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7 章(第1/1页)哥哥有毒

    改(1433字) 

    鲲鹏编辑讲解出版界现状与合同陷阱(转载)

    出版啊,许多亲都梦寐以求的事情。这篇文有些早了。但是里面提到的很多东西亲们都可以看一下。

    ————————————————————————————

    1、自费出版是一种陷阱吗?

    看合同规定,既然是自费出版,那么风险及其成本的负担者是作者(如果是真正的自费出书,而且首印还不小,这笔费用可不轻,不是普通人能负担得起的)。

    关键是看发生了赢利后,双方应该如何去分配,这才是识别是否为陷阱的重要依据。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大部分自费出版合同都是陷阱,请慎重签署。

    ——————————————————————

    2、您能具体举例几个陷阱吗 ?

    比如,对合同来说,版权的转让条款存在瑕疵,出版商故意隐瞒印数,导致作者实际收入缩水;再比如,出版商以花言巧语骗取作者签署“人身”买断合同,这些都是比较明显的出版陷阱。

    3、什么是“人身”买断合同?

    ——————————————————————

    这种买断合同条款的表述形式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求作者在一定期限内所写的全部作品必须先交付某某公司出版,美其名曰:优先签约权条款

    但实际上,等这家公司审查后确定不要你写的某本书时,你这本书也错过了能出版的市场机会。

    还有的公司,干脆很霸道的规定,你写的书非经他们同意一律不得交付他人出版,所以类似这样的条款,建议各位慎重签署,因为后期作者会遭遇非常麻烦的困境,尤其是与现在的老东家关系不好后。

    ——————————————————————

    4 、有作者问,如果是这样,那我换笔名,然后改掉所有资料,再写新作,算不算违约?

    其实建议各位尽量不要这样做,因为你的行为,已经属于合同欺诈了。这种性质比之前人家的霸王条款还要严重,如果不想坐以待毙,最好别签署类似的条款,或者干脆在签署时就用你亲戚的身份证。(最后这个建议只是玩笑,不建议大家采用)

    看到接下来作者问的问题,跟我手头的一份合同涉及的问题很像了,那我开始解读这份合同吧。

    该合同前面的条款就规定,作者该作品的一切版权,包括但不限于……永久转让给出版方。

    如果发现有合同写的是类似的话语,请一定要抵制签署。

    首先,既然是打算简体出版,请把你的繁体版权和外语版权都留在自己手里。另外,在出版地域的选择上,请强调是中国大陆地区,而不是全球。(出版方权利的扩张,在任何出版合同中都会存在,所以可以视情况跟出版方尽量谈判,有些版权如果你认为实现几率本来就很小,也可以略过)

    一部好的作品,其版权有很多部分都可以实现经济效益,比如影视改编,比如游戏改编。所以,这些权利一律不要轻易给出去。(注意,电子版权,影视改编权和游戏改编权等将是未来最有赚钱效益的版权,千万珍惜它们。)

    另外,所谓永久转让,也是一种不合理的条款。通常出版合同的期限是3-5年,这个期限之后,版权应该回到作者手里。所以以后大家一旦发现有合同还敢规定永久转让,一定要严词拒绝。

    尤其是万一你将来成为名作家以后,你以前写过的书再版机会会增加。按照国家标准合同的规定,一般签署的期限是3-5年,超过5年的都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小说阅读网 www。readnovel。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小说阅读网!###

    鲲鹏编辑讲解出版界现状与合同陷阱(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