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军事革命之前夜 求收藏(第1/1页)天朝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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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大清朝的广州知府,刚刚成为正牌满洲人的白斯文白大老爷琢磨着上哪儿雇杀手去杀朱济世的时候,朱济世还在大西洋上慢慢漂着呢。
这个时代的洲际履行真的是一件漫长而无聊的事情,从英国出发绕过好望角,横穿印度洋,过马六甲海峡,再由南向北穿过南中国海才能到达目的地香港,即使一路顺风顺水,也得好几个月!而且顺风顺水的时候,真的不多,要么就是风太大,要么就是风向不对,要么干脆就像现在这样,一点风都没有。
出海没几日,朱济世已经厌倦了一望无际的海景,每天只在甲板上转一圈,就回舱房里面和杜兰夫人腻歪在一起学法语——用法语**也是一种学习嘛!另外就是和同行的洋鬼子喝酒,各个年份的法国葡萄酒都喝了个遍,酒量也大了不少。这个时代海船上是没有多少淡水的,基本上是以酒代水,所以水手们的酒量一般都很好。不过朱济世可以用葡萄酒解渴,却没有办法用葡萄酒洗澡,虽然在用水方面他和杜兰夫人是有点特权的,但是洗澡还是比较奢侈的事情。在海上漂了几个星期,某个法国美人闻上去都有些臭烘烘了……
所以一向爱干净的朱济世对女人的兴趣也大大下降,这一天天的日子,也就更无聊了。最后还是香港济世大学军事学院院长丘胖子出了个消磨时间的主意,干脆就用路上的几个月时间,给朱济世还有韩四开个西洋兵法补习班,丘胖子、威尔.海明,还有热罗姆.皮尔,亨利.雷耶,约瑟夫.戴尔隆,路易.墨瑟,亨利.德维基内这五个法国老男人一起,轮流给朱济世、韩四上军事课。从立正、稍息的队列训练开始,一直教到营战术、团战术和师战术,当然骑马砍人的本领是没有办法教的,因为帆船上面没有马,不过一名高级指挥官要如何使用骑兵,却是补习班授课的重点。
“威尔,我曾经在温莎城堡外的草地上看过英国皇家近卫骑兵操练。”朱济世有些怀疑地道:“似乎就是高速冲锋和挥刀砍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难道东方国家的骑兵都做不到吗?”
威尔.海明慢慢点了点头,“的确没有什么特别,东方那些马背民族的骑兵在这两方面的水平肯定不比欧洲骑兵差。但是他们在整体配合方面,却远远不如欧洲的重骑兵。欧洲重骑兵的作战方式,是排成密集而整齐的线列阵型进行白刃冲锋,每条线列冲击敌人后,并不像东方的骑兵那样陷入散乱的单兵作战,而是顶着敌人的射击和砍杀。快速撤离,重新结阵,反复列成整齐队形冲击。这种始终整齐划一的冲击方式,是欧洲军事家在上千年的征战中总结出来的最佳战术,能够轻易击溃所有的东方模式的骑兵和步兵。”
朱济世脑海当中浮现出了他在后世玩《全面战争》时候的画面,欧洲人古代的骑士好像就穿着厚重的铠甲靠冲击力作战的。现在欧洲重骑兵的战术,大概就是由此演化而来的吧?
“威尔,你夸大重骑兵的威力了。”那个拿破仑三世推荐给朱济世的法国骑兵专家约瑟夫.戴尔隆,一个鼻子很大长相丑陋的老男人摆着手和威尔.海明唱起了反调。“欧洲的重骑兵之所以可以屡屡击败东方骑兵,归根结底还是欧洲在军事技术和战术方面的全面领先,欧洲的军队始终是一个整体,必须将重骑兵、轻骑兵、轻步兵、线列步兵和炮兵集中在一起,才能发挥出全部的威力。如果让重骑兵单独上战场的话,他们东方人的骑马射箭就够那些重骑兵喝一壶的啦!”
“骑射?老戴尔隆,你该不会是喝醉了吧?这种老掉牙的战术还能拿得出手?”罗伯特.丘吉尔立即出声反驳。这个时代的英**人和法**人,看起来是很难有什么共同语言的。
“胖子,你看看这是什么?”另一个法**官,身材魁梧的路易.墨瑟忽然将自己的佩枪拔了出来。
这是一把美国进口的柯尔特左轮手枪——这种手枪可以做到6连发,在近距离上的威力极大。朱济世让科斯佩尔.威廉通过济世行美国分公司购买了上千把这样的左轮手枪,还购买了在英国生产柯尔特左轮手枪的许可,现在朱济世身边的这些“伙伴”,包括杜兰夫人在内,全都配了这种手枪。
“墨瑟!你想干什么?快把手枪放回去,放回去!”看到场面好像要失控,朱济世赶忙开口拉架,丘胖子现在是济世大学军事学院院长,还有个殖民地次官代表的身份,可不能让这个法国老头一枪崩了。
“你,你想干什么?”胖子也怕了,上次和威尔.海明的决斗算是教训深刻,他可无论如何都不想再来第二回了。
“胖子,别害怕,我可没打算用这把手枪把你打死。”路易.墨瑟将手枪放在桌子上,指着它笑道:“如果东方人的轻骑兵都装备上这种柯尔特手枪,用且战且退的战术和欧洲的重骑兵周旋——就像当年蒙古人的骑射战术一样,欧洲的重骑兵还能取胜吗?”
“这个用柯尔特手枪……”威尔.海明和罗伯特.丘吉尔互相看看,好像这个法国老头的话有点道理。在欧洲,重骑兵一般都不配枪,他们的作战方式就是冲击。而轻骑兵虽然大多配属手枪或步枪,但是这种一次只能打一发子弹的火枪在战场上的作用并不大,多数情况下,轻骑兵还是要靠马刀作战,可是轻骑兵如果配属了柯尔特左轮手枪的话,六连发的火力可不是闹着玩的!
“路易,轻骑兵使用柯尔特手枪肯定会对重骑兵构成严重威胁的。”约瑟夫.戴尔隆接过话题,“而且现在法国在北非的轻骑兵还配属了杰森式手榴弹,这种手榴弹的重量只有一磅重,可以轻松投掷到四十米外,要是几十颗一起丢过来,重骑兵还怎么冲锋?所以使用长枪和重剑,身穿胸甲的重骑兵已经被淘汰了,未来的战场应该是轻骑兵、炮兵和掷弹兵的天下。”
“掷弹兵?排队扔手榴弹吗?”朱济世咧了下嘴,想象了一下战场上敌对双方的两个横阵在三四十米的距离上相互投掷手榴弹的场面。
“也可能是轻步兵,”另一个身材消瘦,但是眼神非常犀利的法国人亨利.德维基内忽然插话道,“轻步兵可以用散兵队形,在200米外射击掷弹兵,又可以用手榴弹杀伤靠近的骑兵,如果和轻骑兵、炮兵配合应该可以成为战场上的主力。”
“不行,不行,”几个法国人当中个子最大的热罗姆.皮尔摇摇手打断道,“轻步兵的战术不适合打肉搏,而且对骑兵的抵抗力太弱,如果轻骑兵承受住一轮手榴弹的攻击,就能轻易消灭轻步兵。除非轻步兵可以拥有射速更高的线膛枪,否则是没有办法成为战场主力的。”
听了几个洋将的辩论,朱济世的眉头皱了起来,眼下这个时代似乎到了一场军事变革的前夜,自己发明的铵油炸药,美国人柯尔特方面的左轮手枪好像已经彻底改变了步兵和骑兵的作战方式,如果再有一种可以快速装填的线膛枪……呃,历史上出现的不是一种可以快速装填的线膛枪,而是一种可以快速装填的子弹!只可惜朱济世的脑海里没有一点关于米涅弹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