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二十幕·翔龙会的构想 下(第1/1页)再世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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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幕·翔龙会的构想
看到尔东谦拿出来的那个执照,上面清楚可见的三个大字“翔龙会”,匡子健和阮小山都是一脸激动,虽然早就想到了老板或许已经弄好了相关的手续,但是看到的一瞬间,还是抑制不住的兴奋,毕竟,这东西,关系着自己的将来。
尔东谦吐了吐舌头,道:“说实话,为了注册这个名字,真的花了不少钱呢,你们也知道,现在华国法治社会,公司什么的,都要带上省或者市的前缀,我为了直接弄出这个‘翔龙会’,这走关系送大礼可弄了不少,这才弄下来了。当然,为了一劳永逸,在商标局,我也弄到了这三个字的永久注册权。”
“对,翔龙会就该是我们的翔龙会,这样,才有归属感。”
匡子健又道:“公司建立起来了,那么,地址的话……”
尔东谦哈哈一笑,摸了摸鼻尖,道:“地方我已经找好了,还买下来了,在马龙坡,幸亏是从一个富商手里转过来的,不然也断然买不到那么大的地方。当然,我的意思是,在不花冤枉钱的情况下,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
“马龙坡,不就是马龙峰下面那个半山腰?”
匡子健没有开口,倒是阮小山脱口而出。
尔东谦点了点头,道:“没错,就是那里。”
匡子健道:“可是,那里是一片山坡啊,而且地势也不低,我记得,海拔2735米的吧?那地方不是属于国家管控的吗?可以私自购买?”
尔东谦伸出一个大拇指对着匡子健比了比,道:“老匡不愧为老匡,没错,说的都很对,在所有权方面,的确由国家管控,但是使用权方面,是可以买卖的,当然,并不是像我这样的小商人就可以买到的,只能说,我很幸运,我碰到了一个足够分量的人,我从他的手里花了很小的钱,就弄到了这个地方。现在这个地方虽然是野草丛生,人迹罕至,但正因为这些原因,我才要把我们翔龙会的会址选在这里。我的想法很简单,半山腰,寓意龙腾,我们是龙,早晚都要有龙翔天宇的那一天,我们不能和其他人一样,那会限制我们的发展,所以,我选择了马龙坡。”
匡子健点着头,用手摸着自己嘴唇上的一字胡。
尔东谦再次从包里取出几张设计图纸,递给匡子健,道:“那,老匡,我知道你也有这方面的涉猎,所以,咱们会址的建设,我就交给你了,这些是设计图,恩,应该说是设计草图,我需要马龙坡建设成这个样子,不管有多么难,哪怕是请全世界最贵的工人,也要把它造出来,有问题吗?”
尔东谦最后几个字,加重了声音,匡子健闻言后也挺了挺自己的胸膛,道:“老板,没问题,保证完成任务。”
尔东谦从包里取出一张银行卡,递给匡子健,道:“这里面有五千万,你先拿着用,不够的话给我打电话,我再想办法弄。”
扁着嘴,在阮小山满脸的羡慕中,匡子健接过了这张巨额银行卡,郑而重之的揣进了自己的钱包当中。
“老板,什么时候进行?”
尔东谦侧头想了想,道:“尽快施行,恩,项目部成立的话,你就任项目部总指挥,小山的话……”
看着阮小山一脸的希冀,尔东谦道:“就做个巡检员吧,你可不要小看了这个岗位,这可是重中之重的岗位,给我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来,咱们未来安身立命的所在是否能够经得起考验,你可是站在最前沿的,明白吗?”
阮小山毕竟还是个不到十七岁的孩子,加上他又是因为家里贫穷的缘故,很早就出来闯社会,要不是匡子健发现了他,并且将他带回祥龙汽修,恐怕现在的他,还在和那么一群小地痞流氓们混着。所以,充其量,他只有初中的文化,尔东谦只能用这样比较浅显的说法,来点他。
当然,尔东谦相信,有他的师父在,也就是匡子健在,他的明天会发展的很好的,他有朝一日,一定会成为一个栋梁之才。所以,尔东谦才会有今天的这番话。
匡子健拍着阮小山的肩膀,对着尔东谦道:“老板,您就放心吧,这小子交给我了,我会好好管教他的,让他做好本分。”
尔东谦点点头,道:“小山是个人才,物尽极用方为上,希望我过段时间看到的,又是一个不同的小山。”
“一定的。”
匡子健和阮小山几乎异口同声,这也让他们两个当事人愣了愣。
尔东谦这才笑道:“不错,这才是咱们翔龙会的人,好了,你们各自去忙吧,老匡,记得,别省钱,钱,咱还是有的。”
看着匡子健和阮小山走出办公室,尔东谦负手走到窗前,自语道:“恩,看来,得空儿还得出去转转,钱这个东西,确实得有点儿后备的。”
张良镇位于南诏市的西北方,距离南诏市大概有六十公里的样子。别看这个镇子不大,却是南诏市有名的文化镇,因为据说就是这样的一个镇子,从古及今出了不少的状元榜眼,探花更是不计其数,更难能可贵的是,无论是古代帝王的焚书坑儒,或者是现代战争的烧杀抢掠,却都不约而同地错过了这个地方,因此可以这样说,这里是文献资料以及各种珍贵文书保存最完整,也最全面的所在。这个完整和全面,并不单单指的是南诏,这里,有着全华国可以说是上下五千年的所有资料。
而如今,一个留着寸头的青年,站在其中一家博物馆的门口,正兀自向内瞭望着。
这个博物馆是张良镇最著名的所在,也是最大的文献集中地,因为此时正值非营业时间,所以大门紧闭,这也是造成寸头男青年只能在外面瞭望的最主要原因。
男青年拍着手背,道:“怎么回事儿,刚知道这里是最博学的地方,怎么锁了门了?让本王如何是好?难不成还真的要让本王飞过去?那样惊世骇俗倒也罢了,但本王可不想就这么的把好不容易存留下来的元力消耗掉,这个该死的鬼地方,没有元力不说吧,我这身上的元力居然也能给我掳走喽,若不是我见机得快,恐怕现在就真的变成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了。不行,绝对不能冒险。”
他,正是不知从何而来,附身于已死之汪海身上的,邪王魔天行。
与之前的形象不同,如今的他终于是身着一身的运动服,淡蓝色的运动服穿在身上,趁着他那标准而又健美的身材,加上他那原本不丑的相貌,真正一个帅哥。
显然,先前的无厘头,终于还是被他发现,或者说,他终于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应该如何穿着,才能够不被人觉得是那么的“特立独行”“标新立异”。
当然,使得魔天行懂得这些道理的,是因为一个人,当然,是他碰到的一个好人,一个同情他的人,一个在别人眼里已经疯了的人。
那个人,叫欧翠华。
这个人,是一个女人,或者确切的讲,是一个女疯子,一个在外流浪,精神时好时坏的女疯子。
话说,那天魔天行自以为潇洒地离开了那个村子后,居然搞错了方向,并没有向着南诏的方向而去,而是向着相反的地方走着。
因为是夜里,所以几乎没有人看到此时如此穿着的魔天行,所以,魔天行一路非常平静地便来到了张良镇的外围。
当然,在这个行进过程中,或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脸上和身上确实有点儿脏,所以,打算好好清洗下,刚好看到不远处有一个水潭子,所以,他下意识地就瞬移了过去。
那个水潭子对他来讲不远,对普通人来讲,却至少在五六里外,当然,对于他的本事来讲,五六里,那是眨眼即到的距离。所以,他那么做了。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会如此古怪,先前他的爆发加上后来的几次瞬移,居然生生的耗掉了他近八成的元力,正因为如此,他到了水潭子的旁边的时候,会突然感觉到一阵眩晕,这种感觉,他很清楚,只有自己的元力损耗过度时,才会出现,但是现在出现了,是什么原因。
于是,为了查明原因,他再次利用了必须使用元力才可以动用的能力,内视。
结果果然不出所料,他的元力仅剩一成多一点儿。平时他在星梵洲梵栋城的时候,因为本身实力的缘故,从来不会出现这种元力匮乏的情况,即使是在混沌地界,也可以通过空气中游历的元气来补充自己的元力,但是在这里,他突然悲哀的发现,不但没有任何的元气可以补充,甚至于,只要自己仍旧在使用元力,那么元力就会不断地被消耗。
这个发现让他大惊失色,因为他清楚的明白,一旦元力耗尽,没有元气补充的话,他将在三十六个梵天数内彻底成为一个普通人。这是他最最不想看到的,所以,他不得不将自己的元力封印,还是成为了一个他最不想成为的人,一个普通人。
洗涮的时候,一个举止夸张的妇人居然也来到了这里,刚开始出现的时候,因为对方披头散发的形象,居然活脱脱的吓了魔天行一跳。
当然,让魔天行无语的是,对方看到他的表现,居然也是同样的被吓了一大跳。
甚至魔天行向着那家伙走去的时候,那家伙原本疯疯癫癫的样子,突然消失不见,居然指着魔天行,道:“你,你不要过来,你,你这个丑鬼,怎么会有你这么丑的家伙?”
魔天行对自己的容貌向来自负,虽然附身于汪海,但早已在之前用元力重塑了容貌,现在的容貌就是魔天行自己的容貌,汪海的影子,早已完全被替换掉。如今听到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对自己说“丑鬼”二字,当然无法接受。
“你说谁是丑鬼?”
魔天行鼻孔朝天地瞪着面前的女人。
女人突然手抚着胸口,道:“艾玛呀,幸亏你会说话,我还以为自己碰到脏东西了呢。当然说你呢,这里还有第三个人吗?你丫的,怎么这么穿?裤头不是应该穿在裤子里面的吗?还有,###那个东西,是我们女人穿在里面的内衣,你顶头上干什么?”
魔天行被她说的脸上红一块儿白一块儿的,显然,他已经明白了先前那些村民为何会笑他的原因。
魔天行摸了摸自己仍旧有些湿漉漉的脑袋,他那原本的光头,不知何时,居然已经长出了一些寸许的短发。
魔天行不好意思的道:“额,那个,大姐,谢谢你告诉我,我刚从山里出来,不知道这些,所以,嘿嘿。”
女人点点头,道:“恩,我就说嘛,对了,小子,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