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本善(第1/2页)夙歌
王夙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无用二世祖。
她不同于一般纨绔,因为她更是一个被刻意灌输了错误价值观,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王夙第一次杀人,可以说是被个丫鬟怂恿的,而那丫鬟的模样和名字早已消逝在风里。
如同大多数人都清晰的记得自己各种各样的第一次,王夙也清晰的记得那时才七岁的自己,双手已染上了鲜血。
那天王夙和一群丫鬟在后花园里玩纸鸢,一阵风吹来,纸鸢被缠在了树梢上。一个丫鬟趾高气昂的派站岗的侍卫爬上树去捡纸鸢,侍卫下来的时候很“不小心”的把纸鸢弄破了一个指甲般大小的破洞,比王夙高两颗头的丫鬟气势汹汹的告诉王夙,非要严惩那侍卫不可,要不然主子就没有主子的样儿了,被一群奴才欺负到头上来可不是一个英明主子的作风,一定要杀了他立威才行。
然后,那个侍卫竟然自己拔出佩剑塞在王夙手里,紧接着握着她那不足以握住剑柄的小手,把剑刺进自己的胸膛,脸上满是王夙看不懂的心酸和恨,末了竟对她笑道:“愿小姐能饶了我的…家人……”
虽然平日里嬷嬷给王夙讲的故事都是些江湖儿女铁马金戈、快意恩仇的故事,可到底她还只是个七岁大的孩子,王夙望着满手的鲜血不住发抖,脑子里一片空白。
事后王勃仲并未责罚王夙,只是拉着王夙颤抖的小手,语重心长道:“夙儿啊,你是本大将军的千金,自不同于常人。但凡冒犯了你的人,必须严惩!”王勃仲将王夙搂在怀里,笑容甚是慈祥,“来人呐,给小姐煮碗安神汤来……”
后来,管家告诉王夙,那侍卫本就该死,并找来了一大堆他平日里作奸犯科的证据。奇怪的是,自那以后王夙便再没见过那个丫鬟。偌大的将军府,指不定那丫鬟被调到哪里去了,王夙也没有放在心上。
王勃仲经常跟王夙说,其实人心是很可怕的,别看那些小丫头们表面上对你毕恭毕敬的,可谁知道心里头是怎么咒诅你的!起先王夙还不怎么相信,可当有一天她亲耳听到最喜欢的婢女春儿在背后碎碎念小姐怎么还不去死的时候,王夙彻底信了王勃仲的话。王夙毫不犹豫的举起匕首划向了春儿的脖子,王勃仲在一旁看的很是欣慰。
从此,王夙经常在“不经意”间见到了许多“人间丑恶”,譬如小丫鬟偷懒啊、小婢女偷吃什么的,一经发现,王勃仲便会放给王夙大权,叫她亲手处死她们。王勃仲更是亲自教王夙习武,“虎父无犬女,更何况我的夙儿还要亲手惩治恶人,没有武功怎么行!”
王夙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反正爹爹说的都对,照做就是了。
一张干净的白纸被涂成红色或是黑色,白纸是无法选择的。而《三字经》的开头也是“人之初,性本善”。
久而久之,如王勃仲希望的那样,王夙慢慢的习惯了杀人,也乐忠于杀人,甚至可以说是把杀人当作一个不关紧要的兴趣爱好来培养的。对于王夙越来越令人发指的行为,一些府里呆的时间长点的下人们,对她是既怜悯又害怕:怜悯她没有被正确的教导,更害怕她的滥杀无辜。时间久了,下人们慢慢被替换掉,剩下的,只有对王夙无限的憎恶。
府中的下人尚且如此,更何况京中的百姓。没人关心她为什么会欺凌百姓,为什么以杀人为乐,人们关心的是,这魔头什么时候才能被阎王爷收走!
王夙的童年,应该说是灰暗的。但又如初生牛犊不怕虎那般不知所谓,没人教她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所以她不懂人们为什么用那种仇视的眼神看她,她以为那就是爹爹所说的敬畏。
又是一年八月初六,王夙八岁的生辰,无论她想要什么稀罕玩意儿,王勃仲都会给她弄到手。可她还是觉得少点儿什么。
普通千金都会有一两个说知心话的闺中密友,若是公子,自然也少不了一些世家的同龄好友。只有王夙,没有密友没有玩伴,甚至都没有一个说贴心话的丫鬟,因为她的丫鬟通常都活不过三个月。
前些日子王夙在街上转悠的时候,看见普通人家的小孩都三三两两围在一起玩耍,想到自己,都没人和自己玩。毕竟还是孩子天性,王夙抱住刚刚下朝的王勃仲,甜甜的撒娇道:“爹爹,爹爹,夙儿想要一样礼物,好不好?”
八岁的王夙,个子已经不小了,又加之习武,身子比起同龄的女孩儿来说要健壮的多,可王勃仲还是宠溺的抱起王夙,大笑道:“说吧夙儿,今天是你的生辰,想要什么?爹爹一定满足你!”
“我想要朋友。”王夙搂着王勃仲的脖子,笑容里满是期待。
王勃仲眼睛里闪过一丝阴霾,马上恢复笑容,“夙儿啊,这个朋友嘛,恐怕爹爹是给不了你咯!”
“为什么为什么?”王夙嘟囔着小嘴,不满的揪着王勃仲脸上的大胡子,“爹爹是不是不疼夙儿了?”
“哎呦,轻点儿轻点儿……”王勃仲呲牙咧嘴的求饶道,“我的宝贝夙儿啊,不是爹爹不给你朋友,朋友是要你自己去交的。”
王夙撅着嘴,“哼,她们都怕我,不肯跟我做朋友的。”
“府里不是有那么多小丫鬟么,待会儿你再去问,如果哪个不跟做朋友,爹爹收拾她,好不好?”
“不能骗我哦!”
“当然!”王勃仲信誓旦旦的反问道:“爹爹什么时候骗过你?”
王夙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也是哦!”
“那……宝贝夙儿,能不能不揪着爹爹的胡子了?”
“我偏不,哈哈……”
“哎呦,我的好夙儿,听话……”
隐在角落的暗卫,看着书房里小姐和主人打闹,闭上眼摇了摇头,心里满是对小姐的怜悯。
忽的暗处传来阴森森的声音,“六号,记住你的职责所在!”
被提醒的暗卫马上抛去脑中的胡思乱想,身为主人的暗卫,早就不该有自己的思想感情。更何况,人各有命,小姐的事,轮不到他来操心。
王夙此时心情甚好,一袭鲜艳的红袍,斜躺在特制的藤椅上闭目养神,翘着的二郎腿晃晃悠悠,很是悠闲,要是手中再拿把扇子摇啊摇的,就更符合纨绔的风范了。
其实王夙并不喜欢扇子那种中看不中用的物事,她最关心的,是美食。
只见她一手拿着只有皇宫里才有的上贡的西域葡萄,一手摘下葡萄准确无误的扔进嘴里,眼皮都没抬一下,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加之她本就漂亮冷艳的脸蛋儿,更是显得美轮美奂。若是不了解王夙的人看到这一幕,定会为她卓越的风采所倾倒,尽管她只有八岁,但这并不影响她的风姿。
离藤椅十米远跪在地上的丫鬟小蝶可不这么想,她正在厨房里洗菜,怎么就招惹到这位煞神了?老天啊,我只是平时比较多嘴比较喜欢恶作剧,可我还想多活些日子……这都半响了,煞神怎么还闭着眼睛躺在藤椅上吃葡萄?叫我过来到底是做什么啊?
看着周围站的笔直的侍卫们,偌大的后花园里没有人发出一丝声响,除了假山的树枝头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再就是煞神吃完葡萄满意的撇嘴的声音了。一刻钟的时间过去了,四周安静极了,小蝶更是惶恐不安,额头上都不知流了多少汗了。要杀也好,要剐也罢,给个话儿啊,不带这么吓人的。
终于,手中的葡萄吃完了,王夙睁开了眼睛。看到地上跪着瑟瑟发抖的丫鬟,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小蝶跪在下面差点没晕过去,我还想问您怎么回事呢!心里想归心里想,嘴上可不敢这么说,正准备张口回话却发现嗓子已经嘶哑的说不出话了。
一侍卫恭敬的回道:“回小姐的话,属下照小姐的吩咐,找一个机灵的丫头,她便是了。”
“哦?”王夙恶嫌的瞥了一眼跪在远处的瑟瑟发抖的小丫鬟,身边的婢女已经机灵的端上早已准备好的玉盆,“小姐,水准备好了。”
“嗯。”王夙懒洋洋的坐直身子,双手伸进玉盆里,几个婢女帮王夙洗手的同时,她开口了,“爬近点儿我看看。”
小蝶狠狠的咽了几口唾沫,嗓子总算得到点滋润,“奴婢遵命”说完很不情愿的,慢吞吞的爬向王夙。
“腿折了还是怎么的?”王夙皱着眉头扯过白布,自己擦干手,把白布扔进玉盆里。瞪了一眼身旁的婢女“这么慢?”
婢女一听,马上吓得背心都快要湿透了,这是在说自己给小姐洗手慢了还是地上的那个小丫头慢?婢女一着吓,手一抖,玉盆里的水竟然洒了一些出来,刚好洒在了王夙金线绣的靴子上。正在爬的小蝶也吓坏了,连爬带滚赶到王夙脚边,两人竟同时开口,“小姐饶命!”
“呵,有意思!”王夙没有理会靴子上的水渍,冲着跪在地上的小蝶挑眉笑道:“难得你俩这么默契,我就不惩罚了。”
“谢小姐!”又是默契的开口,逗得王夙更加开心,她蹲下来,直视跪在地上的小蝶,“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回小姐的话,奴婢名叫武月蝶,大家都叫奴婢小蝶,奴婢今年十一岁了。”
“比我大三岁呢!”王夙竟拉起小蝶的手,“那,小蝶,做我的朋友好不好?”
“朋友?朋友!”小蝶吓得马上抽回王夙拉着她的那只手,想想小姐共有过两个“朋友”,而她们的下场,一个是莫名得了病死了,另一个则是失踪三天才后被人发现失足落水……一般人都尚能看出其中的猫腻,更何况本就机灵的小蝶。想到这儿小蝶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声音不嘶哑了,说话也不打颤儿了,义正言辞道:“小姐,您是千金之躯,岂能和我没这些卑微的下人做朋友!您就是天空中纯洁无暇的白云,而奴婢则是地上肮脏不堪的污泥,您是……”
“哈哈,就是你了!”不等小蝶话说完,王夙开心的说道,“我就喜欢你这样说话的,那些整天在我面前兢兢战战,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家伙,多没意思!我有那么可怕吗?我决定了,小蝶,就是你了!”
不管目瞪口呆的小蝶,王夙继续兴奋的说着,“哦,对了,刚才那个婢子,叫什么名儿来着?额,不管了,竟将污水洒在我靴子上!我说了不惩罚小蝶可没说不惩罚你。自己下去领二十个板子,见血……”
王夙好像又想起了什么,顿了一下,说道:“诶,今天我生辰,就十个好了!”
十个板子!还见血!旁边一个婢女见那个被罚的婢女双腿发软,马上接过她手中的玉盆,她随之便瘫坐在地上。
每一板子都要见血,这十板子下去,普通侍卫都要卧床十来天的,搁在自己身上那不死也得去半条命啊!还好小姐没让打二十板子,要是二十板子,那直接去见地藏王菩萨得了!
婢女正浑浑噩噩的瘫坐在地上庆幸自己捡回一条命,被王夙拉着的小蝶却大叫起来,“等,等等,小姐,等等……”
王夙一脸迷糊,“怎么了小蝶?”
小蝶心想,跟小姐摊上边儿的人,大都命不久矣。不过小姐既然喜欢我的特立独行,那我就不妨赌上一把。若是赌对了,以后自然飞黄腾达,就算最后免不了一死,可还是能帮到娘亲些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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