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枝(第1/1页)拿什么救赎你我的情人

    小林最近郁闷透了!

    他实在搞不懂二哥的心思了。喜欢妞不是怪事,就喜欢那个也很正常。喜欢到怕是咱疼女人,又不是真怕。可睡都睡了,却又不肯再睡了,算是怎么回事啊?

    这是太喜欢了。

    小林实在没招了,来找七少爷想办法。

    不想七少爷听完之后,却只是来了这么一句。听得小林直抽:喜欢了不就应该天天抱在怀里么?

    可要是那样,女人不高兴呢?对她不好呢?你哥大概连求婚都不敢。他不娶,难道还要人家一辈子不嫁?

    小林痴呆:哥干什么不娶那妞?

    和这种蠢材说不通!

    七少爷不理他了,小林只好灰溜溜走了。回家刚下车,就看见一辆粉红色奔奔停在了旁边车位上。抬头,看见万晴拎着两大袋的吃的,正在吃力的关车门。

    小林赶紧停车上去:你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啊?看看这袋子里有鱼有肉,有虾有菜,调料都买了一堆。

    万晴一边喘气一边说:还不是哥?昨天看见嫂子胃口好,听说不是外面买的,是我做的,就让我以后专门给嫂子做饭。

    这样啊!小林听归听,可听以后却更郁闷了:你和嫂子老在一块,你也劝劝她啊!哥多喜欢她啊!咋就不能对哥好点啊?老这么冷冰冰的,哥每天的眉毛都快打成结了。这日子让他们怎么过啊?

    万晴低头叹了一口气:我哪有什么办法?那舒小姐每天不是看电视就是玩电脑,逍遥自在,不哭不闹的。我也得有地方劝才行啊!

    人家好好的,你怎么张嘴啊?劝也得有个地方不是?又不是人家不让哥睡,是哥自己不敢往上冲的啊!要劝也该是劝哥吧?

    屋子里多了一个人的下场就是:三十分钟一杯水,一个小时一盘小零食,切好的水果拿牙签就可以啃,想吃什么菜都不用到外头点去。

    这个叫万晴的女孩子别看长得艳丽妖娆,可居家实在是一把好手。做饭做汤,洗衣收拾,浇水养花样样拿得出手。

    原本三个大男人住的房间,装修什么的就不用提了,冷硬刚板毫无情趣。可自打这个万晴正式上工后,却开始一点一点的收拾。

    窗帘换了,从黑漆漆的颜色变成浅咖啡带提花的装缎,晚上拉上深沉,白天扯开后,一层淡淡的紫纱妩媚多情;

    沙发原本是真皮的,依旧黑漆漆的颜色上,套了深紫的法兰绒外衣,浅金、浓彩、重墨七八个软乎乎的抱枕靠垫,让舒沙不管以哪种方式躺在沙发上都能舒舒服服的。

    舒沙住的卧室是一早就按她喜好摆的,宁远的卧室那丫头没动。客厅的大件收拾完后,万晴就开始在小地方动手,吸水观音的绿植,玫瑰百合的插花,粉色带丝缎的布艺小杯垫慢慢充斥了整个房间。不知不觉间,整个屋子的风格全然改变。

    宁远好几次回来后,都有一种走错门的感觉。好象这里不再是他的地盘,而变成了一个家。

    舒沙会抱着和她个头差不多大的毛毛熊躺在沙发里睡午觉,也会抱着一大堆零食在电视机跟着和万晴一道追韩剧。更会光着脚丫在地板上跑来跑去。象一种柔软,化开了宁远眉头的暗结。

    他开始不再在公司呆得很晚。

    会早早的回来,和舒沙一起吃晚餐。

    会一起坐在电视机跟着,看她怎么聚精会神的追电视剧。

    播广告的时候,递过去一只果盘;吃得口渴的时候,递过去新榨好的果汁;桌子上摆着大量的道具,足以让他有更多的方式献殷勤。

    开始的时候万晴还会在场,让场面不太尴尬。可当她发现二哥一点点的往舒姐这边挪动后,就开始撤离。

    那妞什么来路?年纪不大,倒是鬼精。

    将近二十天的冷漠后,第一次的说话。宁远又惊又喜,赶紧解答:何洛会的女朋友。原来是连城里的伴舞。后来跟了何洛会就不干了。

    伴舞?

    舒沙斜看了不知何时已经坐在身边的宁远一眼。这人用的词还真是含蓄。伴舞?舞小姐吧?

    那个何洛会倒不介意?

    介意什么?

    介意万晴以前出过台?还是介绍他之前的那些女人?

    宁远不知道是哪个,也一时无法回答。

    他不说话,舒沙却有说的:他们在一起多长时间了?何洛会喜欢她么?

    三年了,应该是喜欢吧?何洛会没换过人,一直和她在一起。

    那,有打算结婚吗?

    一根毒刺,刺得宁远顿时哑住。

    他连舒沙的脸也不敢再看,只听得她那边一刀一刀的砍他:既然喜欢,干什么不结婚?在一起三年,足够了解了吧?看那个何洛会也不是什么清白出身?他自己也干净不到哪儿去,干什么不娶人家?难道他还指望着以后不干了,娶个正经人家的姑娘?我看算了吧!就他那样的,看来是要一直在这烂泥里过的。倒是那丫头不错。你去和何洛会说,要不就娶了,要不就给人家点钱,让人家早点离开。中国这么大,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谁会知道你以前干过什么?有钱就行。连电视不都演过了?离乡背井当几年小姐,攒够钱回乡嫁个男人老实过日子的大有人在。他这么拖着,是打算耗死人家怎么样?

    宁远当即让砍得体无完肤,第二天把话说给林柒后,林柒同情的扫他一眼:这有什么难的?让他们两个结不就行了?

    何洛会结?

    还是他和舒沙?

    宁远没吱声,边上林柒看他:我说你可别犯浑。那个柏原我怎么瞧着怎么和她不干净。那丫头的移民手续都批下来了。你这边一放手,她那边指不定飞哪儿去了?要不,你就和她先把证领了?她家那样的,也不在乎什么婚礼了?我说句实在的,那妞不是个省油的灯。你要真喜欢她,就赶紧动手。别的什么也别说,先生一个出来。哪怕你觉得让她和孩子在广州呆得不合适,让他们先到荷兰生活也算。至于你

    林柒抿了抿嘴,目光深沉:远,你打算在这行做几年?你当初欠罗叔的钱,这些年早还清了。我的意思是,你也该替自己打算打算了。现在正是个好时候,国内不方便,你跟着那妞去荷兰,一劳永逸。你手上又不缺钱,到时候在那边干点买卖,正正经经过日子。这事终究不是个长久之计。

    话是这么说的没错。

    可:移民荷兰?你觉得人家会要我么?

    林柒说得没错,在国内,哪怕你跑到新疆也没用。踩进这池子黑水里这辈子都洗不干净。移民倒是个好主意!可是荷兰不是墨西哥,你有钱就能去。那地方可挑人挑得很。

    舒沙是剑桥毕业,高等注会师,手上存款想必不会少。这种人才,人当然稀罕。

    可他呢?高中没毕业,还身上沾着黑道的水怕是永远也洗不干净。钱倒是有些,可连英语都说不溜。咋移民?充其量也就办个旅游签证大概还方便些。

    宁远的自嘲,林柒完全明白,所以:我才说,让你们先生个孩子。我查过了,只要妻子孩子全是荷兰国籍,丈夫的移民手续完全能办下来。远,这可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了。罗叔那边你不用担心。以前的事不用说了,大家在一条船上,谁翻了都不好。可在这事上,你放心。我让你走,他不敢说什么。

    宁远的脸上终于显露出犹豫,可是转头想想,又是摇头:还是先把这关过了再说吧。她我没把握。就算行,孩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生得出来的。更何况我前脚过去,后脚这边让举报了,引渡回来,又有什么意思?先把这个坎,过了再说。

    引渡?

    罗正兴挑眉看着自家外甥,表情森冷:他看来是不想再干了?

    这也很正常,不是吗?林柒散漫的坐在表舅的桌前,玩着手上的酒杯。他和王志军队不一样,本来就不是咱这圈的人。不过是因为他老爸欠了债,没办法才和您借钱,惹进这事里来的。以前倒也罢了,如今他喜欢的妞出现了。他又吃到嘴里了,您让他怎么撒开?

    这么说,你同意他走?他走了,生意怎么办?你从哪儿再找这样的人?

    林柒顿了一顿,他承认,想要再找到宁远这样一个,和他合脾,性情相投,还聪明能干,忠诚忍耐的助手,再不可能。但,要林柒看着宁远这样自苦,却是不行。再想下去:您怎么看舒沙?

    嗯?

    这事怎么扯到那妞头上去了?

    罗正兴一时无话,林柒却已经开始啜酒。他一向是不在外面轻易喝酒的,只有在特别的时候才会。特别心情好,或者特别紧张。

    舅,我觉得那妞不简单。

    和柏原的事就不用说了,她爸和那种人家扯上关系也不算奇怪。可是让睡了啊!还是让下了药睡的?居然第二天起来只是砸了一顿宁远就算。一句要离开的话,没有。一次想逃跑的状态,完全找不到。

    那妞太深了!舅,那妞咱们最好别惹。

    你不是说,她爸和那家人有那么个对手,这妞再厉害也折腾不起什么风浪来吧?看她要移民到荷兰,不就是个铁证吗?肯定是在国内混不下去了,才会移民的,不是吗?

    有这种可能!

    但:她惹不起那家人,并不代表,她欺负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