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抓阄(第1/1页)重生之如歌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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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明秋想出去的愿望还是实现了,穿着件漂亮的新衣,这是前天老妈拿来的,绸缎的面料,用金色的丝线绣着匹小马驹,马驹的尾巴上翘,乌溜的眼珠望着远方,流露出对奔跑的渴望。袖口同样用鎏金线条裹住,领口上镶嵌一圈白色的狐狸毛,胸口处挂着两颗黄色茸球,整套服装华贵大气。

    坐在人力车上,楚明秋在芍药的怀里,脑袋从新衣里钻出来,好奇的四下打量。大街上气氛热烈,到处都披红挂彩,一些高大的建筑上竖着彩旗,不时有穿着彩衣的秧歌队锣鼓队从车旁经过。

    走了没两步,前面的车停下来,老妈伸头出来,告诉芍药,将风蓬竖起来,别让着凉了,芍药立刻将风蓬竖起来,得,这下风景又看不成了,楚明秋气得小短腿乱蹬,让芍药好一阵忙乱,可最终还是没将风蓬给蹬下来。

    “咣!咣!”街边的空地上一队穿着黄色彩衣的汉子正兴奋的敲锣打鼓,另外一队穿着红色彩衣的姑娘大妈舞动着秧歌,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快活的笑容。

    楚明秋抽抽鼻息,只能从车夫宋三七宽厚的身体间隔中看看沿途的风景,“啪啪啪”长长的鞭炮从楼上垂下,过路的姑娘们发出一声惊叫,随即快活的跑开,远远的望着,笑骂着。

    好像发出了信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沿街响起,楚明秋居然看到“挥泪甩卖”,“跳楼大削价”,这些熟悉的语句,这让他倍感亲切。

    好容易到了天安门,芍药指点告诉楚明秋,楚明秋却看到那幅巨大画像还挂在那,顿时差点热泪盈眶。

    前世多少次从这下面经过,每天在宽敞的长安街上奔波几回,朱红色的大门,明黄的殿瓦,楼前五座雕琢精美的汉白玉石桥;广场中心耸立着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和高大的浮雕群。,别忙,浮雕好像在修整,谁TMD这么大胆,连浮雕都弄坏了。

    没有错,没有错,应该还是那个熟悉的中国,楚明秋松了口气,将小脑袋靠在芍药胸上,阿Q似的告诉自己,咱又占了点便宜。

    这货在阿Q的时候,却忽略了,这天安门附近少了些东西,广场也小了许多,那纪念碑,还只有个碑,旁边的浮雕群不是在修而是在建。

    当然,更没注意到,远处隐约传来的声音,“中国政府严正警告,任何外国军队不能越过三八线,否则将视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侵略!……”

    自然也就看不到,广场上数万盆花,构成的那行巨大的“热烈庆祝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周年!”

    饭店里又是人山人海,楚明秋心里直腻味,一岁的小身板里装着个几十年的沧桑,被人抱来抱去,谁都可以来拧两下,那不腻味不恶心,还是拿个盆来,吐吧。

    不过今天,楚明秋更见识了楚府的人脉,这比上次来的人还多,各行各业的都有,称呼也是乱七八糟,带点古味的掌柜的,有点现代气息的经理,看上去书卷气浓郁的教授,好像别人差他钱的医生,还有一些更奇怪了,也不知道干什么的,就一个字爷。

    最让楚明秋吐血的,居然一群小屁孩也来围着他动手动脚,妈的!这不毁老子吗!芍药,赤豆,穗儿,救命!

    好像听到他的呼唤,芍药过来将他解救出来,楚明秋松口气,小色心便上来了,小脑袋左顾右盼,寻找上次的那个美女,那是他在这世见过的最美的女人。

    找了半天,就看到老妈和一群女人叽叽喳喳的在那聊天,老妈的丫头豆蔻在老妈耳边说了几句,老妈急忙站起来,向门口走去。

    热闹的饭店忽然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门口,楚明秋就听到芍药轻轻低呼一声:“老天爷,这老姑奶奶怎么也来了。”

    楚明秋抬头看,眼珠子差点掉下来了,这老姑奶奶跟在丫头后面,丫头倒不出奇,可这老太太…………,不得了,妖孽!

    两世为人,他从未见过这样妖孽的老太太。岁月将她的满头乌发变成银色,却没有在她的皮肤上留下任何印记,白色的绸缎旗袍衬起妙曼的身材,旗袍上绣着盛开的菊花,黄色的花瓣娇嫩的向心卷曲,绿色的花叶苍翠欲滴。

    仅仅一朵孤菊,却带给满厅,花菊郁金黄,中有孤丛色似霜的味道。

    翩翩然如出世之神女,飘飘乎如谪落凡间之天仙,不沾半点人间俗气。

    戏痴款款而行,所有萦绕的目光都视而不见,只盯着迎面过来的六爷和岳秀秀,其他人似乎都没在她眼里。

    “妹子,你怎么也来了?”六爷迎上去,心里却微微叹口气。这十几年来,戏痴就没参加过族内的活动,连每年的族祭都都不参加,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你老不带来我看看,只好自己来了。”戏痴对六爷淡淡的,转身却拉住岳秀秀的手:“嫂子,突然过来,你不会怪我吧。”

    岳秀秀在心里苦笑,自从上次后,戏痴几次派人来,让六爷和岳秀秀将孩子抱过去,让她看看。岳秀秀和六爷都明白,看过之后,戏痴便会在族内宣布,楚明秋为她和岳秀秀的共子。

    岳秀秀在心里轻轻叹口气,要论起来,戏痴比她大了十好几岁,现在却拉下脸来称她嫂子看来是破釜沉舟了,微微一笑:“看你说得,要不是怕打扰你清净,怎么也要请你的,来,看看孩子吧。”

    芍药将楚明秋抱来,戏痴也没接过去,就在芍药怀里看着,楚明秋看着这个出尘的女人,眼珠滴溜溜乱转,忽然伸出双手,吱吱呀呀言语不清的扑过去。

    “嫂子,这孩子跟我有缘呀。”戏痴终于伸手将楚明秋接过来,对着自己的丫头说:“把那个玉坠拿来。”

    丫头取出块玉坠,楚明秋没有瞧见,岳秀秀却有些动容了,她认得这块玉坠,这是当年老太太留给戏痴的,据说是从宫里传出来的,是光绪皇帝赏给珍妃娘娘的,珍妃被幽禁后,身边的太监偷出来变卖,辗转反侧后落到老太太手中,老太太赏给了戏痴,说是给她作嫁妆,是戏痴最珍爱的东西之一。

    “别,别给他带上,小孩子不懂事,摔坏了吞肚子里就麻烦了。”

    岳秀秀见戏痴要给楚明秋带上连忙制止,戏痴从未带过孩子,当然不知道这里面的轻重,玉坠虽然贵重,可在岳秀秀眼里也算不上什么,也就几万十几万的事,可要吞到肚子里,那可就要了儿子的小命。

    “那嫂子给他收起来。”戏痴将玉坠交给岳秀秀,将楚明秋抱在怀里逗到:“小侄子,快点长大,多生几个儿子,给我们秋家也留个后。”

    就这一句话差点将六爷的心给揉碎了,自己这妹子太痴,痴于戏,实则痴于情,如飞蛾扑火,无怨无悔。

    秋菊香泉下有知,可以瞑目了!

    “就这样吧。”

    这一瞬间,六爷便决定了,连岳秀秀的感受都不顾了。

    几个梨园前辈过来,这几个乃秋菊香的好友,当初戏痴与秋菊香冥婚,他们也曾参加,戏痴很客气,与他们一一见礼。

    不过对楚府的几个小辈,戏痴就没那么客气,神情淡淡的,包括楚明秋的大哥。楚明书看到戏痴进来,显然愣住了,不过很快便醒过味来,立刻过来见礼,不当自己过来,还把儿子们也都带过来了。

    “老姑,老姑,这是……。”

    楚明书忙不迭的介绍自己的儿子,戏痴挨个看看,微笑着点点头:“都是好孩子,好孩子。”

    戏痴简单的几句夸奖让楚明书高兴不已,这时,几个饭店服务员抬来张大桌子,桌子上面铺着红色的绒布,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东西。

    “抓阄咯,抓阄咯!”

    那帮小屁孩象打了鸡血似的兴奋,宾客也围了过来,特别是那些女人们,指指点点,楚明秋坐在桌上四下看看,心里那个犯难。

    桌上摆了很多东西,印章,代表着权力,意思很简单,将来当大官;算盘,代表财富,将来经商赚钱;胭脂,自然是代表女人,当年楚宝玉就是玩了玩这个,便被视为好色之徒,不为楚政所喜;书,自然是读书考进士,现在虽然考不成进士,念大学,当教授也不坏;刀,那是从戎,当将军的;金元宝,那表示楚明秋将来要开银行………

    “快呀,那印章,将来当大官!”

    “金元宝,金元宝,将来小叔开银行,…………”

    楚明秋鄙夷的扫了他们一眼,妈的,皇帝不急,你们这帮太监急什么,老子要什么,用得着你们着急吗。

    楚明秋的目光忽然落到一个小东西上,那东西是那个仙女般的老太太悄悄放下的,看到这东西,他的目光亮了。

    吉他,这是我的最爱,前世我抱着它走南闯北,这一世,我还要它。

    想着想着便冲它爬过去,到了半路又停下来了,等会,老子是富二代,钱肯定要,除了钱以外,还有那些东西要呢?

    “儿子,过去,喜欢什么拿什么,拿给妈妈看。”

    耳边传来老妈的呼唤,楚明秋还不为所动,小眉头皱起来,歪着脑袋想了想,除了吉他和钱以外,还能拿什么呢,自己只有两只手,这手还挺小,也就能拿一样东西。

    楚明秋四下打量,忽然有了主意,开始向那边爬过去,首先抓起吉他,然后抓起金元宝,将金元宝塞进自己的兜里,再抓起算盘,又塞到自己的另一个兜里,最后抓起了书。

    咱就算要当纨绔,也要当个有文化的纨绔;

    胭脂就算了,成了名,又多金,还怕没有美女投怀送抱吗?

    印把子也算了,咱这脑袋瓜,还是不要混官场了,咱的目标是纨绔,不想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