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断龙取水,内高外贱(第2/2页)最坏的猫猫历险记

、招揽业务;

    3、垫付资本;

    4、管理中国员工;

    5、金银出纳事务;

    外国在华企业从事的范围大体上分为六类:

    1、商业推销(主要系商业销售,以及广告代言);

    2、银行金融业务;

    3、轮船交通公司的运行;同时也包括了走私。

    4、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展;

    5、工矿企业的垄断优惠;

    6、房地产公司的开发经营。

    商业推销企业,主要经营商业,但也有些洋行是综合性企业,它包括进出口贸易、交通运输、房地产、银行及工矿企业等。

    他们有专门的制度,具体的内容及其特点

    具体内容:

    1、日本资本家的企业在推销商品、收购物资、吸收和投放资金,以及经营交通运输、保险、房地产业务,不直接与中国人打交道,而是通过买办作为居间人或代理人办理。

    2、他们与日本企业的关系,由合同规定。同时日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做一些不方便的事情。

    3、他们是日本资本家认为忠实、得力的人物。同时也对所有“日本人”服务。必须保证随叫随到。

    4、他们为日本资本家服务,受到外国资本家的“培育”。同时他们也把这种培育发展到下线。

    5、他们违法犯罪,因受雇于日本企业,可以在帝国主义治外法权庇护下,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必要的时候,提供逃难条件。

    他们内部制度的发展

    第一个是经销制,就是把中国划分为大小若干地区,每一地区物色一个他们认为适宜的中国商人包销产品,商人根据包销数量交付一定的保证金,在销出产品后提取一定比率的佣金。

    第二个是合伙制,就是日本资本家和本土商人合股组织公司。到了一定程度,就把本土商人给赶下台去。

    第三是雇用中国人位高级职员制,就是日本企业雇用中国人为高级职员,担任原来所在公司所担任的推销、收购和业务管理等任务,不用联系人的名称,不给佣金,而给以高薪和分红报酬。

    第四是经纪人制。这个方式参考于上面三种。

    第五是顾问制。顾问的权力很大,有一定的决策权。

    备注:顾问是一个职位,泛指在某件事情的认知上达到专家程度的人,他们可以提供顾问服务。例如品牌顾问、法律顾问、投资顾问、港事顾问、军事顾问、国策顾问、地产顾问、工程顾问、国家安全顾问等。顾问提供的意见以独立、中立为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