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刺客总是一窝蜂(第1/1页)大皇帝

    “有!”

    看来专诸不仅是个好刺客、好厨师、好丈夫,还颇有商业头脑,他将心中默记的一条条档次说了出来:“第一个档次是穷酸文人、侏儒等类,刺杀这种人,我就收个成本费;第二个档次是平民当中练过武的,像这种,一般都是办完事儿论价格,五百钱到一千钱不等;第三个档次是有一定势力的人,或者是官府中人,像这种一般看文武还有职位论价格,文的便宜,不会超过三千钱,武的贵一些,按职位而定;最贵的是刺杀同行,一般看人而定,上不封顶。”

    我暗暗地盘算,福傲目前还没登基,似乎不能算作有势力的人,还有我的父皇,当今福朝的统治者,他到底算不算是官府中人呢?

    韦小宝还在一边喝酒,也不帮我出出主意。专诸看我很长时间也不说话,以为我囊中羞涩,所以拍着胸脯说道:“要是福东公子你钱不够,那我就给你便宜点儿,打个九折,事后付款,专诸自掏腰包出路费,说吧,杀谁?”

    我嘿嘿一笑,不好意思地说道:“专诸大哥,我想杀的人似乎不在你的各种档次里面啊……”

    “那你倒是说说嘛,到底杀谁啊?”专诸右手紧握着草皮上的鱼肠剑,左手端着酒碗,开始“咕咚咕咚”地喝着酒,露出一双眼睛,瞅着我。

    我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说道:“不知道……这个当今皇帝和未来皇帝算在一起,打包一共多少钱?”

    “噗……”

    专诸一时没忍住,将满嘴的葡萄酒像喷血一样喷了韦小宝一脸,韦小宝的脸都紫了,鼻子还往外鼓了个小泡。专诸手里的碗一时没拿住,掉在地上,摔得稀烂,再看专诸整个人都僵了,一双手在微微的颤抖。

    “那什么,福东公子,你,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专诸抹了抹嘴,瞪着一双眼睛看着我,显然他是被我吓到了。

    我忽然想起来,这专诸刺杀吴王僚的下场是被吴王僚的侍卫乱刀堪称肉泥啊,也难怪他来到福朝之后,变得有些胆儿小了。韦小宝在一旁用随身带着的白布擦干了脸,然后将我的身世以及为何要刺杀这二人的原因告诉了专诸,专诸这才理解般的点了点头,可还是死活不肯接下这个活儿。

    “价钱不是问题!”我对他说道。

    专诸红着脸,低着头,用右手的食指在一边的草皮上画着圈圈,嘴里嘟囔:“这就不是钱的事儿……”

    我盘算着是该给这老大哥戴戴高帽了,不然他肯定不愿意给我去办事儿,幸亏我脑子存了不少关于他的事迹。此时站起来,张嘴就说:“专诸大哥,想你当日刺杀吴王僚时,何等的威风霸气啊!一把鱼肠剑,极速向前,穿过两把训练有素的交叉铁戟,依然疾进,来到吴王僚身前,可是一连刺穿了三层狻猊铠甲……”

    专诸依旧低着脑袋,右手画着圈圈,小声嘀咕:“然后我就被吴王僚周围的侍卫给砍成肉泥,然后来到了这里……”

    我一看,我这么说他都不肯干,难道大事真的无法达成么?这专诸也太没职业素养了吧,身为一个杀手哪有把生意往外推的,再说又不是第一次干了,何必像个刚上花轿的大姑娘似的,推推阻阻的。

    正当我束手无措的时候,专诸忽然不画圈了,拿着鱼肠剑在草皮上划拉了几下,又开口了:“要我接这单生意也不是不行,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尽管提!”我拍着胸脯说道。

    “你得多找几个帮手,和我一起去……”专诸小声地说,样子像个孩子,这倒显得孩子外表的我有些像是个大人了。

    听了他话,确实也没什么问题,毕竟这年头找皇帝皇子不好找,找刺客还不容易么,想必他的几个朋友,诸如要离、庆忌、荆轲三人都已经来到福朝了。我只要花重金请到他们,让他们和专诸组成一个刺客小分队,然后行事一定会顺利!我太佩服自己的思路了,这四个著名刺客团结在一起,什么样儿的人刺杀不了啊,只不过,我该去哪儿找其他三个人呢?

    找人的人权且放下,我先讲自己的思路告诉了韦小宝和专诸。专诸听了,高兴地直拍手,像个傻子一样欢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看来他对他的三个同行都是充满信心。至于韦小宝,他没听说过这三个人,还需要我花一段时间解释。我告诉他这三个人都是著名的刺客,都是刺杀过元首级别的人,但是有成功的,也有没成功的。韦小宝听懂了,这才点了点头。

    我心里那个郁闷啊,为啥都是有刺杀利器“匕首”的人,韦小宝就不能像个刺客一样去战斗?不能战斗也就罢了,最起码得懂点儿历史知识吧,可他却是一副文盲的样子,除了评书啥都不懂,这都要怪金庸当初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太恶搞了。结果搞的现在我有点儿束手无策,需要抓紧时间找到一个能够真正出谋划策,指点江山的军师。

    于是,我和韦小宝、专诸又聊了一会儿,等到赶车的马夫醒了。我们三个人又踏上了路途,目的地还是江南省,至于准确的目的地,韦小宝说入了省界再说吧,找几个比较大的镇子住下,举办几场文斗武斗什么的,招揽些人才。

    就这样,原先颠簸的车厢里只有我和韦小宝两个人,现在又多了个专诸,我瞅了瞅他,他正靠着车壁,拿着一块白布在擦拭鱼肠剑,我忽然想要过他的鱼肠剑与韦小宝的匕首,将这俩兵器往一起碰一碰,看看谁能碰过谁。

    要说这专诸也真是有一股刺客风范,自从加入了我的队伍,经常夜不睡觉,站在荒野里,披着满天的星辰为我们站岗,搞的马夫都有些不好意思了。韦小宝也经常和他聊一些原先世界大清朝的故事,听得专诸一愣一愣的。

    专诸也酷爱葡萄酒,毕竟是春秋战国的人,没见过汉朝以后的新鲜玩意儿,这次穿越到我福朝,可算捞着了。韦小宝就对酒没什么兴趣了,他总是叫我还有专诸一起玩掷骰子,也不赌钱,就图个乐乎,结果我和专诸每次必输。我开始感谢起金庸塑造韦小宝这样一个人物了,等缺钱的时候领着他去赌馆爆庄也不错啊!

    又走了几日,我们终于看到了江南省的界碑,过了界碑之后,就有当地省官派遣在路口查过往行人的卫士了。因为是大中午,日头毒辣的晒着,这帮当兵的显得格外焦躁,一个个跟烫了屁股的猴子似的,抓耳挠腮,大汗淋漓。

    到了我们的马车,为首的一个大宽沿大帽的士兵凑了过来:“哪来儿的?”

    我听到马夫客客气气地说了句:“京城。”

    “啊……京城来的啊?”那个士兵的语气有些微妙,毫不避讳地说道:“来吧,掏过路钱吧,一共几个人啊?一个人二十钱,少一钱都不行。”

    这次出紫禁城毕竟是为了扩充自己的势力,我和韦小宝打定主意不暴露身份,所以遇到这伙贪兵劫财,只好乖乖地掏钱了事。我却在心中暗下决心,等我将来登基,定要铲除这股不正之风,宣扬廉政!

    过了关卡之后,马车行驶在人声鼎沸的江南小镇上,我命车夫将挡住车厢的帘子撩起来,这样也好四处看看风景,说不定就能瞅见几个有能耐的人,可这一路上没看到有能耐的人,就看到烟花柳巷里的老鸨涂着胭脂水粉,招揽我们进去。

    韦小宝对这一幕是有着无比亲切地感觉,而我则更加向往,我们二人几乎是趴在车上,流着口水经过这这条路口,只有专诸一个人正襟危坐,目不斜视,谁让他惧内呢?

    马车艰难地挤过一条拥挤的街市,一只翅膀乱扑大飞鸡钻出买卖人的竹篓,飞向我的车里来,那尖锐的鸡爪子,如同刀锋一样。我们车前的枣红大马害怕了,扯着嗓子高叫,马夫也是连忙低下头,一闪而过。

    说时迟那时快,就当鸡爪快要抓出我的眼珠时,专诸抽出鱼肠剑,“唰”的一下,面前鸡毛乱飘,一只硕大的肥鸡就被专诸的鱼肠剑给穿了串了。

    “哎呀!老子的鸡哟!”一声痛拗,集市里人群里忽然窜出来一个体形魁梧的大汉,光着上半身子,胸毛又黑又长,密密麻麻的,对着我们的马车怒目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