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印象(第1/1页)夙歌
“既然选择了相信他,那就没有道理用各种缘由来束缚他。”
殷子煜挑了挑眉,“你信任他?”
“那是自然,”王夙笑笑,“以后会相处更久,要是没有这点信任,路可不好走!”
“倒是难得!”
“有么?”
“我跟你认识有八年了吧,过了这个年可就九年了。”殷子煜自嘲一笑,轻声说道:“你到现在还是不肯完全信任我的吧?”
王夙看着殷子煜略微伤心的表情,不由笑出声儿来,“你太狡猾了,要不是了解你,怕是真会被你这张纯洁无辜的脸给迷惑了。”
殷子煜的表情更加哀怨了,“我在你心目中的印象就这么差?”
王夙笑着摇摇头,没有解释。
人就是这样,一旦在心目中种下某种印象,那么除非那个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了某些举动,这个举动与此人之前给人留下的印象完全大相径庭,使人“刮目相看”,从而彻底扭转了之前给人的第一印象,否则是很难再改观过来的。
殷子煜给王夙留下的第一印象特别的深刻,那是刚开始在费城的那片树林里的时候,那时王夙还是独自一人出没,刚刚过了没几天,王夙就被这热带的毒虫侵扰的不堪重负。就像有句话说的,“狮子反而打不过蚊子”,是因为狮子对蚊子不屑一顾,却不知道致命的东西是一点一滴的让你沦陷,正如不起眼的毒虫,又如人的心计。
见到殷子煜的时候是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好不容易找到水源的王夙并没有像以往一般冲动的过去饮用,而是学会了注意观察周围有没有什么能威胁到自己或者能给自己造成困扰的动物毒虫。王夙正略显狼狈的躲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树上观察,却听河边传来人争执的声音。
“快把东西交出来!”
“什么?”
“少装蒜!我知道你有防毒虫的药,快拿出来,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防毒虫的药物?
王夙一听顿时精神抖擞了起来,精力全朝那边放了过去,要知道这几天在丛林里最大的威胁是来自那些小巧看似无害的小毒虫,本来王夙不是单独一人的,当初跟她一个牢笼的姑娘一直尾随在她身后的,后来她们误入一群不知名的奇怪蚊虫的地盘,王夙尚有武功和内力傍身,只是被咬了几口身上就奇痒无比,痛苦了小半天,而那个姑娘则是浑身溃烂,把自己给挠的面目全非,就那么活活痛苦死了。
那时的王夙虽然冷血残忍,但是看着跟自己一起进来的人这个下场也是有些不寒而栗,相比那些狼虫虎豹,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更加致命!而此时听到有人有防毒虫的药物,怎能不打起精神!
王夙悄悄从树上溜下来,不做声响的靠近,虽然她没读过书,但也懂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道理,王夙本来就视道德感为无物,再加上身处在这个今天不知明天事的丛林,黑吃黑太正常不过了。
“白煜,你可别给脸不要脸,当初大哥好心收留你,你难道不该报答吗?”
透过宽大的树叶,王夙看到被两个身材魁梧的少年围起来的是一个英俊略显青涩的男孩,脸上满是楚楚可怜,“我真的没有什么你们所说的防毒虫的药物!”
“别扯了,那为什么跟我们在一起两天了从未见到过你被毒虫攻击?”一个魁梧的胖子冷笑道,“哼哼,今天我就把话撂在这里,你要是不交出那药,那么可别怪我不讲情谊了!”
另一个也狞笑着向前跨了一步,“你最好快点儿,那边还等着我们打猎回去呢!”
王夙心下一惊,那边还有他们的人?脑中迅速想了一下,当初她是最后一个醒来的人,那么这批人里她的武功是最高的,只要自己小心一点,那些人是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打定主意后,王夙冷静的躲在一旁看戏。
只见那个叫做白煜的男孩向后退了一步,满脸的惊恐,“不,我真的没有!”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说着那个魁梧的胖子就要动手,却见他惨叫一声,轰然倒地。
因为王夙的方向在侧面,所以她清楚的看见,旁边那个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刚还一脸惊恐的白煜一拳狠狠的砸到鼻子,只听咔嚓一声,鼻梁骨断裂,竟是死了。
白煜收了那副楚楚可怜的柔弱形象,甩甩了手,嘴角扯上一抹嘲讽的笑容,“果真是这样,只要找准了位置,鼻梁骨被砸断后断骨刺入大脑,可以造成瞬间死亡。”
王夙见他在两具尸体上摸索了一番,翻出些什么装入自己的口袋,看他那熟悉利索的动作,王夙可以断定他绝对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不等王夙动作,只见白煜双手放在嘴上,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然后一个奇怪的声音从他嘴里发出,然后他利索的爬上旁边的大树,见他如此做,王夙在顺势爬上身旁的大树。正当王夙好奇他的做法时,从远处跑来三只灰色野狼,野狼看到地上的尸体,警惕的巡视了一边周围,见无威胁后开始大块朵硕。不消片刻,两具尸体就被啃了个干净。
当三只野狼准备离开之时,王夙以为这就是结局了,没想到白煜又做出一件令人侧目的事情,只见他扔出闪着幽光的匕首,准确的刺入了跑得最慢的那只狼的身体,然后再无动静。
匕首上应该是涂抹着剧毒,那狼没跑几步就倒地不起,另外两只狼焦急的又拱又舔,最后无奈离开了。
确定安全后,白煜从树上下来,拔出匕首擦了擦,从怀中掏出小药瓶撒了些什么药在狼的前爪。
王夙心下一喜,他果然有药!
然后,白煜做了一个让王夙瞠目结舌的动作,用那狼爪往自己胸膛狠狠抓了一把,瞬间胸膛血流如注,将衣衫染红。这般痛苦他只是微微皱眉,然后再次举起狼爪将衣服撕破,最后扔掉狼爪后整理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捂着胸膛从前方走去。
王夙自然是尾随上去,却见河边却是有一个不小的驻扎地,白煜又恢复了开始的柔弱无害的样子,“我们遇到了狼群,大哥和二哥他俩……咳咳……”说着白煜便昏了过去。至于是真昏还是假昏,却是不得而知了。
王夙本来还打算做渔翁的,可此时却是不由面色一寒,凉气瞬间从脚底冲上头顶,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在这丛林中最可怕的不是毒虫,而是人!
王夙在一旁想了很久,虽然识破了白煜真正的面目,但是最后还是决定加入这个小团体,毕竟他真的有那种防毒虫的药物,在这丛林中无异于有了生命的保障。
绕了一个大圈子,王夙衣衫褴褛的出现在白煜那个小团体的面前,认出了王夙就是那个“最后醒来的人”,众人自然是无比欢迎这样的强者加入,也就是在这个小团体里,王夙第二次跟宋书之见面,乃至之后成为彼此的最佳搭档。
王夙加入的第二日,白煜依旧处于“昏迷”状态,众人总不能一直在这里停留,这样容易招来大型的猛兽,所以有人建议扔掉白煜这个并没多少本事的累赘。王夙知道他不是什么累赘,反而狡猾的很,虽然不知道他为何故意示弱,总之不能让众人就这么把他扔了。
因为王夙的武功高于在场的任何人,所以她的话还是颇具威严的。拉起他的手腕,王夙输送内力过去,用最古老的方式替他疗伤,这才发现原来他的昏迷不是装的,而是真的虚弱的很。
王夙再次对白煜侧目,这个对自己都这么狠的人,怎么可能温柔对待敌人?
白煜不知道王夙全程观看了他的杀人过程,所以醒来后对王夙是真心的感激,也就有了后来的一直照顾。
这,就是为什么王夙一直说他狡猾而不肯真正信任他的缘故。
当然,这原因是怎么也不能跟他说出口的。
“在想什么?”殷子煜在王夙眼前晃了晃手。
王夙从回忆中抽离出思绪,露出笑容,“我在想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那时的你真是青涩……”
“确实,那时的谁又不是青涩的呢?”殷子煜也笑了,“我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正把内力传给我,帮我疗伤。你可不是个随便发善心的人,我一直很好奇你为什么救我,是我长得太好看了吗?”
“哈哈,”王夙大笑,“你太自恋了!”
殷子煜摸摸脸,抛了个媚眼给王夙,娇羞道:“其实我还真的挺不错,你真的一点儿也不考虑一下?”
王夙夸张的做了个呕吐的姿势,却见殷子煜马上又变得楚楚可怜起来,对,就是这个表情,她记得实在太深刻了,仿佛下一刻殷子煜的拳头就要打在她的鼻子上。王夙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忽的转移话题,“你是在政治方面遇到什么困难了吗?”
见王夙说正事,殷子煜收了玩笑,道:“是啊,本来我非常不想跟你开口的。”
“好,这件事我会跟胥子臻说的,但是下不为例!”
“为什么?”
王夙那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子,眼波流转,嫣然一笑,“因为有人说过,上位者的思想太过奇怪,我等小民不敢与虎谋皮,所以还是分开些比较好。”