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每一种人生都应该尝试(第1/1页)步蟾宫

    第五文学

    黎君澈的这一声,也异常的轻盈,轻盈得恍若一片洁白的羽毛,漂浮在蓝天白云之下。婕姬转过身去,风依然很大,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吹过来,天空的尽头,似乎闪着微微空濛的光芒。

    婕姬知道——这一生,黎君澈都不会再原谅自己。

    但是她已经选择了黎淮缙,她只能辜负黎君澈。

    她这一生,不可能对得起所有的人。

    如果一定要辜负一个人,那么就是黎君澈了吧。

    因为婕姬知道,最爱她的人,是黎君澈。

    经过这样的争吵决裂,黎君澈应该,会很干脆地放弃她了吧。

    婕姬依然微微眯起眼睛,望着远处的天空,眼泪不知不觉地,被城墙上的大风吹干了,在脸上,有点难受。婕姬终于回过头来,可是——

    黎君澈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

    她缓缓地扶住栏杆,走下城楼,一步一步,缓缓地走下去,面无表情,仿佛稍稍有个表情,眼泪又回夺眶而出。

    其实,她的心,何尝不是痛得撕心裂肺,刻骨铭心?

    刚刚走下城墙,黎淮缙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俊颜上带着微微的笑意。很显然,他不知道婕姬刚刚和黎君澈见过,他只是瞥见了婕姬脸上的依稀泪痕。

    “怎么啦——”黎淮缙轻轻问,将婕姬揽入怀中。

    “没事——”婕姬朝着黎淮缙微微一笑,“怎么样?已经把事情都给蒲林峰交代完了?辛苦了。”

    黎淮缙微微颔首,“不辛苦——婕姬,”他突然压低声音,“你准备好了吗?”

    婕姬在黎淮缙的胸膛前,微微点了点头,“我准备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出发,离开这里?”

    黎淮缙搂住婕姬的肩膀稍稍有了些力度,“现在,现在就可以走。”

    蒲林峰已经把马车牵了过来,配了两个马车夫,然而,黎淮缙却拒绝了。

    “马车夫就不需要了,我来做马车夫。以后,我就不是王爷,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夫。”说完,一手接过那个普普通通的马车的马匹的缰绳,然后一跃而上,翻身上马,试了试马的契合度,然后满意地点点头,再翻下马来,将婕姬打横抱起,抱上了马车,然后他再坐在马车前端,马车夫的位置上,开始操起缰绳,“驾”地大喊了一声,然后CAO着马车飞奔起来。

    婕姬坐在朴素的马车里,微微掀开帘子,看到马车飞驰向松潘郡的城墙。

    这一路上,她也会担心黎君澈会追上来。蒲林峰都是黎君澈的人,她还有几分胜算呢?

    然而这一路上,婕姬和黎淮缙,走得非常顺利,也并没有太过赶路,到了中午,该吃午饭的时候,黎淮缙把车听在密林山间,带着婕姬去猎杀野兔。

    婕姬一直很爱吃野兔,兔肉本身就很滋补身体,而且在这个季节,深秋至冬天的时候,兔肉的味道更是一绝,据说不像吃猪肉、羊肉、牛肉那样令人增胖,而且又比鱼肉滋补,所以,当年宫中想要保养好身材的歆妃、琬嫔一流,都酷爱吃兔肉,婕姬倒不是为了保持窈窕的身材,而是单纯觉得兔肉细腻好吃。

    黎淮缙在潜伏草间猎杀野兔的时候,微微弓下身子,捡拾了许多柴火。

    婕姬向来是“何不食肉糜”那种不食人间烟火型,完全不明白黎淮缙为何要捡拾那些柴火,问黎淮缙道,“难道你要用这些柴火去打猎吗?”

    “柴火怎么打猎?”黎淮缙笑了起来,“婕姬——你果然一向是养尊处优的,跟着我,实在是受苦了。”因为捡拾柴火,所以他身上朴素农夫的蓝袍,开始沾染上各种各样颜色的污渍,让婕姬看了觉得怪怪的,她明显还不习惯。

    不过,她倒是不后悔,“既然选择了,我倒是愿意试试。”说完,她也顾不上身上穿着的锦衣华服,昂贵的丝绸,精雕细琢的绣线,孔雀金线绣出来的完美金色牡丹,还有足底的苏绣一级缎面缝制的价值千金的船底鞋,站在黎淮缙的旁边,开始弯腰捡拾起柴火来。

    黎淮缙显然没想到婕姬会如此行事,竟然纡尊降贵,开始干起农妇的活计来,看着她笨拙地捡拾柴火,黎淮缙深呼吸一口,感动得无以复加。

    婕姬笨拙地捡拾了一些柴火后,突然又抬起头来,问黎淮缙:“怎么?还不肯告诉我吗?这些柴火到底是干嘛用的呢?”

    黎淮缙笑着望着婕姬,“婕姬——你好笨——我是用这些柴火来烤野兔给你吃啊。”说完,眼角的余光瞥见草丛中一只身形矫健的野兔,立马闭嘴,蹲下身来,然后挥挥手,示意婕姬也隐藏在草丛之中。

    婕姬见他面色严肃,马上蹲下身来,在草丛里,顺着黎淮缙的视线,投向不远处草丛里的那只野兔。

    那只野兔看起来当真灵巧得很,灰灰的颜色,夹杂着星星点点的黄,长耳朵竖得高高的,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东张西望,看起来警惕xing很高,四肢虽然保持静默不动,但是显然随时都有可能跳窜而起,脱离人们的视线,让人无处觅行。

    婕姬微微蹙眉,觉得这般灵巧的动物,看起来不好猎杀。

    婕姬虽然是“何不食肉糜”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但是也知道,野兔和家兔不同,动作极其迅捷灵巧,而且隐蔽xing很强,婕姬知道,若不是黎淮缙紧紧盯住了那只隐藏在草丛中的兔子,婕姬可能根本看不到它。因为它的毛色,和周围的杂草浑然一体,很难发觉。婕姬不由佩服起黎淮缙的眼力了。

    不过,就算眼力再好,野兔如此敏捷,黎淮缙又没有弓箭,不知如何猎杀。

    婕姬忍不住回过头望向黎淮缙。

    黎淮缙手里多出来的那样东西,让她忍不住眉一跳。

    就这么一点点的时间里,黎淮缙就已经搬弄出一个用细细的铁线编织成的铁网,网扣子、网兜子一应俱全,而且黎淮缙还在网线上面,缠绕了许多杂草,让网线的颜色,愈发接近草的颜色,这样,就算兔子再灵巧再机警,也不容易察觉。

    婕姬屏住呼吸,看到黎淮缙将那个网线,悄无声息地放到离野兔不太远的地方。婕姬注意到,那个地方有野兔曾经留下的痕迹,据说,野兔喜欢走平时走过的路,习惯性很强,看来黎淮缙是准备一击必中的。

    果然,屏气凝神地等待了少许,野兔确认周边安全后,终于开始行动,然而,就在它扑向熟悉的道路时,直接跳入了黎淮缙的网兜子里,野兔猝不及防,拼命挣扎,然而,黎淮缙的这个装置,是野兔越挣扎,那网扣子就越收越紧,最后,婕姬还没来得急放松一下,便看到网兜子里的野兔浑身被套紧了,再也动弹不得。

    猎杀成功!

    婕姬兴奋地跳起来,扑到黎淮缙的身上,一口吻上黎淮缙的俊颜面颊。

    “你太棒了——太棒了——”婕姬兴高采烈地大喊着,对着黎淮缙的脸就是一顿猛亲,弄得黎淮缙有点脸色绯红。

    他显然没想到,婕姬会如此热情。

    在婕姬的眸子里,他看到了自己受宠若惊的表情。

    “黎淮缙——你真是一再给我惊喜——原来农夫农妇的日子,也如此有滋有味!以前在宫中,何尝有这么精彩好玩的事情?”婕姬情不自禁、发自内心地感叹道,“果然,每一种人生都应该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