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难忘的夜晚(第1/1页)重生之神级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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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听洪大力说要叫自己家小姐跑这种夜总会来唱歌,女经纪人面色有些为难:“大力少爷,这里人太多了,我怕小姐受到惊吓……”

    “人多好啊,演唱会比这人还多呢,”洪大力笑嘻嘻的问:“群众的眼睛是雪亮滴,能叫群众喜欢的歌手,那才是真正的好歌手啊。不然你在这再怎么吹她好她厉害,那也是没用滴,你说呢?”

    如今洪大力这边得算是最后的救命稻草了,如果得不到他的支持,跟自己相当投缘的李念薇小姐只能有两个选择,一是屈服,跟老总潜那个规则。二就是彻底被雪藏,整个合同期内不发一张专辑,不出一首新歌,然后度过她事业的黄金期,最后泯然众人。

    与这两条路相比,洪大力的要求不算高。而且他说的也没错,如果这里的群众对她都不感冒,那她再如何自信自己能一飞冲天,也是白搭。

    既然这样,那就干脆拼了!不管怎么说,这位大力少爷虽然是出了名的败家,但是还真没听说他是个花花公子,跟女人有什么绯闻传出来的,这样一想,起码人身安全不用担心。女经纪人直接掏出电话:“那我这就给我们小姐打电话!”

    她这边到角落去打电话,洪大力则问凌小依道:“小依,那个什么华威娱乐,老总看起来很霸气啊,他们公司最近两年挺火?”

    “也就是还行吧,”凌小依小声道:“电影一直不算太景气,毕竟大环境一直不是很好。可是他们公司这两年却是着实出了两部赚钱的片子,当时我听说票房大约有六千多万吧,赚了不少钱,目前正处于巅峰期,所以想买他们公司肯定很难。”

    两部片子才赚六千万?这么点?

    洪大力有些疑惑起来。事实上,就算换算成地球上的人民币,也就相当于三亿多一点,还是票房,真正扣掉成本和影院的分成,到手的没多少。两部片子赚这个数,这才地球上勉勉强强也就只能算是小制作,比扑街强上一点点而已。到这里就牛成这样了?就算是巅峰期?!

    看来在这个世界,拍电影跟败家之间的关系相当亲密啊——我喜欢!

    很快,女经纪人那边挂了电话,面有喜色,急道:“大力少爷,我家小姐她这就过来。”

    “恩,好,”洪大力把脚搭在茶几上,这时候早有人送来饮料,他随便拿起一瓶喝了一口,道:“她有什么新歌没?之前唱过的也行,要好听的那种,可别唱那些能叫人睡着的歌,咱这好歹也是夜总会,别唱两首之后把客人都唱睡着了。”

    “有有有,”女经济人陪着笑的说道:“我家小姐因为潜规则的事,公司的作词作曲一直没给她写歌,她无聊的时候自己偷偷做过不少歌,很不错的,呆会我就叫她选两首节奏快的。”

    “哎呦,不错哎,自己作词作曲?厉害厉害。”洪大力哈哈一笑:“她的歌要是叫我满意,那我的新公司就先收她当班底。跟华威那边的违约金我帮她出了,怎么样?”

    “好,好!”女经纪人听了这话,心中大喜。

    眼前这是什么人?整个天京市出了名的败家少爷,用最简单的一句话,那是穷的就剩钱了。而且这败家少爷还有个好处,不光有钱,还舍得花。

    跟在他旗下,一切用钱开路,就算班子业余点,起码也不会太差。等小姐有了名气,到时候反过来再帮公司找些行家,怎么算都比在华威担惊受怕强的多。而且背靠大树好乘凉,有洪家这个后台,谁还敢逼小姐做她不想做的事情?

    这功夫班级同学堵新振探头探脑的看了进来,一见洪大力,顿时笑道:“小爷我掐指一算,就知道大力哥在这。大力哥,那个神秘礼物是啥,拿出来叫大伙看看?大家都等着呢!”

    “啊,那个啊,都准备好了。小依,”洪大力吩咐得力手下:“叫人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都带进去,喜欢哪个就抱哪个回家,剩下的找人帮养着。恩,不白干活,一个月一千快,供住。”

    帮人养狗,一个月一千块,换到地球就是包住+五千月薪,还是在首都这种地方,那绝对是抢破头的好工作。当然,放在这里也不差多少,凌小依当即去安排了。

    对于今天晚上来夜总会狂欢的人来说,今天是个难忘的夜晚。

    原本这大厅里面就已经足够吵闹了,没过多久,有人大笼子小笼子的竟然推了好几百只狗过来。有大狗小狗刚出生的狗,大狗威武雄壮,小狗毛茸茸的肉球,一时间,整个夜总会大厅里狗叫声连成一片,夹杂着怕狗的人的惊叫声,闹成一团。

    这些狗可都是洪大力特意叫凌小依收来的纯种狗,每一条都得个几百块,如今推到这里,那是叫班里同学们选的,其他的客人可没这待遇。

    狗这种东西,喜欢的是真喜欢,不喜欢的起码也不是很讨厌,总得来说还是很讨喜的。

    果然,班级众女生一看到这些小毛球,就开始尖叫,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有的甚至都叫出了海豚音,堪比地球上的维塔斯。

    一群人呼啦啦的抢到笼子前挑自己看对眼的小狗:“我要这个,这个松狮好玩!”“这个萨摩太可爱了,哈哈,我要这个!”“二哈,过来二哈,来摸摸!”

    女生主要选刚出生的小狗,因为这样的小狗最可爱。男生则一般选稍微大些的,更有几个就相中藏獒了,一看到就走不动路,反正也是洪大力白送的,不要白不要。

    于是十分钟之后,整个夜来香夜总会大厅里,这四十一名学生就人手一只狗,有牵着的,有抱着的,还有放到桌子上看小不点在那爬来爬去的,笑成一片。

    “小爷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今天是来对了,哈哈,这条藏獒甚合我心意啊!”堵新振摸着怀里一条小藏獒毛茸茸的大脑袋,满意道。

    “大力哥就是给力,我早就想养狗了,就是家里不让。”凌毅眉花眼笑:“这回把这条松狮带回去,就说是大力哥给的,我爸妈肯定不能说啥,哈哈!”

    “这只二哈,太好玩了,”祝小灵看着怀里的哈士奇,笑嘻嘻的说道:“虽然比不上慕馨姐姐的那只熊猫,可也不差了。”

    唐慕馨今天晚上玩的总体来说还算不错,洪大力跟凌小依去谈正事,她这个未婚妻自然就只能负责照顾这些洪大力的同学:“我这只其实也是染的毛,大力也不知道抽什么风把我的小小白弄成这样子,走一路被人看一路,丢死人了。”

    她不知道的是,这一晚过后,白色松狮成为所有狗中最贵的一种,身价五千块起。买一条白松狮,把毛染的跟熊猫似的,这才叫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