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闹场(第1/1页)霸天下

    对于喜欢上你这件事, 其实是有,好多个版本的, 一种是最初我并没有注意到你, 是同桌先注意到你, 那时她还是个小花痴 觉得你长得秀气, 我受人之托到处打听你 结果我就在一来二去里和你在一起 ,另一种是在学校礼堂排练时看到你在打羽毛球。 你穿着白色上衣在阳光下特别美好 一瞬间我就心动了, 还有一种是那次陪同学去打球 ,转身看到你在一旁休息 似乎是和你四目相对了, 心跳特别快 。大概就那么喜欢上你了。

    直至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你, 但我最最确定的事就是我现在真的很爱你, 这些年你为我做出的改变我也通通看到了, 我相信你真的很爱我。

    第二天你就约我去KTV 我去了, 你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是, 原来是你, 大抵是之前你就注意过我 ,只是我们俩彼此之间并不知道对方是谁 那时候是冬天吧 我穿得不太厚 你主动把外套给我穿, 为我倒了开水还会耐心的吹凉。

    我很女流氓的拉起你的手要你为我暖手 你也没有拒绝, 看得出来你很紧张但实际上是我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只是我拼命在掩饰 ,那时候真是幼稚啊。

    后来你主动送我回家 还和我约好第二天一起去晚自习 学长告诉我你从来都不爱去晚自习 居然会愿意陪我去 ,你一定是喜欢上我了, 那时候的我吧, 其实也没想那么多 ,心里还有些放不下前男友。 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得不到了所以才念念不忘, 后来有了你呀, 前男友早就远离我的世界了。

    听说他现在很幸福 ,我真心祝福他, 那晚我们并没有去晚自习, 我心血来潮想和你一起呆着, 做什么都好 ,于是我们一起去了一家奶茶店 。

    一起喝热巧克力 ,你想送我一枚耳钉主动帮我戴, 因为我们坐在对面不方便 ,你提出要我坐到你身边。 保持姿势了半天我抱怨腰酸, 趁你帮我捶腰的时候我就顺势靠下去了, 嗯 我们就是这么在一起的。

    回想起过去 ,我就像个女汉子, 从头主动到尾 。不过我始终认为我们之间并没有谁追谁, 只是刚好感觉来了, 就在一起了。

    尽管那只是我们正式认识的第三天, 那段热恋时期真是高调到全校皆知, 很多人打赌我们俩在一起不会超过三个月。 毕竟我们在和彼此交往之前也都有过几个前任 ,交往时间都很短, 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两个既花心又薄情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 ,我一直是个很敏感的,人 我不喜欢和别人有肢体接触 ,所以那时候的我没有真正接过吻 ,甚至连手都没牵过几次, 我不愿去深究你和前女友们交往的程度, 既然在一起就该珍惜, 可是我们在一起之后却引来了很多骂声。

    那些骂声中 你的前任和前前任占了挺大分量 ,我一直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 我从来不做挖墙脚的事 我不是从她们手中夺走你 我确定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你已经单身了一段时间 后来想想或许她们感到不甘心吧 ,或许她们在想 为什么得到你的人是我呢 哈哈 。

    容许我小小的得瑟一下 我居然就那么硬生生的扛过去了 高中校园真是个很小的圈子 我简直是活在风口浪尖上 被骂的什么狠话都有 然后就是你朋友 他们极力反对我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有个她 我知道你们只是好朋友 那时她也有她的男友 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一对 不过不明白她是什么心理 我和她并不熟 准确地说是根本不认识 。

    我说,你他妈的9点上班,现在你就去,你加你麻痹的班啊。于是这货又换了一种言辞,说她那同事为了感谢她去给加班就请她吃肯德基。我张口就一句吃你麻痹的肯德基。报上你位置,老子立马赶来。

    这货这时不说话了,我也懒得说,挂了电话就奔着肯德基去,一进门,我靠人还真多,找这王八蛋还真不好找。在里面转悠了半天,硬是没找着。我当时就怒火中烧了,又打了个过去,果断没人接了,这时我虽然愤怒但起码有该有的理智,我心想,这家伙不在着,那肯定也不在医院,这时我想到了陌陌,打开看了一下她的位置,10分钟前45km,我草泥马的,她在短时间内就已经跑出了40公里.

    我寻思这今晚要追上这王八蛋那是不可能了,就去她家找她父母,问说她是不是去加班了?她父母一脸疑惑,说是呀。怎么?她没告诉你吗?我心想,看样子草泥马的这王八蛋连她父母也一起骗了。我只是回答了她那两位父母说,没事,她是去加班了。

    我以为她没通知你们所以来告诉你们一声免得你们担心。关上她家大门时,我看到两位老人还安详的送我出门口,这会儿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他们她女儿骗他们的事。我还是笑着告诉他们回去吧,外面天冷。

    接下来,我又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我心想她是真逆天了。我心想这40公里我是不可能查到她在哪儿了。突然我脑海里出现了卫星定位这个词语。

    其实一开始,王平创业的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余凡,可能给你可能他王平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白马王子又或者是他王平根本就不是一个白马王子,他永远都不会是余凡的白马王子。

    “好了,王平,你的心中现在是不是还有余凡的地位?我跟你说,你就老老实实地忘了她吧,你想想,当初是谁嫌弃你穷,离你而去的?”

    孙杨看着王平的双眼,认真地说道。

    “好了,我知道了,只是短时间内还是会想起她,毕竟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女人,尽管他抛弃了我,但是我心中暂时还是不能忘记他。”

    王平叹了口气说道。

    “走,去夜市里肆意地潇洒一番。”雷鸣大声地叫道。

    “走起。”王平和孙杨对视了一眼,点点头,就一起走了。

    “还记得我们高一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刚刚找到自己的班级就被一姑娘亮瞎了双眼,:巨大无比的粉红色蝴蝶结悬在脑袋上空,齐B小短裙,那上衣,直接露一后背。”

    雷鸣无奈地说道。

    “擦。干嘛提起这件事情,真他娘的倒胃口。”孙杨似乎是想起了那个情景,有点想吐的感觉。

    “别啊,雷鸣继续说撒,既然都说了出来,那就继续呗,今天我们好好地回忆回忆高中的事情,你们还别说,回忆起来真是有一番趣味,另有一番真是的感觉啊。”

    王平说道。

    “ok,我继续说,她超级胖 还是我同乡,丫的。一米5几的个子估计有160斤不止。总爱穿夜店装,渔网袜,齐B小短裙,等等,全校估计没人不知道他,简直亮瞎我24K钛合金狗眼。”

    雷鸣说起话来吐沫星子乱贱,显然很是兴奋。

    虽然他也是穷人,但他想付出会有回报,而且肯定比打工强,吴中天会以事实告诉他们,做生意比打工强。

    “唉。”走在证券交易所的吴中天微微地叹了一口气,从本分,拿固定工资的工人走到现在经商的商人,从原先的打工者走到现在的资本主义家,他吴中天吃了不少苦。

    但是事业却不是那么容易挣出来的,他经历了重重的磨砺。

    其实吴中天自己心里清楚,有这样的想法,离开原单位只是早晚的事,单位的不愉快事件只是加速他离开的一个契机,但是要有为自己做的事买单的准备,可能刚开始真的会辛苦一点。

    既然选择了,他吴中天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路,即使途中发现了通往更好地方的道路,也是因为他选择了当前的路。无数次,他遇到了艰难的关卡,吴中天总是会在心中对自己说:“加油,你能行的,祝你尽快做大做强!”

    “啧啧,想要一个人出去闯出一番事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啊。”雷鸣看着那清瘦男子吴中天落寞而略显佝偻的身影,有些感叹地说道。

    “你以为很简单?我们现在还是大学生,没有生活上的压力,花费也有自己的额父母为我们支付,我们大学生的生活简直就像是神仙,但是一旦毕业了,我们大学生就将会迎来我们的魔鬼生活,很多大学生都会面临失业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困扰着所有的应届大学生的一个重大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孙杨板着脸说道,吴中天就像是毕业大学生的一个典型的事例,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典范。

    迪拜门前初遇你,心头点点似无意,但愿此心不向二,绞尽脑汁才写的一个藏头诗,初二毕业的我多久没碰过文学方面的东西,好几天天天查才写一个感觉可以的。每次和你在一起都感觉很浪漫,

    和别人在一起时会满心满脑子想着你。即使我们最后不能在一起,我还是觉得,爱情还是值得相信的。就凭我曾这么钟情一个人。一个男人 一个女人幸福的牵着手 慢慢的走向 婚姻的殿堂 然后许诺 共度一生

    总有那么一天 总会有那么一天我只是希望 那个男人是我 那个女人是你然后许诺共度一生的 会是我们媳妇~ 你愿意嫁给我么!

    我愿意!以后有什么想说的我都发在这里~

    不会在打扰你,可能有一天你忽然会看到吧~ 希望有时候你想起我的时候会想起我的好~我愿意等你~ 但是真的没理由在给你打电话去找你了,不知道怎么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又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