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第1/2页)唐门毒药之女人篇

    第三十一章  与众不同的贵阳仔(6207字) 

    韩国作家金兰都在《因为痛,所以才叫青春》里这样写到:“青春之所以艰难,是因为孤独。”安妮宝贝《清醒纪》说:“孤独是,在你需要别人的时候,你便寻不着。在你不需要别人的时候,你自给自足。”我的青春被蹂躏着,伤痛,哀愁充斥着我的心田,我不甘愿被折离枝端失去了灵魂,不能做坚韧的行尸走肉,宁愿自毁至形容狰狞,被人丢弃。如此,这短而无救的美,才深入骨髓,令人怀恋,绝不苟延残喘。只是会有一些事情,一些人,使我独自一人的时候,会无声感伤,却没有任何悔改。有一些事情,一些人,提醒我曾经照耀彼此眼目,粉身碎骨般剧烈,并依旧在想念。我始终喜欢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抽烟。这种深刻的抚慰,没有人可以了解。有人说过,吸烟是吸烟者给自己放映的一部有关美好幻想的小电影。而对我来说,这场电影里更多的始终是往事。前天送走李旭,我一个人静静地点上一支烟,看着唐小姐的照片,我的思念在江口(唐小姐的故乡,)上空盘旋,它在捕捉着每一丝唐小姐的气息。我打开电脑桌面上的谷歌地球,在搜索中输入:“铜仁江口”后,那个立体的地球马上缩小到一个点上,简介上弹出江口的景点梵净山,看到梵净山,我不禁想起以前听唐小姐说过,她和她男朋友有次去爬梵净山时,她男朋友爬到山顶后,竟然爬流鼻血了。我从没有见她男朋友,很想目睹一下这个拥有唐小姐的男人。我从没有惧怕过谁,但我内心却对这个从未见面的男人有一种莫名的敬畏感,也许我是做贼心虚吧!我猛吸一口烟,然后轻轻吐出,关了电脑,进卫生间洗了一个澡,然后躺在床上,又呆呆地看着钱包里的唐小姐。也许现在的我在别人面前个有为青年,但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孤独的患者,孤独好像和年龄无关,只要活着就会孤独。

    我在别人是那么轻狂,那么不屑一切,但我在唐小姐面前永远是一个卑微的男人,我努力用思念的唾沫,湿润我卑微的心,我永远在回忆着我和唐小姐一起的岁月,人生最大的财富,不是万恶的金钱,而是那段刻骨铭心的回忆。我摇了摇头,把指间的烟头狠狠插在了烟灰缸,闭上眼睛,让充满思念的脑海勾画一个有她的美梦,但前天我并没有梦见我的唐小姐,我已经好久没有梦见她了,昨天醒来已是中午12点过了,我起床洗漱好,打开电脑,放着逃跑计划的歌,用高脚杯倒上一杯红酒,走到阳台上看着酒店对面那个地方, 唐小姐曾经上班的西餐厅,本来是阳光高照的晴天,我的心却泛起一丝凄凉,有人说我太过于执着,如果放下她,我会得到解脱,我何尝不想放下,但放下比放不下心还痛。曾经有人问过我,唐小姐这样对我,我埋怨过他没有,我嘴上说没有但心里却有过对她埋怨,有许多时候,我难过,想和她聊聊天,但当我给她信息时,她都不回我。其实人有时候,并不是要得到什么,也不是没有人陪,只是想找心里最深处的那个人说说话,但有时候那个人却会在你的伤口上撒盐。而我的唐小姐总是这样对我,以前我之所以会那么渴望她能给我一个男朋友的名分,就是因为我想在难过的时候,她能理所当然的陪伴自己,11年,我们卖完被子那晚,唐小姐本来说留下来陪我的,但后来却走了,那时如果我是她男朋友的话,我就能以男朋友的身份去和她述说我的不快,但我他妈的不是,那时我们只是暧昧关系,而且只是在她高兴的时候,才有那可怜的暧昧。所以那晚,我要她答应我,但她没有,我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我只能选择离开她的世界。而那晚不知道是伤心过度,还是命运作弄,第二天,艳阳高照,我却发高烧了,烧得上吐下泻。那天我还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和张威去市西路把买剩下的被子退了,回到学校我全身无力,躺在床上,全身都是虚汗,后来二狗子陪我去学校外面的小诊所,医生给我量了体温,医生都被吓到了,40度,一个护士开药水给我打了一针,我以为可以走了,于是拉上裤子就准备出诊所了,但那个护士叫着我说道:“你不输液了?40度耶?而且刚刚那针是给你止泻的药”我暗骂了一句妈的,无奈之下,我又等她给我打吊针。但输完一支先锋号以后,医生又给我量了一次体温,还是40度,于是又给我加了一支先锋号,才把高烧退了,而在我输液的时候,我多么希望唐小姐能陪在我身边,但只有二狗子陪我,二狗子那天给我很大的感动,也是因为那天二狗子的陪伴,让我在盘县的几个兄弟中,对他的感情要深一点。那天因为我不仅发高烧,而且还拉肚子,所以只能吃一些清淡的东西,所以二狗子给我买了一罐八宝粥,但我是一个左撇子,而那天针管又是插在左手,所以我没办法用手吃东西。二狗子就一口一口喂我吃那罐让我刻骨铭心的八宝粥,我当时是哽咽着吃完的。记得唐小姐有次生病,也是在那个小诊所打吊针,我也是买了一罐哇哈哈的八宝粥来给她,因为气温有点低,她又是肠胃病,也是只能吃一些清淡的东西,而且不能吃冰冷的,所以我把八宝粥放在肚皮上捂热了才给她,但我发高烧,却只有我的兄弟,二狗子陪我,当年我把自己右手砍了见骨,血把全身的衣服裤子都染红了,我都没有留一点眼泪,那天我却哽咽了,二狗子像个女人一样,照顾我。那天我真的好想给唐小姐打电话,但我没有,因为头天晚上,我们闹得不欢而散。我也不想因为生病,让她怜悯自己,其实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她要上班。再者,我是她什么人?凭什么要她来陪自己,但心里真他妈的憋屈。加上二狗子的照顾,所以我哽咽了。到现在我都没有和唐小姐说过这件事,虽然我在她面前是个卑微的男人,我可以不要任何的尊严。但我不需要她的怜悯,靠怜悯来的关心,对我来说只是一种侮辱,对我爱她的侮辱,只是一场屠杀,对我爱她的屠杀。我对她有过抱怨,但我却从未说出来,也能忍受她冷漠,不管她是否关心我,我永远愿意在一个角落默默的关心她,守护她,我现在很少去打扰她,哪怕我心里有千言万语对她述说。我也会选择沉默不语,就像顾城《门前》那句诗:“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在我品着喝酒冥思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我把酒杯放在阳台的书桌上,我走到床边,拿起电话一看,是小杰,他说他的装修公司开业了,让我过去玩,挂了小杰的电话,我点上一支烟,我从衣柜里拿出一条咖啡色领带,到卫生间的镜子前系上,然后出来穿上外衣。我看了看手机上天气,妈的,贵阳昨天有26度,我还西装革履,这样出门的话,一定会热死,于是我想换掉西装,但想了想,还是算了,小杰的公司开业,就该穿得正式点。小杰以前也是朱老大的人,在朱老大的兄弟里,小杰是我唯一真正的一个兄弟。以前我们都帮着朱老大做事,小杰是龙洞堡本地人,本来贵阳人,给我的感觉都是那种贵阳仔嚣张,满嘴脏话,胆子小的小人。但小杰却打破我对贵阳仔的印象。他是一个非常义气的人,对我很好,他跟朱老大比我早,他没有想廖鸡儿那样,一副老大,让我都叫他杰哥,而是和我平起平坐,刚接触他的时候,我对他的感觉很好,他对人很礼貌,一点没有其他贵阳仔的痞气,我认识朱老大,是因为李家树,以前他在学校的时候经常去帮朱老大做事,那个时候,我只是帮李家树,和朱老大半毛钱关系没有,去做事的时候连朱老大是谁都不知道。后来李家树在去当兵前,告诉我小杰是个不错的兄弟,如果小杰有什么事找我帮忙的话,我一定要想对他一样对小杰。他快去当兵的时候,回学校和小杰经常在我们寝室过夜,也是那时候我接触了小杰。那个时候他们是帮朱老大在工地上记车,和现在二狗子帮我一样,但他们却是廖鸡儿叫去,白天黑夜在工地上做事,一个月以后,朱老大让廖鸡儿给小杰他们开工资,廖鸡儿竟然吞了一大半。给小杰他们一千多点。妈的,我对朱老大的为人从没有过质疑,但以前他总是把一些重要事交给廖鸡儿,而鸡儿就他妈的是个烂人,记得有次小杰他们在花溪出事了,朱老大拿了三千块钱给小杰跑路,但却让鸡儿拿给小杰,鸡儿那个烂人连小杰的跑路的钱都吃,只拿了五百给小杰,过了段时间,小杰回来,朱老大叫我们一起五里冲做事时,问廖鸡儿拿钱给他没有,廖鸡儿竟然说他拿给了,还让朱老大问小杰,朱老大问小杰那三千块钱得了没有,小杰惊讶的看了一眼在场廖鸡儿,廖鸡儿脸瞬间红了起来,而那时候廖鸡儿是朱老大的心腹,小杰不方便当着朱老大的面戳穿廖鸡儿,所以对朱老大点了点头。以前的朱老大只相信廖鸡儿,而廖鸡儿他妈的就是一个十足小人,要不是给朱老大面子,我和小杰早搞他了。我和小杰是两个肝胆相照的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后来他因为看透了廖鸡儿的小人,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朱老大,去广东发展了。我也朋友劝说下,离开了朱老大,虽然现在我和朱老大又联系在了一起,但我没有像我和小杰以前那样,听命于廖鸡儿。 现在我和朱老大算得上是生意上的伙伴,我在学校的时候,他救过我几次,所以不管我地位再高,他都是我心中的老哥子,像廖鸡儿这样的小人,我根本不看在眼里,他是个毛啊,以前我想动他还易如反掌,现在更是如踩一只蚂蚁了。他虽然没有像对小杰一样对过我,但他对小杰那样,就他妈的如对我那样,所以我不爽她。只是碍着朱老大,我不方便搞他,不然他早他妈的死几回了。

    大二的时候,小杰有次打电话给我,说他朋友的女朋友在我们学校被调戏了,让我和他一起去学校找那个男生,于是我叫上我们盘县的那几个兄弟,就去找那个人了,那晚学校有人在食堂大厅里搞活动,而我们在食堂后面的教学楼里找到那个男生,小杰上去就是一顿暴打,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动手打人,狠劲一点也不逊色于我,但他的个子和二狗子差不多,但比二狗子帅多了,他长得有点像张国荣。平时很顺和,对人很礼貌,一点没有大多贵阳仔的痞气。看他打人的样子,让我不禁有对他多几分好感。那晚我见他打累了,我把那个人叫到教学楼的花池边,然后给了二狗子他们一个眼神,他们马上会意,上去对那个男生又是一顿狂轰滥炸,我真的很钦佩我盘县那几个兄弟,赤手空拳,竟然把那个男生的小腿打流血了,我们完事以后就离开了,二狗子他们回了寝室,我和小杰在女生宿舍对面的长椅上坐着抽了一支烟以后,就出了学校,在学校门口遇上了那个被打的男生,我看见他小腿上缠着白色的绑带,才知道他被二狗子他们打流血了,那个男生胆怯的看了我们一眼,便低着头走了,但他身后一个人却正眼看了我一眼,那个人就是跟着我们学校08级抗把李连江混的刘洪,从他眼神里我能读出他的愤怒,但又无可奈何。因为他知道那时的我才是二轻院的王者,他不过是跟了过时的抗把而已,平时我也许会给他一点面子,但如果他有点让我不快的动作,我就会让他生不如死。那晚我真的很鄙视他,看得出来那个被打的男生是他的兄弟,如果是我兄弟被人打成那样,我一定会让他付出十倍的代价。但他竟然恭维着给我们递上一支烟, 我笑了笑,刚刚和他擦肩而过,就把他的那一支的蓝黄扔在了漫天尘埃的马路上。我不是嫌弃那支五块一包的蓝黄,而是我不屑去抽刘洪发的烟。我以为那晚事就那样结束了,但让我想不到的是那个被打的男生,竟然告到学校了。他不认识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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