长杆骨朵,乌黑油亮的铁蒜瓣大如人头。怕不有几十斤重。眼见前面两名战友都惨死在对手一刺之下。这名金兵已打起十二分小心,将骨朵往胸腹前一横,然后向前平推过去。利用骨朵硕大的横截面,将整个胸腹防护住,这样一来,无论对手槊刺再强,也别想破开骨朵伤及自身。
没错。杨再兴再猛再牛,也不可能扎穿生铁铸成的圆锤状骨朵。但杨再兴是何等猛将。难道仅仅只会刺击?就算是程咬金还有三板斧呢,更何况是这两宋之交的第一骁将。
与烈马狂驰的高速完全对应不上的是。杨再兴的槊尖只是不轻不重在骨朵上一点,随即滑开——这一次是主动滑开。马槊一打滑,顺势由直刺变为横击。杨再兴单手变双手,槊当棍使,一记横鞭,将那金兵面饼似地大毛脸抽打得支离破碎。
一穿腹,一腰斩,一碎首,三荡三决。
剩下最后那名金兵再不敢与杨再兴放对,他摘下了鞍旁弓箭,张弓搭箭,瞄准……
杨再兴连看一眼的兴致都要欠奉,借着马势的冲劲,扬手飞掷,丈二长的马槊后发先至,生生将那金兵钉死在马背上。
杨再兴马槊脱手,立即从鞍旁抽出备用手刀,人马合一,疾风般冲向完颜阿古,一刀横劈。
完颜阿古虽然也有了提防,却料想不到对方冲势如此这快之猛,手中狼牙棒来不有格挡。但见眼前冷芒刺目,急急低头——嚓!刀锋从头皮上掠过,将好不容易长好的蚯蚓状疤痕再次掀开,顿时血流满面。刀势犹自未尽,直奔插在地上的大纛旗杆而去,人过刀闪,旗杆居中折断,轰然倒下。
“嗥!”完颜阿古怒了、爆发了!此时这名金军中军亲卫猛安大将,满面是血宛若涂了一层红漆,有如赤面厉鬼一般,挥动着四十多斤重的包铜坚木铁刺狼牙棒,疯狂向杨再兴扫砸成去。
杨再兴看得真切,能够将四十多斤的沉重狼牙棒这般使用,此人的双臂不少于七、八百斤力气,跟自己相比也不遑多让。硬拼一记倒也无所惧,只是自己手中的手刀太轻,又是单手兵器,拼起来太吃亏。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阿兴,接着!”
杨再兴扭头,就见身后十多步外,何元庆摘下鞍边的流星锤,在头顶上盘绕了几圈,脱手向自己扔过来。杨再兴扬手接过,几乎不带停顿地顺手抖飞击出。链环长达三丈的流星锤后发先至,一击轰碎完颜阿古坐骑马首。战马瞬间倒毙,完颜阿古连人带棒向前跌飞出五丈开外,当场摔折了五、六根骨头,直接昏死过去。
杨再兴马不停蹄,从动弹不得的完颜阿古身旁一掠而过。一个俯身,将那面沾满血土的猛安大纛抄在手中,高高举起,向全军挥舞示意。
“嗬!嗬!嗬!”
数千天枢城新军举起手中的各种武器,齐齐欢呼。
斩将夺旗,预示着这一场惨烈持久的大战终于落下帷幕。天枢城新军,完胜!
狄烈一路走过这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古战场,内心可谓是百感交集。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真是叫一个残酷,那是刀刀入肉,枪枪见红。如果他不是经历了屡次与金军交锋撕杀的磨砺。而是在初来乍到之时就见到眼前这般景象,只怕神经真受不了。好在,现在的他,已经完全将自己溶入了这个时代。言行举止,行事作风,完全秉承了这个时代武人的思维。
就如同此刻,这些阿里喜与新附军,以及十余名亲卫骑兵俘虏。如何处置?在狄烈的脑海中,已有了一个完全合乎这个时代的法子。在过去的他,可能不会这样做,但是现在……谁让狄烈已经是一个标准的古人了呢。
狄烈一路穿行,来到那个巨大的地雷阵爆炸后所形成的,足足有十多丈宽、深达丈许的巨型深坑前——这里,已经浸渍成一个血坑。黏稠的血水,漂浮着许多分不清形状的人体零件。而此时。这些零件还在不断地增加——那五百名毫无抵抗之力的役夫。正被役使着干这收尸埋骨的脏活,再没有比这样一个天然大坑适合埋葬尸体的了。
现在是八月,秋老虎还留着个尾巴,不妥善收拾好手尾,弄不好就要整出瘟疫来。
战场的打扫,交给了后勤辎重兵,战利品统计上缴。战后论功行赏时再以实物或钱粮的形式下发。五百多名俘虏(不包括役夫),全部被押到一旁。用绳索串绑在一起。
八百骑兵、四大步兵营的士兵,在各自队官的召集下。重新聚结成阵。
狄烈就这样一路走着,走过弓弩手与火枪兵阵地。这场大战的主力,是这些远程射手。此时,他们一个个累得蹲坐在地上,直不起腰来。尤其是火枪兵,没有一个不是满脸黢黑、双眼通红的,时不时响起一两声呛咳,前膛枪的烟火熏烤对士兵的刺激还是不小的。
狄烈放缓脚步,从阵中穿行,无言地按住一个又一个欲起立敬礼的士兵;走过重甲步兵阵,拍拍这个肩膀,捶捶那个胸膛,击打得甲叶哗哗作响,而这些块头丝毫不输于狄烈的重甲兵,将胸膛挺得直直的,铁盔下的每一张面孔,都张扬着无比的自豪;骑兵队,自杨再兴以下,整整齐齐向狄烈行了个叩胸礼。
狄烈顿首回礼,然后拉过一匹空马,翻身而上,向着全体士兵,行了个庄重的军礼。
所有的士兵挺身而立,齐齐回礼,场上响起一片铿锵地击甲声。
“将士们,我为你们骄傲!我以你们为荣!”狄烈用一句高度的赞誉作为开场白,“连续两天激战,我们以相同的兵力,全歼三千敌军。上至领军主将,下至役夫走卒,一个都没跑掉,这是一场完胜!这场战役,注定会载入史册,而你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将彪柄青史……想一想,在几个月之前,你们还只是这些金军的俘虏,受尽折磨,遍尝屈辱。甚至差一点,就成为卑贱的奴隶,然后在敌国悲惨而屈辱地生存或死去……而现在,你们改变了这一切!曾经强大无比,令你们无力反抗的敌人,如今,却被你们踩在脚下……”
每一张士兵的年轻面孔,都溢满激动。他们不是士大夫阶层,或许不知道、也不在意什么青史留名,但那曾经耻辱凄惨的俘虏生涯,却令每一个人没齿难忘、刻骨铭心。他们做梦都想不到,真的有那么一天,竟然亲手将恶魔一般、看似强大得难以撼动的敌人,干脆利落地打倒,变成尸体,甚至是俘虏……
这一天竟来得如此之快!而这结果,又是如此的痛快淋漓,怎不令每一个士兵热血澎湃?
狄烈张目环顾全体将士,一字一顿道:“这个结果告诉我们一个很明白浅显的道理——君子报仇要等十年,战士复仇呢?只须百日!你们是要当君子,还是当战士?”
“吼!吼!当战士!当战士!”
一阵血脉贲胀地嘶吼!
狄烈从后背一把抽出大狙,朝天砰地轰出一枪,舌绽春雷般大吼:“天下无道,我自执道;天下有血,我亦喋血。自始而后,我军宗旨,替天执道,代天而诛!重整这血色山河,杀出个朗朗乾坤!”
全体将士齐声大吼:“替天执道,代天而诛!替天执道,代天而诛!”
火枪兵们更是纷纷枪口朝天,以枪声助威,砰啪之声不绝于耳,回荡于战场上空。
建炎元年,八月二十三,饮马滩之役落下帷幕。同时,一支令天下侧目、并注定要将这个时空的历史搅动得风起云涌的新式军队——天诛军,横空出世!(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