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记住我叫吴良(第1/1页)玄天创世
百度搜索 本书名 + 第五文学 看最快更新
地球上,丛山峻岭之中,林立着无数的门派。这些门派均以修真为主,但是也不是所有地球人都适合修真,因为这还得看天分,不具备修真资质的被称为凡人。
在地球上,修真被分7个阶段:
练气入体——感悟灵气存在,而引入体内聚集在丹田筋脉内,从而能简单驱使灵气。
辟谷期-转换灵气为自身能量,为我所用,改变静脉、肌肉、和骨骼的性质,达到不食人间烟火
合体期-灵气聚集到一定程度在丹田内形成一个蛋型的灵气团
金丹期—感悟一定天地法则之后灵气团进化形成实体,如丹丸大小,故名金丹。
元婴期,感悟天地法则至中期,金丹破壳诞生人型灵气团,因样貌酷似婴儿故名元婴,因为修为及修炼法决不同而大小颜色不同。
大乘期——感悟天地法则至后期,元婴彻底凝聚为实体。
渡劫期——感悟天地法则至巅峰,同时领悟到一丝宇宙之法则,因领悟到宇宙之法则,已超脱地球天地法则,因此由大道法则降下雷劫,一是考验渡劫之人的心性以及修为,二是为通过考验的渡劫之人天雷练体,提升身体强度,而后强行将渡劫成功后的修真之人抽离此空间进入另一个空,即仙界空间。
散仙——修为至大乘巅峰,领悟一丝宇宙法则但没有信心渡劫的,可自我冰结,做散仙,散仙是指,自我封印自身对宇宙法则的领悟,当自身认为达到一定的身体及心性强度后再渡劫前再开启封印,只是散仙分9节,每一千年为一节,每多一节,那么渡劫的难度就增加一分。
华夏大陆接近中心地带,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在头顶,因为在冬季,瑟瑟的冷风吹过,让人不禁一阵寒颤。
阳光下,一个身穿破旧棉袄,手提一把小刀,背上背着一个尼龙袋的青年正墩在山坡上看着一株草发呆,这名青年高约有一米八五的样子,脸色有些焦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那一种类型,一头的黑发像鸡窝一样盘卷在头上,看上去仿佛多年没有洗过一般,就算如此却也难以掩盖他那俊俏的摸样,若不知道他底细的人一定会误以为他以前是哪个富贵家族的年轻后辈,因一些事而流落至此地步呢,但是了解他的人,都会感叹,千万别被这个一穷二白长相俊俏的小子的外表所迷惑,此人不但无赖而且还有些猥琐和流氓气息,当然这也是旁人对他的看法,他自己则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什么抢小朋友的糖是怕小朋友吃了长蛀牙,什么偷看隔壁姐姐洗澡是为了替她把风,什么卖别人假药是为了帮别人涨见识等等……
也许有人会小,这么个无良少年,跟主角有什么关系,嘿嘿,还不怕告诉你,关系还大了,因为他就是本书的主角。
此人姓吴名良,现年15岁,是华夏大陆中部一座叫剑劈峰的大山脉脚下一个小山村的居民,家中有父亲因无畏,吴良两岁时母亲无故失踪后,吴畏便终日饮酒不得自拔,对幼子不管不问,10岁前吴良基本是靠着街坊邻居的施舍活下来的,后来吴良跟随邻居王大叔一同上山采药到城里的市场上变卖换取一些钱财,才勉强找到了一点营生。而这些年他采药赚的钱除一部分维持家用外多数都给自己的父亲买酒了,吴良对于这个对自己不管不顾的父亲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照理由说父亲如此对他不管不顾的,自己应该恨他,但是自己却恨不起来。因为毕竟他是自己的父亲,虽然自己活的也确实不像个人样,但是总归是他让自己来到这世上走了这么一遭,就算自己恨他又能如何呢?自己还不是一样是他的儿子么?所以以其恨他还不如就此放下还好些,省得多生烦恼。
因为父亲的不管不顾,幼小的吴良经常被通村的小孩欺负,哪怕是到城里变卖草药也经常被一些混混欺负着,久而久之,吴良便养成了一些习惯,吴良认为,以其让别人欺负自己,不如自己先欺负别人,自此以后吴良就奋发锻炼身体,虽然每天粗茶淡饭,一日两餐都是些没营养的稀粥度日,但也练就了一身的肌肉,后来在村子里把那些以前欺负过他的小孩挨个教训了一个遍后又到城里把那些欺负过自己的人也都教训了个遍,当然一些城里的有钱优势的子弟,吴良还是不敢去招惹的,到不是他惹不起,而是他担心惹上了会一发不可收拾,毕竟那些个有钱的主有些可是会一些修真功夫,遇到一个保准他吴良死一百回都不够,所以吴良见到这些贵族公子哥还是避让的远远的,这时间有几人会闲自己活的命长呢。
吴良从###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因为家里的境况,所以他没有读过一天的书,看着邻居家里的娃娃们都去读书,心里别提多委屈了,但是看看自己家的境况,吴良也只能摇头叹息,后来有一次,吴良见到村里一个教书的老师在市场上买菜,买好了菜却忘记带钱了,吴良一个机灵,跑上去用自己刚变卖草药的钱替那位老师垫付了菜钱,那个老师感动之余,便答应免费教吴良读书写字,而吴良则是隔三差五的弄一些鱼虾野味的送给老师,来博得老师的欢心,在这期间,吴良学习能力极强,很多东西都基本是背个一两遍就能滚瓜烂熟,所以在几年的时间里,老师已经觉得没什么可以教他的了。
后来那位老师接到调令要离开这里到一个很远的大城市去任教,走之前老师有些舍不得的问吴良可愿意与他一同前去就读更好的学校,学更多的知识,还保证吴良以后的学费和生活由他负责,吴良本是相当的激动,但是突然想到自己的父亲,吴良还是打了退堂鼓,最终老师带着一丝惋惜离开了这里,吴良也终止了他的学业,不过吴良并不觉得可惜,因为他认为自己这几年跟着老师学习知识,能认识字,能算账,能看懂简单的外国文字已经够用了。所以吴良也就不在追求太多,毕竟他放不下自己的父亲。
这天,吴良一大早便来到深山里采药,像往常一样开始的忙碌,快到中午的时候,吴良已经将自己背上背着的袋子装的快满了,吴良看着袋子里的草药嘀咕道:
“嘿,今天还真运气不做呀,小半天功夫就快满了,看来今天晚上可以去包子铺买个包子吃了,我可是有1个礼拜没吃过肉包子了,真是想念那个味啊,呵呵……”
自顾自的说完后,吴良便准备转身向山下走去,而就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一点蓝色的光亮一闪而过,吴良一愣。
“是么玩意儿?难道是宝物,不会呀,这荒山野岭的有什么宝物还呢?”
定睛一看,真是在吴良下山的左手边的悬崖下,有个闪烁着蓝光的东西,正在一闪一闪的,仿佛是在告诉世人自己的存在一般,吴良的好奇心大起,心想
“莫非是什么宝贝?要是被自己得到到市场上卖个大价钱,那自己就发了,到时候小吃多少个肉包子就吃多少个肉包子,嘿嘿,而且还是坐在饭店里面吃,嗯,想想都是爽的呀”。
这句话若是被城里的公子哥们听到真会笑的一口气上不来直接呜呼哀哉了,但是对于吴良来说这就是他现在的最大愿望——能一次性吃肉包子吃到饱为止。
旋即吴良不在犹豫也不管地上的泥土了,身子一倾向着左侧的山谷慢慢的滑下去。就在即将滑落到山谷底部的时候,吴良的脚突然被一根藤蔓裹住,身体有来不及停下,瞬间一个踉跄身子以被藤蔓裹住的左脚为中心划出一道一百八十度的半圆,而后脚朝上头朝下,说巧不巧的是自己头着地地方刚好是个有一米见方的泥潭,所以一个恶狗扑食的姿势是注定的了。
“啊,呸、呸,我靠,那么倒霉啊,这特么是什么……咦……”
吴良一边擦掉自己脸上头上的烂泥,一半破口咒骂那跟树藤的时候,忽然就看见刚才裹住自己的藤蔓处有一个黑色发着微光的东西,暂时放弃清理自己头上、脸上的污垢,吴良定睛看去,
“一颗宝石么?怎么那么小呢?不知道能管多少钱呢?”
吴良一个箭步便冲了上去,一手抓住一根藤蔓,一手抓住那个黑色的宝石就扯了出来,然后一转身往地上掉去,这一掉不打紧,只见吴良的脚又再次华丽的落在了刚才那个烂泥潭里,身体瞬间没入,直到快淹到屁股才停了下来。
“我内个去呀,还能在倒霉点么?哎……”
一阵叹息后,吴良慢慢移动将自己的身体缓缓拔离了那个泥潭,正当快要将小腿抽出的时候,吴良感觉左脚小腿处一疼,瞬间将剩余的部分抽出,定睛一看
“哇呀。我靠,还真特么的是人倒霉了喝水都要塞牙缝呀,那么小个泥潭竟然有那么大一条泥鳅。”
可不是嘛,在吴良的左脚的腿肚子上这时一直约有半米长有小孩手腕粗,若仔细看的话会发现泥鳅浑身还散发着金色淡淡微光,当然此时痛的哇哇直叫的吴良是没发现的。
吴良看着这只泥鳅,气就不打一处来,一只手抓住泥鳅的七寸位置使劲一捏,瞬间,那只泥鳅就张开了嘴,吴良暴怒,提着泥鳅就往地上一摔,然后双脚挑起,狠狠的踩向泥鳅的头上,一脚、两脚,一直踩了八脚,直到泥鳅的头都被踩扁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才罢手。
“爽吧?看你还敢咬我,你特么这么小一个泥潭这么就长出你这么大个东西,还咬我,靠,看我晚上不炖了你……啧啧啧,那么大的泥鳅,想来味道一定不错吧。”
看着自己正在流血的小腿,吴良向着地上一动不动的泥鳅啐道。
吴良看了看旁边一条小溪,走过去便抄起清水清理被泥鳅咬伤的位置,好在自己是在抽脚的时候被咬到的,当时自己的肌肉呈鼓起状态,所以泥鳅也没药的太深,但两排牙齿印还是满满的排列在腿肚子上,有的地方不停的渗出献血。清水超在伤口上,一阵钻心的疼痛,吴良再次看了死泥鳅一眼,
“我靠,要是我的腿感染了,你丫的……额你已经死了,那就我自己背时吧,哎,你不咬我,我怎么会杀你呢?哎来世还是找个大一点的泥潭吧,记住了,小爷我叫吴良,呵呵,今晚你就是我的菜咯”
草草收拾完伤口,吴良就着尼龙袋里的一些草药将伤口用一块内衣上撕下的还算干净的破布巴扎好后,便起身向之前的目的地——那一点蓝色光点走去。
那一点蓝光就在刚才的泥潭左侧约7米的一处悬崖之上,吴良竟直走了过去,从下方往上看去,约莫离吴良站立的地方约有3m高的悬崖上有一块凸起,具体凸出来多少要爬上去才能看见,而就在砌体的岩石上有一株散发着淡淡蓝色光芒的小草,草的顶端有三颗蓝色的约莫有鸽蛋大小的蓝色果实,小草的旁边有些带刺的植物,吴良一看便知道,这些植物都是带毒,一旦被扎到,全身溃烂奇痒无比,若是刚才不是一阵风吹过,使得这些带刺的植物混动路出了发光的蓝色果实,恐怕吴良还不会发现它的存在。吴良大量着这壁悬崖,想着该怎么上去,县衙自上而下呈九十度垂直落下表面似人工打造过一般平整,根本没有地方可以用于攀登地方,如果徒手恐怕是上不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