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离别前夕(求收藏)(第1/1页)都市最强纨绔
京城,叶家,叶俊脸色冷漠至极,低沉的坐在书房的一张椅子上。叶轩显得很平静,看不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只是略微颤抖的身体足以形势他内心的波动。沉呤了片刻后。眼中闪过一抹疑惑,略带严肃的声音缓缓道:“你的确林枫拥有不下于你的身手。”
“嗯,虽然最后一招被人阻挡了下来,并没有正式相碰。不过我可以感受出那道力量的恐怖,就算我胜过他,至少也会重伤。”叶俊略带丝丝不敢相信的神色道。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那个林枫就太可怕了。竟然能偶掩藏十多年。竟然能够装十多年的纨绔子弟,任人嘲讽,好一个林枫,好一个林家。”缓过神来的叶轩略带丝丝怒气道。
“可我有些不明白,既然林枫已经掩藏了那么多年,那么为何今天又暴露出自己的实力呢?”略微思考,叶俊站起身来道。
“嗯……这一点我也说不清楚,或者是现在的林家会有所动作吗?”叶轩眼睛眯了一下道。
“你能够完全战胜林枫吗?哪怕身受重伤也可以。”片刻后叶轩转身对着叶俊道。
“如果是生死决斗,如果他没有后招,我想应该可以。”叶俊的声音让叶轩微微松了口气。
“好……现在给我好好注意林枫的动作,一丝一毫都不容放过,还有给我彻底调查一下林枫这十多年的行踪。”叶轩双手背负在后,眼神望向窗外,缓缓道。
“需要动用铁血影卫。”迟疑了一会,叶俊道。
“不……我倒想看看这个林枫会惊起什么风浪。”叶轩眼中略带一丝期待的味道说道。
京城南宫家族,南宫烈放下手中的一本孔子论道笑道:“这个传言是真的吗?林家的纨绔大少在天上人间真的跟叶家那个绝世天才相碰了吗,而且实力并不弱于叶俊。”
“据说是这样,不过也不可以太相信。”南宫云沉呤了一会道。
“无风不起浪,信其有也不可信其无啊!”南宫烈略带一丝笑意道。
“爷爷,以前你总是将叶俊挂在嘴边,现在你的语气似乎还有另一个少年足以与那个叶俊相抗。”下边一个绝美的女孩娇媚笑道。
“小枫啊小枫!十多年的寂寞的忍耐你都忍受下来,为何着刚进京便引发如此的轰动呢?哎,始终还是年少轻狂,有些年轻气盛啊!”梁云略带微笑,自言自语叹气道。
“老头子,你叹什么气,小枫的事你可不能插手,难道你忘了几年都不回家看一下你的小女儿了吗?”
背后的一声叹气声打断了梁云思绪,略带叹气的梁云眉头似乎更加紧皱,想起自己小女儿梁凝冰,不满意自己给她找的因缘,负气出走,便是好几年没回家看一下。微微看了一眼滨海的方向,梁云转身便走进了书房。
“这不可能,去给我查,林枫这十多年的一丝一毫也给我查清楚,就是睡了多少个女人也给我查出来。”京城赵家,赵家不可思议地怒道。这暴怒的脾气果然很符合赵高,岁月的积累并没有压缩他狂暴的脾气,一代战斗狂人。军事元老。
“林枫,你这是何苦呢?难道就只为了反还浅家给你的羞辱吗?”浅家,浅胸带着丝丝无奈,丝丝惊叹道。
林枫完全不知道刚回京的他却是再一次引发强烈的地震,只不过这一次仅仅在六大家族也及少数的二流家族中传开。
清晨,温暖的阳光泻入布置豪华的房间,宽大舒适的床上。林枫依旧做着春秋大梦,似乎正在跟周公的女儿的谈情说爱,如果现在有人敢吵他,或许下场就只有一个——杀无赦!
“哥哥,起床了!爷爷他们都在等你你吃早餐呢!”突然一个灵动悦耳的声音在床边响起。
被窝里的林枫似乎没有听见,似乎很在留恋昨晚带来残留的温暖,卷着铺盖翻了一个身,然后继续不动声色的睡觉。
叫林枫起床的女孩见还是没有动静,眼神微微转动一下,旋即脸上带着浓浓的羞意道:““哥哥,只要你起来,惜儿什么都答应。”
床上的被子轻轻的蠕动了一下,似乎听到了一个诱惑的暗示。旋即被窝的身影翻身而起,一把将床边的女孩搂在怀里,眼神略带着丝丝陶醉状道:“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闻言,被抱住的云惜似乎很是痴迷的依偎在林枫的怀里,俩人很是享受这一刻的宁静,对于从小第一个给他温暖的她来说,林枫给他的一切,就是她的一切了。
从跨入林家大门,林枫就是第一个守护她的男孩。她似乎没有选择叶也不想有其他的选择,林枫便深深渗透在她内心。
或许有人说得对“只要对爱情还抱有一丝幻想和憧憬的人,谁敢否认前世是三生石畔的青梅竹马这一说法?”
随后只见林枫将云惜轻轻的按在床上,低头凝视着昨晚变成了自己的女人,白嫩脸蛋看着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一时间林枫色心大起,嘴角带着一丝笑容,慢慢贴上云惜的柔软的嘴唇,细细品尝着那只属于他的美味,很快,林枫的双手似乎也不甘寂寞的在她的身上滑动。
在自己九岁便将自己一整颗心全部交付给林枫的云惜,很主动将娇小的身躯贴向林枫,小手紧紧搂着林枫的后背,樱桃小嘴发出若有若无的**。让林枫欲罢不能。
很快,林枫在云惜颇有巨大潜质但柔嫩似雪的胸部流连许久后,似乎很暂时满足了自己的手浴,林枫松开手,重新坐在床上,将自己的双手放在鼻子上实际嗅了嗅,朝着衣衫不整脸带春意的云惜痕促狭:“我决定不洗手了。”
闻言,整理好衣物的云惜脸色略有一丝羞红,很是妩媚的白了林枫一眼。
面对云惜的这种妩媚,林枫从骨子里感到心颤,想到自己的是何其的幸运,云惜这种不会在别人面前展现出来的妩媚只有自己能够欣赏,那种在别人眼里,她只会是个那种抚琴的温柔淑女歌后,或许只有在林枫面前,她才会展露那不为人知的异样魅力。
或许这就是电影中的天生妩媚肉骨吧!
随后,俩人缓慢下楼,刚下楼的林枫免不了梁素琴的丝丝怪罪:“小枫,一天之计在于晨,惜儿每天都要早起一个小时练琴,你不是还要重回学校吗?你就不能早起一点。”
“晨睡倍于黄昏,浪费了多可惜。”林枫低头丝丝嘀咕着。
走到早餐桌子,林枫将自己的双手伸向了云惜,旋即云惜用手使劲按住林枫那抚摸自己大腿的双手,但是表情却很平静,很慢很淑女的用着早点,心中想到林枫的可爱,想到林枫从小便喜欢将古人的东西刻意篡改变成自己的歪理,这次也是把金圣叹的“午睡倍于黄昏”随意篡改成了“晨岁倍于黄昏。”
云惜还记得以前小时候的他背着大人在在天上人间回来,受到了爷爷的责骂。然后便在私下便私自将圣人的“生,我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改成“爱,我欲也,性,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爱而取性者也!”想到这里云惜小脸一红,小手一翻,紧紧的握住了林枫温暖的大手。
随后林枫狂吃早点,似乎是想将心中的浴火撒在这些食物上。
“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接下来林枫一步不出家门,时时刻刻陪在云惜身边,当梁素琴在家,林枫便立即跑到梁素琴身边。也许是让在离别前尽量给俩女一份温馨。
滨海,城市宽阔街道上人影稀疏,片刻后,一个约摸二十来岁左右的青年在街上缓慢步行,身材异常魁梧,透露出丝丝杀气。尤为出奇的他穿的T恤竟然带着丝丝鲜血,显得一米八五的个子丝毫没有给人一种笨重的呆滞感。相反,手臂透露出那纹理近乎完美的肌肉给人一种美感,肌肉中似乎积累了一种内敛的惊人爆发力,他就这样漫无目的的慵懒行走,丝毫不介意周围的诧异眼神。不理会周围对着自己闪躲的人群。
时间很快,夜色降临,睡意走在街上的他在一处闹市区的一个小摊位坐下,点了几瓶啤酒,要了几个小菜。很是无精打采的吞食起来,不消半分钟,坐上便是变得干干净净。随即他又要了几个小菜,在老板的震撼中桌上又是空空如也,旋即又要重复的要了刚才那几个小菜,似乎旁若无人。当他再一次向老板再要的时候,这个时候的老板尴尬道:“兄弟,我这已经没有食材了,这次的菜就当作我请你?”老板心想赚钱虽然第一要紧,但是万一闹出人命就完蛋了,他哪里见过这么衣服带着丝丝新血便来吃东西的猛人。
“我在等人。我不吃霸王餐。”
青年淡漠淡然道,始终还是那副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神情,旋即用手从口袋掏出两百块放在桌子上。旋即在给自己要了几瓶啤酒。直接吹瓶。
面对青年的作为,老板无可奈何的苦笑摇头,他不敢说什么?眼神撇可一眼这个身上上略带血丝的青年,他不禁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刚杀完人,不过看青年的神色似乎确实无所谓的态度,那个老板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处事准则,不再理会有死血丝的青年,自顾自地招待起其他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