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包扎(第1/1页)古都记世录
这支自制的笔用的是竹筒,所以比起真的铅笔的确是大了一点,周恒拿在手里有些不太适应。
不过这是唐紫嫣的一番心意,也不忍让唐紫嫣失望,于是便拿起笔准备随性写一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诗。
当周恒下笔的时候,周恒才发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那就是自制的笔里面用的是煤炭,虽然说笔头削尖了,但是它的硬度还是太过了一些。而古人写字用的纸大多都是宣纸,宣纸柔软易破,只适合用毛笔书写。
周恒本想写一首李白的《清平调词》,这是李白描写杨贵妃美貌的诗句。周恒觉得在自己的记忆里只有这首诗比较适合此情此景。想法无限美好,可惜周恒才落笔写了几个字,因为力度有些没有把握,一不小心划破了宣纸。
“看来还是我的笔有些问题。”唐紫嫣道。
“不是,不是,这笔一点问题也没有,应该是纸的问题,纸太软了,如果是硬纸板那种的话绝对好用。”周恒解释道。
“这笔做的大了一些,而且笔尖也太硬了一些。”唐紫嫣道。
“好吧,这笔可能真的有那么一些问题,但是我觉得关键还是纸。”
“算了,还给我吧,我再研究研究。”
“不行,送给我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我觉得这真的很好了。”周恒道。
“别无理取闹了,快还给我,这是我的东西。”唐紫嫣伸手想要抢。
她做铅笔,一是为了打发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二是想给周恒一点惊喜,送他一个礼物。可是,自己做了好久,都不尽人意,这个算是自己众多失败品中最成功的一个了。
她削过平常的木头,可惜却没办法把木头的中间做空。甚至为了削木头,不小心把自己的手给弄伤了。直到后来迫不得已才用了中间原本就是空心的竹筒。煤炭也是经过她精挑细选,不停的打磨而成的。
一切都是自己亲力亲为,而唐紫嫣作为千金大小姐,这种工活难免有些磕磕碰碰,细皮嫩肉的总会不经意的受一些伤。
“喂喂,你可是送给我了的,现在可是我的了。”周恒把笔举在空中,周恒的个头约莫有一米八,所以他手一抬,唐紫嫣便怎么也拿不到了。
“你再这样,我可要用绝招了。”唐紫嫣威胁道。
唐紫嫣知道周恒是为了照顾自己的面子,可是越是这样,她越是想要拿回来重新改造。
“不给就是不给,我的就是我的。”周恒笑着说道。
当唐紫嫣举起手,蹦跶着想要碰到那只笔的时候,周恒不经意间看到了唐紫嫣手上一条伤口,而她却只是摸了点药水便没有再处理过了。
“你的手怎么了?”周恒问道。
“没事,不小心碰的。”唐紫嫣急忙抽回了手,“要你管这么多,赶紧把笔还给我。”
“你手都这样了,也不好好处理一下,会留下伤疤的知不知道。”周恒关心的说道。
“你,你快把铅笔还我,别想转移话题。”唐紫嫣道。
“这么大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不会照顾自己。”周恒放下举起的手,而后顺势拿起唐紫嫣受伤的右手。
唐紫嫣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的左手就被周恒攒在手里。
周恒打开唐紫嫣的手,惊讶的发现她竟然不只是一处伤口,一只手上便有三处伤口。
“你干什么?!”唐紫嫣抽回自己的手,质问道。
“你看你,怎么弄的。”周恒看看手中的笔,转念一想便猜出个大概来,“你是不是弄铅笔弄伤的?”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唐紫嫣说道。
“走吧,我帮你好好包扎一下把,你这样弄可是会留疤吧,那样手就不好看了。”周恒道。
“我才不要……”
唐紫嫣还没有说完,周恒便拉起她的手,往自己的房间里跑。唐紫嫣虽说嘴上不肯,可是在行动上她却默认了周恒的做法。
“虽然我不是专业的,但是这种小伤我还是弄的来的。”周恒从柜子里拿出百宝箱,这是专门放一些应急用药的箱子,里面有纱布,有酒精,有棉花,有金疮药,也就是药效不错的疗伤药,还有许多用于治疗小毛病的药。除了里面的药,其余的东西都是周恒自己备的,古代的人没有消毒这个概念,所以很少有人会用酒精消毒。
周恒一只手拿住唐紫嫣的受伤的手,另一只手则用棉花蘸点酒精,往唐紫嫣手上抹。
因为这个时代技术有限,所以周恒手里的酒精其实就是浓度较高的酒,而不是后世的医用酒精,但是效果在周恒看来还是相差无几的。
“我自己来吧。”唐紫嫣说完,便想抽回自己的手。
“不行,你看看你自己自己弄的,伤口都要发炎了,我可不放心你自己再弄。”周恒道。
“我……”
“好啦,乖,呆会弄好,我还有礼物要送你。”周恒道。
周恒抹完酒精后,再弄了点金疮药出来,这东西自己也没有用过,所以也不知道药效如何,不过这是周府管家去专程给自己买的,应该不会差到哪里。
“轻点,疼。”唐紫嫣红着脸说道。
“你是弄铅笔的时候不下心受伤的吧。”周恒边说边放慢速度,减少力度,轻轻的在伤口上涂抹金创药。
“不是,我都说了是不小心弄伤的,要你管这么多事。”
“好,不过,不管怎么说,我都得谢谢你的笔。”周恒道,“我很喜欢,真的。”
时间过的很快,可是对唐紫嫣来说时间却过的很慢。她偷偷的打量着周恒,俗话说,认真的男人最帅。在唐紫嫣的心目中,这时候的周恒便有了那种帅的味道。
“好了,就先这样吧,本来想给你包扎的,可是用上包纱布会不方便。”周恒道。当然,其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用不来纱布,他不太想出这个丑。
“谢谢你。不过我还是想要回我的铅笔。”
好嘛,这女人真是够执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