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章 伊索夜话四(第2/2页)天国的水晶宫

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所谓的‘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这个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当然以上都是为了水字数口胡而已,到了本朝也虽然也出现了传说中的‘牵手以上不行’案,但总算不至于被砍死。悲哀的是,在这个科技昌明的21世纪,竟然还会出现这样的事,说不定百年之后,吾辈也能借此而名垂青史,这大概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